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市税务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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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以及上级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市税务局领导班子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基础上,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治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带头”的重要要求。会前,班子成员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了规定篇目,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根基。同时,广泛征求了市直部门、基层税务分局、党员干部和纳税人代表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严格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等五个方面,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班子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党中央提出的“五个带头”重点方面,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摆了以下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班子成员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在政治能力的全面提升和具体实践的穿透力上仍有差距。一是理论武装的“穿透力”有待加强。虽然能够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但对其中蕴含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和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税收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钻研得不够深透。存在“以干代学”“急用先学”的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战略考量理解不够系统完整,导致在运用理论指导复杂税收实践、破解改革难题时,有时感到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例如,在落实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未能充分运用新发展理念来指导实践,导致转型工作推进缓慢,效果不够理想。二是政治执行的“精准度”有待提升。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时,能够做到态度坚决、令行禁止。但在结合本市税收工作实际进行创造性落实、精准化落地方面,思考谋划的前瞻性、系统性不足。有时习惯于照搬照转上级文件,未能完全将战略部署转化为符合本地实际的“施工图”“任务书”,在将政治要求融入组织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上,精细化、常态化程度不够。比如,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时,对部分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调研不够深入,导致政策落实的精准度不高,部分企业未能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三是政治敏锐的“洞察力”有待淬炼。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认识足够,但在具体工作中,对社会思潮、网络舆情中可能隐含的税收风险、稳定隐患,有时见事不够早、鉴别不够准、反应不够快。尤其是在新媒体环境下,对涉税舆情背后可能存在的深层次政治意图或社会矛盾,缺乏足够的预判能力和一抓到底、消除隐患的斗争韧劲。例如,当网络上出现关于税收政策的不实传言时,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进行研判和应对,导致部分纳税人产生误解和恐慌。四是保持战略定力的“持久性”有待巩固。面对艰巨繁重的税收工作任务和不断出现的新风险新挑战,班子成员能够保持总体上的信心和定力。但在面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税收征管难题或短期内难以取得突破的改革任务时,个别同志偶尔会产生畏难情绪或“绕道走”的想法,攻坚克难的锐气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恒心有所减弱,未能时时处处展现出“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战略清醒和政治坚定。比如,在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阻力和困难时,部分同志出现了动摇和退缩的情况。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班子成员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高标准,在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纯粹性上仍需持续用力。一是党性修养的“主动锤炼”意识不足。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在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进行思想交锋、净化灵魂方面,“辣味”依然不足。自我批评有时避重就轻,相互批评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思想帮助,“好人主义”思想仍未根除。将党性修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自觉性不够,未能时时以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拧得不够紧。例如,在民主生活会上,部分同志的自我批评只是泛泛而谈,没有触及思想深处的问题,相互批评也缺乏针对性和实质性内容。二是理想信念的“实践印证”结合不紧。班子成员理想信念是坚定的,但在将崇高理想信念转化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持久行动力上,存在落差。面对繁重工作压力时,革命先辈那种艰苦奋斗、忘我奉献的精神在自身有所消退,我们有时会不自觉地计较个人得失。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虽然能够顶上去,但内心深处那种“我是党员我先上”的本能冲动和纯粹境界,体现得不够明显。比如,在组织税收收入的关键时期,部分同志为了完成任务,采取了一些不规范的手段,忽视了税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三是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虽然能够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但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例如,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往往只是简单地读文件、学讲话,没有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讨论和实践活动,导致活动效果不佳。四是党性教育的“针对性”不够强。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时,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教育内容和方式缺乏个性化和差异化。对年轻党员干部的党性培养重视不够,导致部分年轻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淡薄,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比如,在对新入职的年轻干部进行党性教育时,只是进行了一些简单的理论培训,没有通过实践锻炼来增强他们的党性修养。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班子成员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但在敬畏之心的具体践行和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上仍有不足。一是敬畏人民的“服务意识”不够强。在谋划税收工作时,有时更多地考虑了完成税收任务和上级考核指标,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和感受关注不够。在落实纳税服务措施时,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对纳税人缴费人的问题和诉求解决不够及时、有效。例如,在推广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的操作能力和实际困难,导致一些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时遇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敬畏组织的“规矩意识”不够牢。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时,有时存在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民主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部分班子成员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发表意见不够充分,存在随声附和的现象。在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上,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比如,在一些重要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执行过程中,没有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导致工作出现了一些偏差。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意识”不够严。对税收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规定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纪律不严格的问题。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有时存在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的现象,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例如,在对一些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四是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够硬。虽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查处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例如,在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方面,存在一些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但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班子成员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但在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能力上仍有欠缺。一是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不足。面对税收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一些人存在畏难情绪和逃避心理,缺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在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解决税收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进展缓慢,成效不够明显。例如,在处理一些长期欠税企业的问题时,由于担心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没有采取果断的措施进行清理,导致欠税问题越积越多。二是创新驱动的“能力和动力”不够强。对税收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在税收征管方式、纳税服务模式等方面,仍然沿用传统的方法和手段,没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比如,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预警机制,导致对税收风险的防控能力不足。三是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和监督力”不够到位。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不够及时、有力,导致一些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或达不到预期效果。重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例如,在开展税收专项整治行动时,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但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和督促,导致行动效果不理想。四是团结协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工作中存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现象。在处理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税收工作时,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比如,在开展税收征管数据共享工作时,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作,导致数据共享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整体效能。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班子成员能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在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和作风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不够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不多、指导不力,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例如,在一些基层税务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部出现了违规违纪问题。二是监督执纪的“力度和效果”不够好。机关纪委的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监督手段和方式比较单一,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不够全面、深入。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没有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例如,在对干部的考勤管理方面,存在个别干部迟到早退的现象,但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和处理。三是作风建设的“整治深度”不够深。虽然开展了一系列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的整治不够彻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工作中,存在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的现象,给基层税务干部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例如,在一些会议上,存在讲空话、套话的现象,没有实际内容和针对性,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四是廉政教育的“实效性”不够强。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时,形式较为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感染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示作用不够明显。对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不够完善,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比如,在对税务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时,往往只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廉政文件等方式进行,没有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导致教育效果不佳。

