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时间:2026-01-11
字数:48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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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安排,我紧扣本次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度谈心谈话的基础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局党组书记,我始终将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但在将崇高信念转化为推动县域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仍存在“温差”“落差”和“偏差”。

一是理论武装的“滴灌”精度有待提升。我深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持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但有时学习的系统性、连贯性不足,存在“用到才学、急用急学”的现象。在将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精准转化为符合我县实际的“施工图”时,思考谋划的深度不够。比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但在如何结合我县产业特色提供前瞻性、靶向性法律服务,打造具有地域辨识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名片”上,创新性举措不多,未能完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政治判断力的“前哨”作用发挥不充分。身处基层一线,本应是感知社会脉搏、防范化解风险的“前哨”。但在面对一些涉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治理等复杂敏感的矛盾时,有时更多的是从法律技术层面进行分析,而从政治高度审视其背后可能蕴含的社会稳定风险、意识形态风险的敏锐性不足。对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涉法负面舆情,有时后知后觉,未能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科学研判和有效引导,在下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先手棋”上,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治执行力的“穿透”效果有待加强。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我能够做到闻令而动、坚决执行,但在推动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上,还存在“中梗阻”现象。比如,在推行“八五”普法规划中,虽然制定了详细方案,但在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上下的功夫不够,导致普法工作在一些乡镇和单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与群众的法治需求之间还有差距。据统计,我县2025年度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度为91%,但其中反映“普法形式单一、内容不解渴”的意见占比超过35%,说明我的工作还未完全“穿透”到群众心里。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我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但在持之以恒的党性锤炼中,仍有需要“淬火加钢”之处。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温度不够高。作为“班长”,我在主持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时,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担心批评太尖锐会伤了和气、影响班子团结。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习惯于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根源少,提希望建议多、点要害问题少,“辣味”不足、“汗味”不够,导致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党性、净化思想的政治功能未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二是理想信念的“压舱石”偶有松动。在面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重、编制少、经费紧等现实困难时,偶尔会产生“先顾业务、再抓党建”的错误念头,认为抓案件调解、社区矫正等是“硬任务”,抓党员教育、组织建设是“软指标”,没有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种思想上的偏差,从根源上反映出在面对现实考验时,用理想信念这块“压舱石”来稳定思想之舵的自觉性还不够强。

三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示范效应”不突出。虽然能做到廉洁自律、勤勉工作,但在一些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率先垂范的劲头有所减弱。比如,在去年防汛抢险期间,我更多的是在指挥部进行调度指挥,深入一线堤坝、与基层干部群众一同巡查排险的次数不多。在日常工作中,与普通干警“面对面”交流工作多,而“心贴心”交流思想少,作为党组书记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方面的“头雁效应”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我始终告诫自己要心怀“三畏”,行有所止,但在具体实践中,离群众期盼、组织要求、法纪标准仍有差距。

一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尚未打通。我坚持“法治为民”的理念,但有时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看报表、听汇报,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体察不够真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虽然规范,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上门”服务供给不足。去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平均办理时长为5个工作日,虽然符合规定,但与群众“当天事当天毕”的朴素愿望相比,仍有提升空间。这反映出我“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还没有完全内化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马上就办”的行动自觉。

二是执行组织纪律的“颗粒度”不够精细。我能够严格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但在一些自认为“非原则性”的干部调整和工作安排上,有时会先形成个人初步意见,再拿到党组会上讨论,存在“个人酝酿代替会前沟通”的现象,影响了集体决策的民主性。在执行上级决策时,虽然不打折扣,但有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创造性落实的思考不多,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的“内生动力”仍需增强。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头人”,本应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表率。但在处理一些内部管理事务时,有时还是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推动工作,而运用制度、规则来规范管理、激发活力的意识不强。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虽然组织了学习,但对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钻研不深不透,导致在推动相关工作时,思路和办法还不够新、不够活。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面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我感到自身的“本领恐慌”和“担当之困”依然存在。

