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2026年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2026年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基层形势,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精准发力,以零容忍态度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惠及到群众,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看似小事,实则直接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实抓牢各项工作。
第一,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触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群众感受最真切、反映最强烈。开展集中整治,就是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二,这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的关键举措。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基层权力滥用、腐败滋生,就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开展集中整治,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末梢覆盖,坚决清除基层腐败毒瘤,纠治作风顽疾,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让党的旗帜在基层高高飘扬。
第三,这是护航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县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良好的党风政风、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是核心竞争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侵害群众利益,更会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政策落地、影响发展大局。开展集中整治,就是要坚决破除影响发展的“中梗阻”“绊脚石”,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政策落实的腐败行为,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清醒研判形势,既要充分肯定成效,更要直面问题短板
过去一年,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聚焦惠民惠农、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轮,处置问题线索*件,立案查处*件*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批*起,推动整改突出问题*个,清退返还群众资金*万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党组织的齐抓共管,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担当,离不开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参与。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到当前我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整治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必须高度警醒、深刻反思。
一是部分领域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暗箱操作等问题仍有发生;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住房物业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基层执法、窗口服务中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推诿扯皮问题,群众反映依然强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树倒根存,加重基层负担、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仍未根治。
二是责任落实存在明显温差落差。部分党组织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集中整治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存在被动应付、敷衍了事的情况;有的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监管,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突出问题排查不深、整治不力,甚至存在“护犊子”心态,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是整治质效和系统治理仍有短板。有的专项整治就案办案、治标不治本,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流于形式,对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监管短板深挖不够,源头治理跟不上;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搞“雨过地皮湿”,整改成效经不起检验,群众获得感不强;基层监督体系仍有盲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力量分散、监督能力不足,对基层小微权力的日常监督、靠前监督做得不到位。
对这些问题,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直面正视、刀刃向内,逐项梳理、坚决纠治,绝不能视而不见、避重就轻,绝不能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隐患。
三、聚焦重点关键,以精准有力的举措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2026年,全县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聚焦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靶向施治、精准发力,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整治任务。
第一,紧盯民生重点领域,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要聚焦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把整治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教育领域,重点整治违规补课、乱收费乱摊派、招生入学优亲厚友、校园食堂管理腐败等问题,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医疗领域,重点整治医药购销回扣、过度诊疗、医保基金欺诈骗保、乱收费等问题,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养老社保领域,重点整治养老保险、低保救助、残疾人补贴等资金发放中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问题,确保惠民政策精准直达困难群众;同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物业、供水供暖、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坚决纠治监管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紧盯乡村振兴领域,坚决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要把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为整治重中之重,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要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坚决纠治补贴发放中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代领冒领等问题,确保每一分惠民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要严管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重点整治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中的弄虚作假、利益输送,以及资金挤占挪用、浪费闲置等问题,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要严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整治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处置中的暗箱操作、低价出租、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维护群众集体利益。
第三,紧盯基层用权和执法司法领域,坚决规范权力运行。基层权力离群众最近,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管住管好、规范运行。要聚焦基层执法领域,重点整治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问题,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要聚焦政务服务和窗口单位,重点整治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问题,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要聚焦司法领域,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以及执行难、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切实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紧盯营商环境领域,坚决破除发展障碍。营商环境是县域发展的生命线,要把整治营商环境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抓手,聚焦惠企政策落实、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刁难企业、索贿受贿、违规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以及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坚决破除影响营商环境的“中梗阻”“绊脚石”。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各级干部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靠前服务,全力打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为全县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第五,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坚决筑牢作风防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重要根源,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重点整治漠视群众诉求、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问题;整治在民生工程、乡村振兴中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重痕迹、轻实效的问题;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躺平式”干部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
在此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突出问题,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强化系统施治,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切实提升整治综合效能
集中整治绝不能搞“一阵风”,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推动集中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一要健全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要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共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监督合力。要强化基层监督,整合乡镇纪检监察、村务监督、村级纪检委员等力量,完善基层监督网络,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基层小微权力全程受监督。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平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让腐败和不正之风无处遁形。
二要深化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要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找准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笼子。要全面推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全面公开公示,让基层干部清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让群众明白“该找谁、怎么办”,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要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用好查处的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建章立制,坚决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要把集中整治与完善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推动整治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四要涵养基层清风正气。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纪法教育,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推动形成崇廉尚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压实各方责任,凝聚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发力,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坚决压实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绝不能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集中整治工作。县委将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县级领导要带头包联分管领域和乡镇,督促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要坚决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要精准执纪执法,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案件,对整治不力、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线索,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要坚决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主动担当作为,针对本行业本系统的突出问题,牵头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健全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要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整治格局,绝不能“只发文件不落实、只提要求不监管”。
四要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县委将把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对问题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要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及时宣传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彰显县委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的执政根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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