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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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主题,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清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完成整改问题、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以及X市政法工作实际和本人岗位职责,深入开展了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和问题查摆。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清单及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上一年度,通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民主生活会,我共查摆出5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主要包括: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调研“走深”“走心”现象偶有发生,对政法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把握有待深化,攻坚克难的锐气需进一步提振,对分管领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时失之于宽。同时,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3项需持续整改问题(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的实效性有待提升”“对新型网络犯罪的研究应对需加强”)均已纳入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剩余2个(涉及“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长期坚持、深化推进。巡视巡察反馈的涉及政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总体看,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但对照更高标准,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主要整改措施包括: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年参加中心组学习12次,撰写心得体会6篇。二是改进调研作风,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课题,下沉基层30余天,现场解决群众涉法涉诉问题15件,推动建立“警网融合”机制。三是勇于担当破难,牵头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成功化解5年以上积案3起;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办案效率。四是严格管党治警,主持召开政法委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4次,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判断力需进一步锤炼。对一些潜在风险的政治根源剖析不够深,如面对当前经济社会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的趋势,虽然能保持警惕,但对其复杂性、关联性的预判有时不够精准,从政治高度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有待加强。比如,在处理某企业涉众型经济案件时,初期更多考虑经济维稳,对其中可能蕴含的群体性事件风险及其政治影响评估不够充分,后续应对略显被动。二是政治领悟力需进一步提升。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虽然组织了学习,但结合X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落实落细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如何将顶层设计转化为基层政法工作的具体抓手,思考谋划的深度和前瞻性还有差距。有时满足于“传达学习”,对精神实质的把握未能完全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三是政治执行力需进一步强化。对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能够坚决执行,但在“最后一公里”的穿透式落实上,有时存在“衰减”现象。例如,在推动“党建+基层治理”融合过程中,对部分村(社区)网格员反映的系统操作繁琐、事件流转不畅等问题,虽然督促整改,但未能举一反三,从机制层面彻底优化,影响了执行效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时不够到位,对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的排查管控还可以更严密。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理论武装的自觉性系统性有待加强。虽然坚持参加集体学习,但个人自学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存在“用到才学、急用才学”的现象。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整体性把握还不够全面系统,对其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运用不够娴熟,理论联系实际指导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效果有待提升。比如,用新思想中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来审视我市诉源治理工作,发现推动多元解纷力量整合、机制创新的力度还不足。二是党性修养的锤炼标准不够高。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有时以普通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未能时时以更高标准检视言行。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虽然能参加组织生活,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辣味”不足,顾及情面,“响鼓不用重锤”的思想依然存在。三是理想信念的根基需持续加固。能够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但在面对复杂严峻的斗争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有时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攻坚克难的锐气斗志需要时常砥砺。对比焦裕禄、兰辉等先进典型,感觉自身在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上还有差距。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提升仍需常抓不懈。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扎实。“四下基层”虽然去了,但有时“身入”有余、“心至”不足,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聊家常、听真话的机会不够多,对基层干部群众的一些实际司法需求和法治期盼了解不够精准。比如,在推动“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有时更多依据上级部署和部门上报,直接听取群众心声、汲取群众智慧不够,导致个别项目与群众期待有温差。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充分。在政法委书记岗位上,虽然注重发扬民主,会前酝酿沟通,但有时在议题较多、时间较紧的班子会上,对非核心议题的讨论,可能先发表倾向性意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在落实组织决议方面,虽然能够坚决执行,但有时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组织反馈、寻求指导不够。三是纪律规矩的敬畏心需时刻绷紧。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但对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反面典型案例,自我要求可以更严。比如,对一些公务接待、考察调研中的细微之处,有时认为符合规定即可,未能始终以最高标准来审视。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时偏重于工作业绩,对“八小时外”的监督提醒不够到位。对网络上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有时停留在不信不传,缺乏旗帜鲜明作斗争的勇气。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政绩观有待进一步校正。有时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对扫黑除恶、重大活动安保等容易出成绩的工作投入精力多,对法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虽然也抓,但久久为功的韧劲还需加强。例如,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中,对硬件投入、平台建设抓得紧,但对治理机制的健全完善、人员能力的持续提升等方面,统筹推进力度相对不足。二是改革创新精神有待进一步激发。面对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新挑战,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运用新理念、新方法破解难题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强。比如,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赋能政法工作方面,虽有探索,但系统性、集成性不足,与先进地区相比有差距。对“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深化运用,创新性举措不多。三是斗争本领有待进一步锤炼。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复杂斗争,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敢抓敢管、一抓到底的狠劲。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时,面对一些顽固“钉子案”,有时办法不多,缺乏“啃硬骨头”的十足韧劲。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对各类风险隐患的预见性和应对预案的针对性有待提高。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时不够到位。对政法委机关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亲自部署、听取汇报多,但深入支部检查指导、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下温”现象。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提醒,有时侧重于工作提醒,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深度有待加强。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需常抓不懈。虽然能带头严格执行,但对分管领域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警惕性、鉴别力还需提升。例如,对以培训考察、横向交流为名的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虽然大会小会强调,但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不够细化。在精文减会方面,有时存在“路径依赖”,发文开会仍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为基层减负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彰显。三是“严”的基调需持续深化。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性问题,有时“红脸出汗”不够及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在推动风腐同查同治方面,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监督合力的机制有待完善。对党员干部网络言行规范管理重视不够,引导监督措施不足。

