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主任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

时间:2026-01-14
字数:55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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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此基础上,我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等五个方面,深刻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淬炼政治忠诚上理论武装的深度有所欠缺,在提升政治能力上融会贯通的程度仍有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整体性有待加强。在日常学习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有时更多地聚焦于与机构编制工作直接相关的章节和论述,例如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我虽然进行了通读通学,但对于其中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宏观战略部署与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如何实现深层次联动,思考得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导致在某些工作谋划上视野不够开阔,未能完全做到“跳出编制看编制”。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转化运用不够到位。在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有时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比如,在2025年上半年研究全县部分重点领域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方案时,面对新业态、新模式对政府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我提出的初步思路仍然侧重于传统的功能划分和编制增减,对于如何运用系统观念,通过跨部门的职能整合与流程再造来提升治理效能,思考得不够深入,创新性举措不多,反映出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紧密结合的能力尚有欠缺。

三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仍需锤炼。在处理一些复杂敏感的机构编制事项时,偶尔会就事论事,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把握问题的敏锐性不足。2025年,在审核某个新成立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定”规定时,我最初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其内设机构数量是否超标、人员编制是否合等技术性问题上,对其设立背后所承载的全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意图,以及如何通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好服务于“十五五”良好开局的政治考量,领悟得不够深刻,导致在初步审核意见中未能充分体现出服务中心大局的前瞻性和战略性。

(二)在坚守党性原则上自我修炼的韧劲有所松懈,在厚植为民情怀上宗旨意识的根基仍需夯实

一是党性分析的深刻性有所弱化。在参加组织生活时,虽然能够坦诚地进行自我批评,但有时对于思想深处的问题挖掘不够,习惯于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根源少。在2025年度的几次党支部学习研讨中,我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更多是分享如何规范公务接待、精简文件会议等具体做法,但对于自身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隐形变异思想苗头,是否在内心深处对“四风”问题真正做到了深恶痛绝,自我剖析的“辣味”不足,未能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二是标先进的自觉性有所降低。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有时会不自觉地产生一丝“歇歇脚”的念头,与革命先辈和时代楷模相比,自我要求的标准在潜移默化中有所放松。例如,在处理日常繁杂的审批和协调事务时,满足于按时完成、不出差错,但对于是否能够做到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要求不够严格。有时一天下来,虽然身体疲惫,但反思当天的工作,发现创造性、开拓性的工作不多,守成思想有所抬头,缺乏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

三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实效性有待提升。虽然能够坚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但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仍有不足。2025年下半年,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我带队到几个乡镇进行了调研。现在反思,调研过程中听取乡镇领导班子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时间较多,但随机走访一线执法人员、与办事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时间较少,导致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更多集中在编制划转、人员配备等宏观层面,对于改革后基层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具体困难、群众对执法效能的真实感受,掌握得不够鲜活、不够精准,使得后续出台的配套措施针对性不够强。

(三)在敬畏组织程序上民主集中的执行偶有偏差,在敬畏法纪规矩上权力运行的规范尚存盲区

一是发扬民主听取意见不够充分。在主持召开室务会或研究重要工作时,有时因为自己对相关情况比较熟悉、思考得比较成熟,会在介绍情况后急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客观上影响了其他同志的独立思考和充分表达。在2025年一次讨论关于全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的会议上,我系统阐述了我的构想后,虽然也请大家发表意见,但留给集体讨论和思想碰撞的时间相对紧张,一定程度上存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不利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二是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不够严格。对于一些自认为比较常规、操作性强的工作,有时会简化程序,以征求意见、会签等方式替代正式的会议研究,虽然提高了效率,但从长远看,存在削弱集体领导原则的风险。例如,在处理2025年某单位因临时性重大任务申请增加内设临时机构的请示时,考虑到时效性要求,我通过电话征求了班子成员的意见便予以批复,没有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这反映出我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存在思想认识的偏差。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习惯尚未完全养成。在处理一些历史遗留的编制问题或部门间职责交叉的“老大难”问题时,有时还是习惯于依靠行政协调、沟通平衡的“老办法”,对于如何运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来界定职责、化解矛盾,主动性不强。2025年在协调两个部门关于数据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时,我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反复制定协调方案,耗费了大量精力,但效果不彰。事后反思,如果一开始就从法规层面进行精准的职责界定,或许能更高效、更根本地解决问题。

