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时间:2025-12-31
字数:49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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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要求,院党组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紧扣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特别是对照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和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目标,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党组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但在将政治要求融入司法实践的具体环节,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有提升空间。一是从政治高度审视司法风险的敏锐性有待加强。在审理涉及地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案件时,有时侧重于法律条文适用和个案纠纷解决,对案件可能引发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群体性社会稳定的政治考量嵌入审判决策全过程不够深入。例如,在2025年处理某房地产企业系列债务纠纷时,合议庭更多聚焦于合同效力与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技术问题,对于如何通过司法裁判协同政府化解行业性风险、保障购房者权益这一重大政治社会效果的统筹谋划不足,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未能充分发挥。二是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司法理念的自觉性不够均衡。虽然持续组织学习,但个别班子成员和部分干警在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司法篇章的内涵上存在温差,未能完全自觉地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各环节。在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对于新业态、新模式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有时存在等待上级司法解释或类案指引的惯性思维,运用司法政策鼓励、保护创新的主动性不强,裁判尺度未能及时跟上高质量发展需求。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存在堵点。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一些重大部署,能够及时传达学习并制定实施方案,但在结合本院实际创造性落实上思考不深。例如,在落实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部署中,虽然建立了联动机制,但在运用大数据精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深化跨部门协同惩戒等方面,突破性举措不多,长效机制建设仍需加强,部分执行指标在省内排名仍有波动。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党组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但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根基扎得还不够牢固。一是理论学习的“转化率”有待提高。虽然按要求完成了学习任务,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破解审判难题、指导司法改革实践的效果不够显著。例如,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过程中,对于如何运用系统观念统筹立审执各环节、实现整体效能最大化,研究谋划不够系统,导致“简案快审”与“繁案精审”的衔接有时不畅,部分简易程序案件因流程管理不精细未能实现预期效率。二是党性修养的日常锤炼有所松懈。班子成员能够参加集体学习和组织生活,但以普通党员身份深入所在支部,与党员干警开展经常性思想交流、进行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在年底办案压力增大时,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将组织生活简单化为工作部署会,党性分析的深度和触动思想的强度不足。三是革命传统教育触及灵魂的效果有待深化。虽然组织了赴XX会议会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但有时停留于“走一走、看一看”,将会议精神等宝贵精神财富与新时代法官面临的考验挑战相结合,引导干警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政治忠诚的针对性、感染力不够强,教育成果未能完全转化为攻坚克难的自觉行动。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党组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纪律建设,但在一些细节上仍有不足。一是“四下基层”的实效性有待提升。虽然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调研计划,但有时调研安排过于集中,听取汇报多、随机走访少,与一线法官、信访群众面对面交流不够深入。例如,2025年针对“立案难”问题开展的专项调研,主要通过查阅数据和听取立案庭汇报,直接到诉讼服务大厅暗访、与多次来院的当事人深度访谈不足,导致发现的问题不够具体鲜活,提出的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够强。二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个别事项上执行不够充分。党组议事决策总体规范,但在讨论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议题时,有时非分管领导前期了解不深,讨论发言不够充分,存在“随大流”现象。例如,在研究智慧法院某个新系统采购方案时,由于技术性强,部分班子成员主要听取技术部门和分管领导的意见,未能从全院信息化整体布局和长远应用角度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三是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严”的氛围不够浓厚。能够抓好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裁判文书偶尔出现低级错误、庭审着装不规范、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等司法作风问题,有时批评教育多、动真碰硬少,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经常、不够严格,未能完全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党组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但在应对复杂局面、破解改革难题上的闯劲和韧劲尚有欠缺。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司法担当有待加强。在运用破产审判服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方面,虽然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但在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平衡各方利益、实现“保产业、保就业、保稳定”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上,办法不多、魄力不足。例如,在审理某国有参股企业破产重整案时,面对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和职工安置压力,审判团队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创新重整方案上较为谨慎,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未能快速有效盘活企业资产。二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面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等“硬骨头”,有时存在畏难情绪,习惯于按部就班推进,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例如,对个别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的力度不够,未能形成有效合力,导致案件长期挂账。三是司法改革系统集成能力有待提升。对于上级部署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任务,能够按要求推进,但在结合本院实际进行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方面作为不大。在推进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虽然上线了诉讼费管理系统等新平台,但各系统间数据壁垒仍未完全打通,“数据孤岛”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智能化辅助审判、服务管理决策的效能尚未充分发挥,干警反映部分系统操作繁琐、增加负担。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在压力传导、制度执行上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落实不够到位。虽然精简了会议文件,但通过数字政务平台、工作群布置任务、索要材料的情况有所增加,变相增加了庭室和法官的负担。例如,要求报送的各类数据报表、工作总结模板化、标准化程度不高,有时需要基层反复修改填报,消耗了办案精力。在调研考察和横向交流活动中,有时安排的点位和内容代表性不强,未能真正深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二是司法作风教育的常态化效果有待巩固。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教育,但教育形式相对单一,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为主,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沉浸式、互动式警示教育不够,未能真正让干警触及灵魂、引以为戒。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和网络言行引导,方式方法较为传统,未能有效适应新媒体环境。三是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在具体操作中需进一步细化。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中,虽然注重政治标准和廉洁把关,但有时对审判业绩的考察过于依赖收结案数、发改率等量化指标,对案件难度、社会效果、群众口碑等综合性评价运用不够充分,精准科学识人用人的机制有待完善。