二、原因剖析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站位不够高。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性、深入性学习,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政治站位不够高。在学习过程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只注重与工作相关的内容,忽视了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全面学习和深入理解。同时,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将理论学习与税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导致学用脱节。

(二)党性修养不够自觉,宗旨意识不够牢。部分班子成员在党性修养方面存在放松要求的现象,没有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认识不够深刻。在工作中,没有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缺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在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时,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

(三)责任担当不够强烈,进取意识不够强。在工作中,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的思想,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对税收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和复杂矛盾,缺乏主动研究和解决的意识,习惯于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同时,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时,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成效不够明显。

(四)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到位。虽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查处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部分班子成员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影响。同时,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手段单一的问题,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够全面、深入。

(五)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廉政教育不够有效。在作风建设方面,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对基层税务干部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对他们的困难和问题解决不够及时、有效。同时,在廉政教育方面,存在形式单一、内容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示作用不够明显。对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不够完善,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税收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成果交流,每年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增强学用结合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税收工作实践的具体思路和方法。在落实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优化纳税服务等工作中,充分运用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学习成果转化机制,定期对学习成果的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确保学用结合取得实效。三是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研究和分析,提高对社会思潮、网络舆情中隐含的税收风险和稳定隐患的鉴别能力和反应速度。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涉税舆情,消除潜在的政治风险和社会矛盾。加强对新媒体环境下涉警舆情的研究和应对,提高对涉警舆情背后深层次政治意图和社会矛盾的预判能力和斗争韧劲。四是巩固战略定力。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思想教育,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攻坚克难的锐气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恒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税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子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和问责。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税收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保持战略清醒和政治坚定。

(二)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一是增强党性修养的主动性。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党性教育,增强他们的党性修养意识和主动性。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活动,引导班子成员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加强思想交锋和灵魂净化。建立党性修养考核机制,将党性修养情况纳入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确保党性修养得到持续提升。二是强化理想信念的实践印证。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将崇高理想信念转化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持久行动力。在工作中,鼓励班子成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理想信念实践印证机制,定期对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实践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确保理想信念得到有效践行。三是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研讨、实地调研等活动,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建立组织生活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差异化的党性教育方案。加强对年轻党员干部的党性培养,通过开展实践锻炼、导师带徒等活动,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感。建立党性教育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党性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提高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增强敬畏之心,严格制度执行。一是强化敬畏人民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和感受作为谋划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广个性化、智能化的纳税服务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纳税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二是严守敬畏组织的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班子成员要积极发表意见,充分参与决策过程,避免随声附和。加大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准确地向上级组织报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确保上级组织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建立决策监督机制,对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三是筑牢敬畏法纪的底线意识。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规定的学习,增强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杜绝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等问题。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四是加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制度执行评估机制,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加强对干部的制度教育,增强干部的制度意识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提升担当作为能力。一是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面对税收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班子成员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逃避心理。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税收工作中的难题。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攻坚克难中表现突出的班子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提升创新驱动的能力和动力。加强对税收工作新趋势、新要求的研究和分析,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鼓励班子成员积极探索税收征管方式、纳税服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对在创新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班子成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的创新动力。加强与其他地区税务部门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三是强化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和监督力。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加大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对重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完成。四是增强团结协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团队建设,开展团队活动,增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信任和理解,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团队考核机制,对团队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大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研究分析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制定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主体,确保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提高监督执纪的力度和效果。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充实监督力量,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创新监督手段和方式,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整治深度。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税务干部减负。加强对基层税务干部的关心关爱,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四是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和内容,开展情景模拟、案例教学、实地参观等多样化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税务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案例原因,引导班子成员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廉政教育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廉政教育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税务局领导班子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为推动全市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领导班子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团结带领全体税务干部,积极履行税收职责,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税务局领导班子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上级税务机关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深化税收改革,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

总之,市税务局领导班子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开创全市税收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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