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研讨发言材料

时间:2026-02-26
字数:36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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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是党中央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我们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实事求是、强化担当作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于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指向。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牢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追求的一切政绩,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要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决策、定政策、抓工作,都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切身感受,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坚决反对任何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必须时刻警惕为了个人升迁、局部利益而损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都符合客观规律、符合人民意愿。

(二)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夯实政绩观的“方法论”和“基准线”。

一是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正确政绩观来源于对客观实际的准确把握。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发现真问题,听取真意见,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建立在扎实的调研基础之上。二是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推动发展、创造政绩,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不蛮干、不盲动,不搞“竭泽而渔”“寅吃卯粮”,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安全的有机统一。三是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创造出真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业绩。

(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把握政绩观的“全局观”和“协同性”。

一是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善于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来思考和谋划,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在服务全局中体现自身价值、创造过硬政绩。二是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作为一个整体贯穿于政绩创造全过程,不能畸轻畸重,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损害社会公平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三是要注重工作的整体性和关联性。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安全、重点与一般等重大关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二、聚焦突出问题,深入查摆在政绩观上存在的偏差与不足

对照《通知》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查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政绩观方面可能存在的偏差和深层次问题。

(一)深入查摆是否存在“出发点”偏移的问题。

一是查摆是否真正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审视在制定政策、推进项目、分配资源时,是否存在考虑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多于群众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回应不及时、解决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查摆是否牢固树立了“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审视是否存在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心态;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行为;是否愿意投入精力去解决那些周期长、难度大、见效慢但关乎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三是查摆是否存在脱离实际、主观臆断的倾向。审视决策是否充分调研论证,是否符合本地发展实际和群众承受能力;是否存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

(二)深入查摆是否存在“方法论”错位的问题。

一是查摆是否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审视工作中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是否存在掩盖矛盾、报喜不报忧的问题。二是查摆是否遵循了客观规律。审视在推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背自然规律搞破坏性开发、违背市场规律搞行政命令“拉郎配”、违背社会规律搞“一刀切”式管理等问题。三是查摆是否做到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审视是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是否存在“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的官僚主义;是否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场面轻效果的问题。

(三)深入查摆是否存在“保障机制”弱化的问题。

一是查摆考核评价体系是否科学完善。审视现有的政绩考核指标是否真正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是否有效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是否存在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的倾向。二是查摆监督问责是否严格到位。审视对政绩观偏差行为的发现、纠正、问责机制是否健全有力,是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三是查摆选人用人导向是否鲜明正确。审视干部选拔任用是否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重要标准,是否让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踏实干事、不事张扬的干部得到重用。

三、强化整改落实,以务实行动确保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必须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将整改整治贯穿学习教育始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解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理论武装与党性锤炼,从思想深处拧紧“总开关”。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必修内容,反复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加强典型案例教育。既深入学习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先进典型“心中装着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政绩观,也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洗涤思想灰尘,增强党性修养。

(二)完善制度机制与考核导向,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硬约束”。

一是优化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体现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加大民生改善、生态环保、风险防控、基层治理等指标的权重,强化对打基础、利长远工作的考核,引导干部追求实实在在的政绩。二是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和盲目决策。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力度。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因政绩观偏差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实干为民与开门整改,以群众获得感检验政绩“含金量”。

一是牢固树立“民生为大”理念。紧密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好民生实事项目,让群众可感可及。二是坚持开门搞教育、开门抓整改。查摆问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要自觉接受群众评判。通过民意调查、信访接待、网络问政等多种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大力倡导“深、实、细、准、效”的调研之风和“钉钉子”精神,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真抓实干的行动创造真绩实效。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发言,是我学习《通知》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一些初步体会和思考,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的落实方向,可能存在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之处,恳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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