二、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以上问题,其根源主要在于主观世界改造不彻底,思想“总开关”拧得不够紧。

(一)理论武装深度不够,政治能力锤炼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有时满足于“已学习”,在“真理解”、“会运用”上存在差距。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导致在复杂司法实践中,从政治上看问题的意识不够强,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司法政策、融入个案裁判的能力有待提升。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结合法院职能的深入研究、系统谋划不够,导致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够精准。

(二)党性修养锤炼松懈,宗旨意识树得不牢。随着工作阅历增长和环境变化,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党性锻炼的要求,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气有所消减。对标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反躬自省、净化思想的主动性下降。司法为民的立场有时出现偏差,未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官本位”思想残余尚未根除,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不足。

(三)纪律规矩意识淡化,自我革命精神减弱。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不够到位,有时认为法院是业务机关,只要办好案就行,对作风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存在偏差。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估计不足,存在“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在严格管理、严肃执纪上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影响队伍士气,导致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担当作为劲头不足,改革创新锐气消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缺乏“闯”的精神和“创”的劲头。思想解放程度不够,习惯于用旧思维、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对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缺乏啃硬骨头、涉险滩的决心和勇气。政绩观存在一定偏差,有时过于看重短期指标和显性成绩,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投入精力不足。

(五)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严管厚爱结合不够。对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内涵把握不够精准,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抓党建与抓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问题。在干部管理上,有时强调工作要求和任务完成,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实际困难关心了解不够,严管与厚爱结合的艺术有待提高。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的问题和剖析的原因,院党组将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加研讨交流和实地调研比重,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建立重大案件、重大事项政治影响评估机制,确保司法审判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结合“十五五”规划开局,研究制定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的具体司法举措,增强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不断锤炼坚强党性,筑牢司法为民根基。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常态化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分析,引导干警传承红色基因。深化“四下基层”制度,班子成员每年确定1-2个重点课题,采取“四两直”方式深入基层法庭和群众中开展调研,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诉讼服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三)时刻严守纪律规矩,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将深入贯彻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年开展一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加强对合议庭评议、裁判文书制作、庭审规范等关键环节的审督察和案件评查,对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和网络言行的教育引导与管理监督。

(四)激励主动担当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对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案结事了等综合指标的权重。组建破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专业审判团队,提升服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健全重大风险案件判和处置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打破数据壁垒,提升系统易用性和智能化水平,切实为法官减负、为审判赋能。

(五)压紧压实治党责任,营造清朗政治生态。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建立基层减负监测点,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和材料报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优化干部考察考核方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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