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5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四个带头”要求,结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全面自查、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判断力有待淬炼。面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领域的复杂局面,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辨别是非的敏锐性不足。在应对涉法涉诉舆情时,有时仅关注表面诉求,未能及时洞察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对一些苗头性觉”的情况。二是政治领悟力有待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满足于会议传达、文件通读,未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学深悟透。在理解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就业务谈业务”的倾向,未能深刻把握其政治内涵和战略考量,导致贯彻落实的站位不够高。三是政治执行力有待提升。在推动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地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任务,如基层法治阵地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完善等,有时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在遇到阻力时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导致工作成效与预期存在差距。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够紧。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将业务工作置于首位,对党性锤炼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时,偶尔存在“走过场”心态,未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导致理想信念在潜移默化中有所弱化。二是党性修养的“淬炼炉”烧得不够旺。缺乏经常性的自我反思和自我革命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自我剖析不够深刻。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有时缺乏“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更多考虑的是工作难度,而不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与使命,党性修养在实践磨砺中未能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宗旨意识的“连心桥”架得不够牢。虽然深知司法行政工作的民生属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未能真正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办事情。在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时,对群众的个性化需求关注不够,工作方法有时过于“程序化”,未能做到“精准滴灌”,导致服务群众的质效未能达到最优。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敬畏人民的情怀不够深厚。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的频次不足,有时下基层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未能真正沉下身子、迈开步子,了解群众在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急难愁盼。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时存在“重答复、轻解决”的情况,未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问题彻底化解。二是敬畏组织的意识不够坚定。在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时,有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过多考虑分管领域的工作利益,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配合意识不强。在向组织汇报工作时,有时存在“报喜不报忧”的倾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遮遮掩掩,未能做到实事求是、坦诚相待。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不够牢固。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比如,在公务接待、办公用品使用等方面,有时存在“小节不拘”的思想,未能时刻以“严之又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时,面对一些轻微的执法不规范行为,有时碍于情面未能及时指出纠正,存在“好人主义”倾向。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面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如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对象精准管控等,有时缺乏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时,有时存在“怕得罪人”的心态,未能理直气壮地履行职责,导致一些问题久拖不决。二是创新锐气有所消减。在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缺乏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面对数字化转型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如智慧司法建设、线上法律服务推广等,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未能主动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三是落实韧劲有所不足。在推进重点工作时,存在“虎头蛇尾”的现象。比如,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时,前期声势浩大,但后期缺乏持续跟进,导致普法效果未能深入人心。在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时,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未能做到不折不扣、一抓到底。
(五)带头坚决扛起党管治党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为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倾向。在日常工作中,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未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提醒纠正。二是监督执纪力度不够强劲。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存在“宽松软”的现象。面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散漫、效率低下等问题,有时碍于情面,未能及时严肃批评教育,导致一些不良风气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时,排查不够全面深入,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不够具体有力。三是廉洁自律标杆不够鲜明。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比如,在人际交往中,有时未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一些人情往来警惕性不够。在工作和生活中,未能时刻以“标杆”标准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思想罗盘”校准不勤,理论武装存在“温差”。究其根本,是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活到老、学到老”的韧劲和毅力。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当成软指标,导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理论学习的碎片化、表面化,使得自身的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缓慢,未能真正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党性熔炉”淬炼不足,宗旨意识出现“偏差”。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逐渐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忘记了入党时的初心和使命。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自我批评怕“丢面子”,相互批评怕“伤和气”,导致党性修养在一次次的“走过场”中逐渐弱化。同时,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思考不够深刻,未能始终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办事情,宗旨意识的淡化,使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出现了偏差。
(三)“担当脊梁”挺得不够,斗争精神存在“弱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缺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担当。在工作中,习惯于安于现状、四平八稳,缺乏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魄力。面对困难和挑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同时,对自身肩负的责任认识不够清晰,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导致在工作中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毅力,工作成效大打折扣。
(四)“创新引擎”启动不力,进取精神出现“疲软”。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形成了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习惯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缺乏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面对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未能及时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对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和应用不够积极主动。创新意识的淡薄,使得工作缺乏活力和动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五)“纪律戒尺”握得不严,自我约束存在“松懈”。虽然能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存在“小节不拘”的思想。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对一些不良风气和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纪律约束的松弛,使得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铸魂补钙强根基,在深学细悟中锤炼政治能力。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以“挤”的精神、“钻”的态度,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一是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周固定**个小时的集中学习时间,采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方式,逐字逐句研读党的创新理论,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月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开展**次专题研讨,每季度深入基层开展**次实地调研,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举措。三是强化政治能力训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应对涉法涉诉舆情、推进法治建设等工作中,始终坚持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做到心怀“国之大者”,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锤炼党性守初心,在践行宗旨中厚植为民情怀。坚持把党性锤炼作为终身必修课,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性修养,筑牢宗旨意识。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同志的意见建议。每月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开展**次自我剖析,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锤炼党性修养。二是深化红色教育洗礼。每年至少参加2次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从革命先辈的奋斗历程中汲取精神力量,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自觉传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将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每月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天,精准掌握群众在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群众诉求“接诉即办、办件必复”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担当作为勇攻坚,在攻坚克难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强化斗争精神。面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建立“难题攻坚清单”,对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矛盾纠纷等,带头牵头协调、动真碰硬,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激发创新活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快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推广线上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品牌,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锤炼落实作风。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对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从严律己守底线,在正风肃纪中筑牢廉洁防线。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组织分管领域开展**次廉政专题学习和案例剖析,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重点岗位监管制度,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强化纪律约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公务接待、办公用品使用等方面,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事事讲规矩、处处守纪律”。在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时,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倾向。三是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五)对标对表抓落实,在整改提升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整改台账。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闭环管理的整改台账。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推动成果转化。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将整改落实与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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