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党课:以如履薄冰的清醒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同志们:
内容来自:老文笔写作网
今天我们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住建领域实际,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提供了根本遵循。住建工作关乎城市发展、关乎民生冷暖、关乎安全底线,我们的每一项决策、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承载着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在这样一个责任重大、社会关注、风险点多的领域履职用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党性要求,更是履职必需。下面,我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核心主题,谈三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专注文笔写作网
一、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战略意蕴,把牢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 内容来自:老文笔写作网
深刻理解、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更是我们住建系统干部履职尽责、行稳致远的“定盘星”。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城市建设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住房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人民群众对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和美好居住环境的期望不断提升。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如何看待政绩、创造政绩,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的成色、关系到群众福祉的温度、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审视政绩观问题,将其置于发展全局和长远大势中把握,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正确政绩观是彰显党的政治属性的本质要求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具体体现,从根本上反映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原则和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政绩观必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这一属性要求我们必须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的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村镇发展、建筑业管理等工作,件件关乎民生、事事连着民心。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性原则,将党的主张、人民意愿转化为具体的规划、政策和项目,确保住建事业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自觉同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政绩观作坚决斗争,坚决反对任何脱离实际、急功近利、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坚决防止因追求个人“显绩”而损害群众利益、透支发展潜力的现象。只有坚守政治属性,我们的工作才能不偏航、不失向,才能真正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二)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人民至上立场的价值坐标
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是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对于住建部门而言,践行人民至上,就是要将群众的安居乐业放在首位,将城市的健康安全永续发展作为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住房是民生之要,城乡是发展之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尺子。无论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还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抑或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都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能为了追求表面光鲜而忽视内在品质,不能因为数字好看而掩盖实际问题。真正的政绩,应该是解决了多少群众的“急难愁盼”,提升了多少城市的宜居指数,守住了多少安全发展的底线。这要求我们在谋划工作时,多些“雪中送炭”,少些“锦上添花”;在推进项目时,多些“里子”考量,少些“面子”思维;在评估成效时,多些群众口碑,少些自我陶醉。唯有如此,我们的政绩才能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才能获得人民的真心拥护。
(三)正确政绩观是遵循客观发展规律的实践准则
城乡建设和发展有其内在规律,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是创造实实在在政绩的前提。正确政绩观强调求真务实、尊重科学,追求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的有机统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必须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与开发、当前与长远、新区与老城等多重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城市发展不能只考虑规模经济效益,必须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深刻揭示了城市发展的规律。树立正确政绩观,意味着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空间,避免“摊大饼”式无序扩张。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要坚持“留改拆”并举,注重保护城市历史文脉和风貌,防止大拆大建。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中,要兼顾技术进步、质量提升和成本可控。任何违背客观规律、盲目蛮干的行为,即便短期内可能带来看似亮眼的“成绩单”,长远看必将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最终损害的是事业发展和人民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学习研究,深化对城市发展规律、住房市场规律、工程建设规律的认识,使各项决策和工作安排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科学精神,确保住建事业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创造出真正造福于民、泽被后世的扎实政绩。
二、精准把握住建领域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校准干事创业的价值取向
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深刻内涵,关键在于将其融入具体工作实践,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住建系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从规划编制到项目建设,从行业监管到公共服务,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面临着政绩观的现实检验。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任务交织叠加,更需我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正确的价值取向引领各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这要求我们必须将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最终标准。
(一)坚持服务大局,以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效能彰显政绩
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融入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全局。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将住建工作置于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力戒本位主义、部门思维。核心在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其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在规划引领上,要注重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城市建设上,要摒弃盲目追求“高大上”和“标志性”的倾向,更加注重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和特色塑造,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在乡村建设上,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房质量安全提升、传统村落保护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树立这方面的政绩,要看是否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提升,是否增强了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否缩小了城乡差距、推动了共同富裕。这要求我们强化系统思维,加强跨部门协同,确保住建领域的各项举措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二)坚守民生情怀,以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稳步迈进诠释政绩
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住建部门的政绩,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能否有效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上。正确政绩观在此领域的集中体现,就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尊重群众意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补齐水电气路信等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养老、托育、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时,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方面的政绩,不应是简单的开工面积、投资数字,而是更多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的获得感,是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品质的切实提升,是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健康平稳。这要求我们始终将群众的住房需求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住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三)笃行务实担当,以城市功能品质的安全韧性提升夯实政绩
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城市建设和治理必须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城市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但必须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注重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要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要大力发展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要下大力气解决“城市病”问题,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这方面的政绩,体现在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人居环境更优美、更舒适,文化特色更鲜明、更有魅力。它要求我们克服急功近利思想,沉下心来抓那些周期长、见效慢但关乎城市长远发展和市民日常福祉的基础性工作,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一任接着一任干,不断夯实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四)树牢底线思维,以发展安全稳定的坚实屏障筑牢政绩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是最大的民生。住建领域是安全生产的高危领域,涉及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城镇燃气、自建房等诸多方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房地产市场风险、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等风险也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重要原则,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要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从源头防范火灾风险。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配合做好风险处置和维稳工作,防范化解房地产业引发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要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方面的政绩,是隐性的,但却是至关重要的。它不直接体现为增长数字或光鲜项目,而是体现为城市运行的安全有序、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这要求我们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住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筑牢安全底线,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五)恪守清廉本色,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涵养政绩
干事是本职,干净是本分。住建部门掌握着一定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等权力,廉洁风险相对集中。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内行使权力。要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过程监管。要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既要主动服务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又要守住交往底线,做到清而有为、亲而有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这方面的政绩,体现为住建系统政治生态的持续向好,干部队伍的作风严实,政商关系的清爽透明,人民群众对住建工作的信任支持。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优良的作风和清廉的形象,保障住建事业健康发展,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三、自觉砥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品格,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住建铁军
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上,体现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的担当作为,体现为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队伍形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新征程上,年轻干部重任在肩、大有可为,必须牢记初心使命、顽强拼搏进取,奋力跑好历史的接力棒。”我们要以此自勉,以实际行动回答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个重大命题。
(一)强化理论武装与党性锤炼,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要深刻理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一系列根本问题,不断增进对党的价值追求和前进方向的高度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加强党性锻炼,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对照先进典型反思自己,涤清思想灰尘,永葆政治本色。要积极参加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在红脸出汗中锤炼党性。通过持续深入的理论学习和严格的党性淬炼,从根本上夯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根基,确保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最大追求。
(二)健全考核评价与监督机制,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鲜明导向
政绩考核是“指挥棒”“风向标”,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发挥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要改进考核方法,优化考核指标,不能简单地以GDP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开工数等量化指标论英雄,而要加大对民生改善、生态环保、风险防控、廉洁自律等内容的考核权重。要注重考核的综合性,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当前又看长远,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那些践行正确政绩观、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急功近利、搞虚假政绩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同时,要加强全方位管理监督,贯通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特别是要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科学的“考”和严密的“督”,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三)培育廉洁文化与优良作风,营造正确政绩观的浓厚氛围
文化润心,养德固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离不开健康向上、崇廉尚实的文化滋养和作风保障。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特别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定下来的事情一抓到底,对部署了的工作紧盯不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面对住建领域改革发展稳定的复杂矛盾和风险挑战,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攻坚克难中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以自身模范行为带动全局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让践行正确政绩观成为每一位住建干部的自觉行动和价值追求。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永恒的课题,也是现实的考验。身处住房城乡建设这个重要战场,我们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此次廉政警示教育为新的起点,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扎实业绩,为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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