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党员干部2025年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清单(对照“六个带头”共24条)

时间:2025-12-24
字数:28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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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头强化理论学习方面

1.学懂弄通缺乏系统性。主题教育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急用急学、现用现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理解不深。虽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但缺乏主动钻研,对“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弱有所扶、老有所养”等重大论述的整体逻辑把握不清,课后未结合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实际深入思考,理论储备薄弱。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理论未能有效转化为破解难题的举措。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虽学习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方向,但实践中仍沿用传统模式,智慧养老、互助养老探索不足,社区站点功能单一;社会救助中对“精准救助”理解不透,入户核查粗放,信息化手段运用滞后,部分困难群众未能及时获助。

3.思想解放不足,认知有偏差。存在“重业务轻学习”倾向,未将政治理论学习置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对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认识不深,视野局限于具体事务,缺乏从民生保障大局谋划工作的自觉,导致基层治理、社会组织培育等工作推进缓慢。

4.创新思维欠缺,以学增智效果不佳。面对疫情后生活困难加剧、社会组织作用不足等新问题,仍沿用旧办法,缺乏理论指导下的系统应对。数字赋能民政服务认识不足,线上平台功能不全、操作繁琐,“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落空。

二、带头提升政治素质方面

1.政治“三力”存在短板。因理论功底不牢,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不足。有时将民政工作简单视为业务,忽视其政治属性。如对基层低保执行偏差仅作业务纠正,未从政治高度认识民生保障的政治责任。

2.心怀“国之大者”不到位。谋划工作局限于本局职能,缺乏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意识。在乡村振兴中,对农村养老、困难帮扶等职责认识不清,与相关部门协同不足,工作碎片化,与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衔接不紧。

3.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支部学习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党建与业务“两张皮”。推进“党建+民政服务”流于形式,未能提升服务质效;对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不足,群众路线践行不深,政策制定脱离群众实际需求。

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决策征求意见范围窄、形式单一,尤其在绩效考核、岗位调整等涉及干部切身利益事项上,听取意见不充分,激励作用弱化。班子议事中存在“事不关己”心态,对非分管领域缺乏建言,影响决策科学性。

三、带头提升能力本领方面

1.业务学习主动性不足。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仅满足于了解条款,操作细节研究不深,指导基层时政策解读不准。工作中求快不求精,专业素养难以支撑高质量发展。

2.基层调研不深入。调研多为“听汇报、开座谈”,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少,对真实需求掌握不全。主题教育期间收集43条建议,11条因跟踪督办不力仍未解决,“上面热、下面冷”现象突出。

3.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智慧民政建设缺乏系统规划,仅简单升级旧系统,数据壁垒未破,信息共享不畅。面对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等挑战,政策缺乏前瞻性,多为被动应对。

4.攻坚破难能力欠缺。思想保守,怕出错、不敢闯。殡葬改革中因顾虑群众情绪,整治散埋乱葬不彻底;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缺乏“啃硬骨头”的韧劲。

四、带头强化担当作为方面

1.斗争精神弱化。对意识形态风险警惕性不高,社会组织监管中对违规政治活动排查不力;低保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制度,监督检查不严。

2.畏难情绪明显。面对老旧小区养老设施落地难等问题,习惯等待上级支持,主动破解不足;社会组织重数量轻质量,服务能力提升乏力。

3.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缺乏系统规划,事务性任务常出现材料错误、信息录入不准等问题;临时救助政策执行不细,导致该救未救、不该救却救,损害公平性。

4.创先争优意识缺失。满足于完成指标,缺乏争先进位勇气。殡葬改革因不敢动真碰硬,公益性供给不足、价格虚高问题长期存在,未形成有辨识度的工作品牌。

五、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务实,宗旨意识有待强化。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会领悟不深刻,没有完全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贯穿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回应群众期盼不够及时、不够有力。民政工作直接服务于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期盼很高,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群众路线践行不够到位,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在思考谋划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解决群众 “急难愁盼” 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时间相对较少,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了解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在问计于民、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投入精力较少。

3.忧患意识不够强烈,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在日常工作中,对民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阻力估计不足,缺乏足够的忧患意识和风险预判能力,导致工作过程中有时处于被动局面。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敏感性强,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引发社会关注,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潜在风险重视不够,没有制定完善的风险防控预案。

4.主动履职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够有力。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关心不够、过问不多、指导不力,与支部党员开展交心谈心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少。对照市民政局提出的发展目标,没有做到科学合理分析发展短板,也没有深入思考发展战略,更没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 “法宝”,片面认为只要等待上级指示精神和统一布局后,认真执行和实施就行了,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

六、带头坚持廉洁自律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在推动分管部门履行党建责任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 “重业务轻党建” 的倾向,没有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 “两张皮”。督促班子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 力度不大,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到位。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总认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耳熟能详,对其老生常谈不以为意,自认为离自己很远,缺乏长期坚持、持续执行的敬畏之心和自律意识,导致在一些小事小节上不够注意,甚至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受到了书面检查的处理。

3.教育管理责任落实不够严格。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上,力度不够、办法不多,致使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不牢固,甚至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对分管领域干部的廉政教育不够深入,尤其是对 8 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要求不够严格,存在监督盲区。

4.廉洁自律教育不够经常化。履行 “一岗双责” 不够严实、不够到位,对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有所欠缺。对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拘小节的思想行为重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 “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的品行和作风”,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与干部谈心交心,摆现象、查事实、问根源、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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