一是改革创新的“锐气”有所消磨。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求稳怕乱的思想有所抬头,对一些需要“啃硬骨头”的改革事项,魄力不足、决心不大。比如,对于如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社区矫正监管的精准性和人民调解的成功率,虽然有想法、有规划,但在争取项目、整合资源、强力推进上,存在瞻前顾后、行动迟缓的问题,导致我县“智慧司法”建设的步伐慢于周边先进县市。

二是攻坚克难的“韧劲”有所减退。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少数司法所业务用房紧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等,虽然多次在会议上强调,也向上级反映过,但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盯劲和“不见成效不收兵”的狠劲,导致问题迟迟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这种“重部署、轻落实”的作风,实质上是一种担当精神的弱化。

三是狠抓落实的“闭环”意识不强。在推动工作时,往往注重“开了什么会、发了什么文”,但在“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了什么实效”上,跟踪问效不够。年初制定的“百名律师进千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虽然启动声势很大,但活动后期对企业反映的法律难题是否得到解决、营商环境是否得到优化,缺乏系统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工作未能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我深知责任重大,但对标更高标准,压力传导仍存在“衰减”现象。

一是“一岗双责”的链条拧得不够紧。我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但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日常监督和提醒抓得不够。有时认为大家都是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能够自觉遵守纪律,导致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过问不多、检查不细,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倾向。

二是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公证业务办理等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虽然有制度规定,但制度执行的刚性不足,监督检查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碍于情面,没有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导致小问题没有在萌芽状态得到根治。

三是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实。对干部的关心更多体现在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但在思想动态、价值取向和“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上,了解掌握不够深入。在年轻干部的培养上,压担子、交任务多,但系统性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相对滞后,在引导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深。

二、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源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理论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问题的根源在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不够深入、不够系统。满足于知其然,但在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上还有差距。导致在改造主观世界、锤炼党性修养、指导工作实践时,没能完全发挥出思想武器的强大威力,理想信念的根基筑得还不够牢固。

二是宗旨意识的“坐标系”定位不够准。随着职务的提升和工作环境的变化,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有所减少。有时不自觉地产生了“官本位”思想,习惯于发号施令,服务群众的初心有所淡化。这种宗旨意识的偏差,导致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未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最高位置。

三是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在相对安逸的工作环境中,艰苦奋斗、敢于斗争的精神有所消退。面对矛盾和困难,有时会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懈怠思想;面对自身和他人的缺点,有时缺乏“闻过则喜、知过不讳”的胸襟和“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这种斗争精神的减弱,是导致工作缺乏创新、担当精神不足的深层次原因。

四是纪律规矩的“高压线”意识不够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刻苦,没能完全把纪律规矩刻在心上、烙在魂里。在一些“小事小节”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真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实施“铸魂强基”行动,在理论武装上求“深度”。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终身课题,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高质量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坚持学以致用,每季度牵头组织1次“法治实践”专题研讨会,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确保政治忠诚不是口号,而是行动。

二是实施“民心守护”行动,在服务群众上求“温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一是建立“书记接待日”和“基层联系点”制度,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坐班,每年至少到2个最偏远的乡镇司法所蹲点调研一周,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二是推动“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力争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三是启动“数字法务”计划,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7×24小时不打烊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实施“担当破冰”行动,在干事创业上求“力度”。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一是针对“智慧司法”建设滞后问题,我将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年内完成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力争在两年内建成覆盖全县的智慧矫正和智慧调解平台。二是针对基层基础薄弱问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力争在三年内通过新建、改建、合建等方式,全面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不达标问题。三是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对普法宣传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等重点难点工作,鼓励年轻干部大胆尝试,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

四是实施“清风廉韵”行动,在廉洁自律上求“纯度”。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推动建立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业务的随机抽查和案卷评查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并亲自为新入职干警上好“廉政第一课”,引导全局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其中必有不深不透之处,恳请各位同志对我提出批评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坚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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