(七)典型案例剖析。X局原局长XX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提供帮助案,该同志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品,最终利用职权为其在项目推进上提供便利,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此案暴露出:一是理想信念“总开关”松动,在“糖衣炮弹”面前下阵来;二是权力观扭曲,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三是监督缺位,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未能有效触及“八小时外”四是规矩意识淡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深刻反思,作为市委政法委书记,在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责任重大。需以案为鉴,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强化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

三、原因分析

(一)理论滋养“浓度”不足,思想根基筑得不牢。根本原因在于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信真用不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挤”“钻”的精神,系统性、深入度有欠缺,导致对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内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强烈的党性原则和科学的工作方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拧得不够紧,有时不自觉地用事务性工作代替党性锻炼,理想信念的根基在长期复杂环境中有所松动,抵制错误思潮和不良风气的免疫力有待增强。对比先进典型,自身在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上存在差距。

(二)群众立场“温度”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深层原因在于“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解决得不够彻底。随着职务提升和工作繁忙,有时不自觉地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深入基层“接地气”少了,坐在办公室听汇报、作指示多了,对群众的急难愁盼体察不够直接、感受不够深刻。政绩观有时出现偏差,过于看重“显绩”,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投入精力不足,根源在于没有完全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到位,也与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尊重集体领导的意识不够强有关。

(三)斗争精神“锐度”不足,担当劲头有所减弱。主观原因在于随着工作年限增加和环境变化,有时产生了“求稳”心态,缺乏改革攻坚的锐气和历史主动精神。面对政法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新挑战,有时存在路径依赖,习惯于按老办法办事,敢于闯、敢于试的勇气不足。对歪风邪气和错误言行,有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斗争精神有所弱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也与“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有关,缺乏敢于较真碰硬的决心。

(四)纪律标尺“硬度”不够,自我要求有所松懈。内在原因在于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有所淡化,自我革命精神不足。有时认为自己是老党员,能够把握大节,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小事小节的严格要求,对“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警惕性不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有时存在“弹性”空间。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偏软,也反映出严管就是厚爱的认识不够深刻,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严肃性有待提升。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未能完全入脑入心。

四、下步整改措施

(一)聚焦“铸魂补钙”,在强化理论武装上持续用力。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原原本本、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深研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每年至少精读2-3本理论著作,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和政法业务培训,主动走上讲台宣讲至少1次。坚持学以致用,每年牵头1-2项重点课题调研,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实际举措。

(二)聚焦“人民至上”,在践行群众路线上持续用力。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确保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其中“蹲点式”调研不少于2次。建立基层联系点2个,定期走访接访,带头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优化“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遴选机制,更多采取民意征集、听证论证等方式,确保项目贴近群众需求。完善政法委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推动政法力量下沉网格。

(三)聚焦“担当克难”,在锐意改革创新上持续用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抓当前显绩,更重长远潜绩,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等基础性工程。勇于突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积极探索政法工作现代化X路径,尤其在数字法治改革、诉源治理等方面力争形成1-2项标志性成果。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直面矛盾风险,牵头攻坚1-2个历史遗留问题或难点堵点问题。

(四)聚焦“清正廉洁”,在永葆清廉本色上持续用力。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政法委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与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干部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一尘不染的本色。

(五)聚焦“常态长效”,在狠抓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对本次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相互批评意见以及上级点明的问题,主动认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整改情况适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奋力推动X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X篇章贡献政法力量。

以上对照检查,可能查摆问题不够深入,剖析原因不够透彻,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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