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时间:2024-03-15
字数:56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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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精挑3篇) 内容来自:老文笔写作网

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第1篇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内容来自:老文笔写作网

  甲方因承建: 工程项目之需,需租用乙方建筑材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内容来自:老文笔写作网

  一、乙方出租架料(钢管、碗扣、扣件、钢模、顶托等)给甲方使用,甲方办理租赁合同时,向乙方交纳押金每吨 元。承租架料全部归还完毕,租金结清后,乙方退还甲方所交纳材料押金。

  二、租赁期限及结算方式:

  1、租赁期间钢管、碗扣、顶托、扣件等物资不满月的按计算租金,超过 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钢模板材料起租期为

  2、租金按日计算,计算标准以乙方出具的“架料租赁发(收)原始凭证”且经甲方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的为准,该发(收)凭证是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甲方必须在每月月底派经办人到乙方对帐复核,并在当月的租金计算费清单上签字确认;按月支付租金。如甲方故意拖延时间不与乙方进行复核,则以本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所得的租金数额为准。

  三、乙方所出租架料质量、规格等以甲方在乙方“发货凭证”上签字视为合格验收,其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出租物资价格表:(所租物资以甲方实际租用数量为准,计量标准统一按理论重量计算)

  备注:材料赔偿时建议参考价按钢管每吨 元,扣件每套 元,楔托每根 元,钢模每平方 元,碗口每吨 元。若赔偿价按市场价赔偿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价格则执行本参考价。

  五、材料归还的维修及赔偿:

  甲方应按租赁物资的用途使用并爱护和保管,归还时应按租用材料的规格、型号退还,乙方收取甲方各种材料维修费(以乙方收凭证为依据)。维修费:1、碗扣每吨一次性收取维修保养费 元;零部件赔偿价格:参照附件2。

  2、钢模、固定角模、阴角模清灰、打油、平整按/㎡,缺筋片 元/片,模板穿孔元/个(口径2cm内)。

  3、弯管校直 元/根,扣件洗油 元/套,扣件缺螺丝 元/套,顶托修理、清灰、打油 元/支,28型顶托缺螺母 元/套;缺顶板 元/片。

  4、租赁架管全为定尺管,以发货凭证为准,长度相差正负10公分,超出标准不能作为定尺管归还:如因甲方造成材料变形、断裂、反翘、焊接、焊疤、穿孔等乙方一律拒收,丢失损坏的材料按合同的赔偿单价或根据当时高价的100%赔偿(合同约定价格和市场价格不一致时,取其中价格高的作为赔偿价格)。甲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项目章、技术资料专用章)后,甲方签字的经办人视为有权代表甲方经办本合同业务。

  六、甲方未归还租赁物资的租金计算材料全部归还完及付清相应的租金和赔偿款时止。鉴于建筑工程建设周期长,建筑架料租赁行业租金需按日产生,故双方约定租金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拒付租金并送达乙方时为准。

  七、材料的装卸、运输、归还及计量标准:

  乙方发货地点为乙方库房,归还地点在乙方库房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上车费、下车费由甲方自理。甲方上货时如需乙方代办装卸及运输,乙方将收取甲方的上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退货时甲方运输至乙方库房,下车及堆码费 元/吨。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同时收取租用材料总租金2%的日违约金。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周转材料租金。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转卖、转租、转借或不按合同规定使用物资的。 3、甲方未按时归还乙方材料,且未向乙方支付相应材料(未归还材料)租金的。

  九、甲方指定经办人(领料人) 。如甲方实际签收的经办人与合同指定签收的经办人不一致的,该实际在租金计费清单签字或在租赁收货凭证上签字视为该实际签收人有权经办租赁架料的收发。若指定经办人有变动,甲方可出具委托书指定。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负责人签字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第2篇

  出租人: (填写全称)

  承租人: (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周转材料情况

  实际租赁数量以双方签认的租用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2.2租赁期限在实际租赁时发生变化的,以双方签认的租用单及退租单确定。

  2.3 承租人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在租赁时间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结算与付款

  3.1 租金总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2 租金的结算

  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 (写明一次性结算还是分期结算) 3.3 租金的支付

  3.3.1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写明以现金或支票支付) 3.3.2 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 (写明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具体期限或时间)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4.1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赁保证金的数额:如不收取则在空格处划斜线)元。

