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政府系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县政府系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核心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集中通报本轮巡察政府系统发现的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见底清零、长效常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政府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刚才,县巡察办通报了巡察政府系统的总体情况,点出了我们在政策落实、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3个重点单位作了表态发言,态度鲜明、决心明确。希望大家说到做到、真抓实干,真正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巡察整改是政府系统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
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整改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更是检验政府系统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政府系统作为政策执行的“主阵地”、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抓好巡察整改不仅是业务工作,更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
第一,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直接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本轮县委巡察政府系统,本质上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折射出我们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的差距;整改的每一项任务,都是我们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考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政府系统落地生根。
第二,这是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迫切需要。巡察发现的问题,很多都是制约政府工作高效推进的堵点、难点、痛点。比如,部分单位存在行政审批流程繁琐、政策落实“中梗阻”、项目建设推进滞后、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阻碍县域高质量发展。我们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补齐短板弱项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不断提升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高效落实的能力水平,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第三,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巡察反馈的问题,大多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比如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滞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不足、教育医疗资源均衡配置不够、政务服务态度生硬等。这些问题看似具体琐碎,却直接关系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验我们是否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的“试金石”。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抓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巡察整改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四,这是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政府系统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和行政权力,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阵地。巡察反馈的廉政风险点,比如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混乱、小微权力监督缺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反弹等,暴露出我们在廉政风险防控上还存在漏洞。我们要以巡察整改为切入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纠治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府干部队伍。
二、坚持问题导向,客观正视巡察整改的成效与短板
自本轮巡察启动以来,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主动配合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初步整改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整改责任初步压实,各单位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梳理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突出问题初步整改,针对巡察指出的46项具体问题,目前已有28项完成阶段性整改,比如规范了12个单位的财务报销流程,整改了8个项目建设中的程序不规范问题,解决了15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如**小区房产证办理难、**乡镇农村公路破损等问题。三是制度机制初步完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整改中发现的漏洞,新建、修订制度18项,比如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村级“三资”管理细则》《政务服务窗口考核办法》等,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发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巡察整改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与巡察要求、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从巡察通报和前期督导检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温差”,整改主动性不足。少数单位和干部没有真正把巡察整改摆在重要位置,存在“过关”“交账”心态,认为巡察整改是“阶段性任务”,满足于开会部署、印发文件,缺乏主动整改、深入整改的自觉。有的单位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识不深刻,没有从政治高度剖析根源,甚至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情况,把整改责任推给下级、推给基层。比如,针对巡察指出的“部分民生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有的单位简单以“资金未到位”“手续未办完”为由拖延整改,没有主动想办法、找路径,反而把矛盾上交,整改积极性严重不足。还有的干部认为巡察指出的问题是“老问题、普遍问题”,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主动担当作为。
二是责任传导有“落差”,压力层层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没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缺乏亲自研究、亲自督办,满足于“签个字、画个圈”,导致整改责任没有压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有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形成了“整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不配合”的被动局面。比如,在村级“三资”管理问题整改中,有的乡镇分管领导没有深入村组指导整改,只是简单转发文件、要求上报材料,导致部分问题整改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有的部门内部科室之间相互推诿,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三是整改举措有“偏差”,整改成效不佳。部分问题整改存在“表面化”“程序化”现象,满足于“纸上整改”“数字整改”,没有真正动真碰硬。有的单位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从根源上查找问题原因,导致问题整改不彻底,甚至出现边改边犯的情况。比如,针对巡察指出的“行政审批效率不高”问题,有的单位只是简单压缩了办理时限,但没有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环节,群众办事依然需要跑多个部门、提交多个材料;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有的单位只是清退了违规资金,但没有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对报销审核、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依然存在漏洞,廉政风险依然存在。还有的单位整改材料弄虚作假,编造整改台账、伪造整改照片,试图蒙混过关。
四是成果转化有“时差”,长效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没有把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存在“整改与发展两张皮”的情况。有的单位只注重具体问题的整改,忽视了制度机制的完善,没有形成“整改—提升—巩固”的良性循环,整改成果难以巩固。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中,有的单位只是解决了个别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但没有举一反三,完善常态化的企业服务机制,类似问题依然可能再次发生;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中,有的单位只是临时整改了巡察发现的污染点,但没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导致污染问题反弹回潮。
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我们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还存在思想上不重视、责任上不落实、举措上不精准、机制上不完善等突出短板。大家必须高度警醒、深刻反思,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问题,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抓好整改。
三、聚焦重点攻坚,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见底清零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清单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任务精准落地。一是细化整改清单,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实际,重新梳理完善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实行“一户一策”精准施策。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限期销号,确保1个月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确保按期取得实质性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阶段性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二是严格销号管理,建立“整改—审核—销号”闭环机制,整改完成一项、审核一项、销号一项。整改结果必须经得起检验,不仅要提交整改报告、佐证材料,还要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销号,责令重新整改。三是强化动态调度,县政府办公室、县巡察办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机制,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要每周向县政府办公室、县巡察办报送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全程可控。
(二)聚焦“关键领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狠抓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整改,针对巡察指出的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温差”“落差”等问题,要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减税降费、稳岗就业、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惠及千家万户。二是狠抓民生领域问题整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整改老旧小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教育医疗资源均衡配置、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的问题。比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滞后问题,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针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农村供水设施,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要建立民生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向群众公示整改进展,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狠抓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问题整改,针对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推进缓慢、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等问题,要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四是狠抓廉政风险防控问题整改,针对工程招投标、村级“三资”管理、小微权力监督等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要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比如,规范工程招投标流程,推行电子招投标,防止暗箱操作;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平台,实现村级资产、资金、资源全程公开、全程监管;健全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
(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举一反三查根源,各单位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查找同类问题、深层次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既要解决具体问题,也要解决共性问题;既要解决表面问题,也要解决根源问题。比如,针对巡察指出的“行政审批效率不高”问题,不仅要优化具体审批事项的流程,还要全面梳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标准化审批流程,从根本上提升审批效率。二是完善制度堵漏洞,针对整改中发现的制度漏洞,要及时新建、修订相关制度,形成覆盖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重点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财务监管、政务服务、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要加强制度宣传培训,确保干部职工熟悉制度、遵守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制度刚性约束。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四)推动“整改成效”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发展质效。一是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聚焦巡察反馈的产业发展短板,加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比如,针对巡察指出的“产业项目推进缓慢”问题,要加快推进**产业园、**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产;针对“招商引资成效不佳”问题,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二是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上,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比如,针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够”问题,要加快推进**学校改扩建项目,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针对“养老服务供给不足”问题,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三是把整改成效体现在筑牢安全底线上,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比如,针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问题,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足”问题,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强化保障落实,凝聚巡察整改工作强大合力
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抓整改”的工作格局。要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参与,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向县政府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各部门纪检监察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约谈提醒,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巡察整改督导考核机制,将整改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与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县政府督查室要联合县巡察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核查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要强化结果运用,对整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成效亮点和先进典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公开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让群众了解整改、支持整改、监督整改。同时,要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自觉参与整改工作,营造“人人关心整改、人人支持整改”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一次提升政府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定的政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力的举措行动,坚决把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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