(四)在锐意干事创业上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在勇于担当作为上底线思维的弦绷得不够紧

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强。在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方面,有时存在“等靠要”思想,习惯于等上级出台明确的政策文件再行动,主动结合县域实际进行探索性、差异化改革的劲头不足。在2025年谋划如何盘活用好存量编制资源,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时,我的思路主要还是围绕跨部门、跨层级调剂等常规手段,对于如何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动态调整机制等更为灵活高效的资源配置模式,研究不深、谋划不多,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二是面对矛盾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的决心不够。机构编制工作涉及各方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在处理一些棘手问题时,有时会因顾虑较多而“和稀泥”,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2025年初,我们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变相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我在向该单位主要领导反馈时,虽然指出了问题的严肃性,但在督促其立行立改、追究责任上,话说得比较委婉,力度不够坚决,导致该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所拖延,未能起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是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会不自觉地把更多精力放在那些容易出成绩、见效快的“显性”工作上,比如完成机构改革、调整编制数量等,而对于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性”工作,比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宣传普及、评估问效体系的建设等,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相对不足。这种思想偏差,实质上是政绩观不够纯正的表现,容易导致工作重“形”不重“效”,影响机构编制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上传导压力的链条未完全压实,在整治形式主义顽疾上常态长效的机制尚有不足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力度层层递减。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虽然有部署、有要求,但在压力传导上还不够到位。满足于开会强调、文件部署,对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日常监督提醒和跟踪问效不够。比如,我很少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谈话,对他们管理和监督干部的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导致责任压力未能完全传导到“神经末梢”。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问题的敏锐性洞察力不足。对于一些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问题,有时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未能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2025年在审阅一份关于基层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时,我发现报告中存在大量从网上抄袭、拼凑的理论和套话,虽然当即要求撰稿人修改,但没有就此在全办范围内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公文起草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作风教育。这反映出我对整治形式主义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斗争精神有所弱化。

三是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在干部管理上,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批评教育多,动真格处理少。对于个别干部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纪律松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以提醒告诫为主,没有及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红脸出汗”,导致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在规范干部网络言行方面,虽然进行了宣传教育,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引导机制,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存在空白地带。

二、原因分析

对照查摆出的问题,我从思想深处进行了深刻反思,认识到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观原因。

一是理论武装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强大思想武器,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还存在差距。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所减弱,满足于“学过了”“知道了”,但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功夫下得不够,未能完全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改造主观世界、指导客观实践,导致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时,有时会出现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视野不宽、应对办法不多的情况。这是产生政治能力不足、党性修养松懈等问题的根本原因。

二是自我革命的“净化器”滤芯更换不勤。随着环境和角色的变化,内心深处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革命精神有所消退,安于现状、求稳怕乱的思想有所滋生。对自身的要求标准有所降低,对一些不符合党员干部标准的思想和行为,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在工作中,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有所弱化,面对矛盾和困难,有时选择绕着走,而不是迎难而上。这是导致干事创业精神状态不佳、担当作为锐气减退等问题的思想根源。

三是人民至上的“价值坐标”定位出现偏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没有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下基层调研有时“身入”而“心未入”,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交流不够,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体察不够深刻。在推进工作时,有时更多地考虑如何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对改革举措是否符合基层实际、是否会增加基层负担、是否能让群众真正受益等问题,考量得不够周全。这是产生服务群众实效性不强、形式主义等问题的核心原因。

四是从严治党的“责任田”耕种不够精细。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深刻内涵理解不够透彻,认为自己作为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守住底线、不出问题,从而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上,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满足于不出大的问题,在抓常抓细、抓早抓小上做得不够,对于作风建设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未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这是导致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作风建设抓得不紧等问题的关键所在。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深刻剖析的原因,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凝心铸魂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发展的举措和领导工作的能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机构编制领域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坚守为民服务初心,在履职尽责中彰显担当作为。始终牢记机构编制工作的人民立场,把服务人民、服务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多采取“四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十五五”良好开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敢于啃“硬骨头”、涉“深水区”,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机构改革、编制管理、基层治理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将机构编制资源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勇于开展自我革命,在修身律己中永葆清廉本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坚决做到集体研究、科学决策,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集中统一。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契机,时刻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度警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是坚决扛起治党责任,在正风纪中营造良好生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敢于较真碰硬,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精简文件会议,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好“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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