  4.2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赁保证金的时间: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但不得迟于租赁周转材料交付之日。

  4.3租赁期满之日起日内,出租人扣除承租人应付租赁周转材料缺损赔偿金及违约金后,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第五条 租赁周转材料的运输及装卸

  5.1 租赁周转材料的运输由 负责; 运输费用由 承担。

  5.2 租赁周转材料的装卸由 负责,装卸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

  6.1 承租人指定(具体人员姓名)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签认;出租人指定(具体人员姓名)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签认。

  6.2 一方指定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应至少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合同双方的义务 7.1 承租人的义务

  7.1.1 提前 天通知出租人租赁周转材料的具体规格、数量及到场时间。 7.1.2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周转材料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为抵押物。

  7.1.3 负责修复损坏的租赁周转材料;委托出租人自行修复时,经协商给予出租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7.1.4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周转材料依据本合同确定的净值赔偿出租人。

  7.2 出租人的义务

  7.2.1 保证所供周转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和供货时间符合承租人要求。 7.2.2 租赁周转材料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退换并承担退换货物运输费及装卸费,同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7.2.3租赁周转材料损坏(可修复)经承租人修复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出租人不得拒收。

  7.2.4 如将租赁周转材料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租赁周转材料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地震、洪水、风暴、暴雨、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 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

  8.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用电报、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方式寄给对方确认。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8.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9.1.1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周转材料,应向承租人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 %。

  9.1.2 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提供租赁周转材料,应向承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1.3 未按合同约定数量提供租赁周转材料,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1.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9.2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9.2.1 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纳租金的 % 支付出租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 %。

  9.2.2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转租或将租赁周转材料变卖、抵押,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2.3 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租赁周转材料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2.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

  人住所地、承租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法院。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共 份,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人执 份,承租人执 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地点:(填写到县级)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安徽某某蔬菜批发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某某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租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商铺位置、用途、面积

  1. 位置:乙方所租的商铺在甲方号_______ 段。

  2. 用途:乙方租用该商铺经营使用。

  3. 面积:所租商铺建筑面积为2。

  4. 租金:/㎡/月。

  第二条 租用期限及租赁者情况

  1. 双方协定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

  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提供的以上证件如有虚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和双方所签订的租金数目乃商业机密,乙方有责任不予外泄;如因乙方外泄而引致甲方的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并对该行为负责;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 签订本商铺租赁合同时,甲方给予乙方的租金及其他优惠,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优惠政策。取消优惠政策后的租金,按照本市场相似的位置其他商户(不包括其他享受优惠政策商户租金)市场价格执行,对于取消租期优惠,租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不再享有租期优惠,并补缴相应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缴纳方式

  1. 乙方应按年向甲方支付租金。(包含一个月押金,押金退铺时无息反还)

  2. 乙方在第一年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乙方在签约时,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到期前一个月,需缴清下一年的租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本合同之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 甲方有权负责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使市场经营正常。

  3. 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展位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并负责公共部分物业管理及保洁工作。

  4. 市场内所有甲方的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

  5. 甲方应当协调处理和解决市场内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逾期不交者,甲方有权停电、 停水及停止一切物业服务,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拖欠一个月以 上(含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清空商铺并且收回。

  2.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遵纪守法,不得从事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乙方有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财产和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及时维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动原商铺的结构,租赁期间不得摆出铺前的空地或占用他人的商铺,并保持门前卫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或擅自关门歇业,则视作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另作安排,且前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等。若乙方确需使用超过电表负荷的设备,须向甲方申请,甲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予以架设专线,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商铺的使用权。如需转让商铺、委托经营须如实填写书面申请表,经甲方同意,按照甲方规定相关程序办理。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交租金不退。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欠应交款项(含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合同中所涉款项之一)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

  (2)、擅自转让、转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商铺使用权;

  (3)、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4)、违法违规经营,经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仍不纠正的;

  2. 擅自改变商铺原有结构;

  第七条 甲方制定的有关市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铺设施状况,乙方已确认同意

  第九条 合同期满前,乙方有意续签合同,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安徽万里红蔬菜批发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