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时间:2026-01-04
字数:12289字
老文笔
复制下载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坦诚谈心谈话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五个带头”要求,全面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会前,班子聚焦主题,组织了5次专题学习研讨,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累计征求到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等方面意见建议7大类共计68条。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均开展了至少1轮“一对一”谈心谈话,累计谈话42人次,为开好本次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工作基础。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贯彻落实学习教育情况总结

2025年,部领导班子坚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学、查、改、立”四个环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在“深学”中筑牢思想根基。我们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部务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内容。全年围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题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研讨2次。同时,将作风纪律教育延伸至全县组织系统,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举办“组工讲堂·纪律篇”3期,覆盖组工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320余人次,引导全体干部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自觉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二)在“严查”中精准发现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将组织工作置于八项规定精神的“探照灯”下检视。一方面,对内严格自查自纠,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重点排查了文件会议、调研督查、考核评比中可能存在的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对2025年以来部机关发文、会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力求精简高效。另一方面,切实履行组织部门在干部监督中的职责,结合县委巡察,注重发现并反馈被巡察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相关情况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三)在“真改”中务求工作实效。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例如,对基层反映的“多头重复要数据、报材料”问题,我们牵头优化了党建考核数据报送机制,整合3类报表,压减频次30%。在规范调研方面,班子成员带头践行“四不两直”方式,年度累计开展基层党建、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40余次,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8篇,推动解决了村级活动场所使用效率不高、乡村人才引留难等具体问题16项,坚决纠治调研中的形式主义。

(四)在“立制”中巩固拓展成果。我们注重将学习教育和整改落实中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修订完善了《县委组织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固定资产管理等流程。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树立了“过紧日子”、务实干事、廉洁用权的鲜明导向,努力扎紧织密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最高政治要求,班子在将政治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仍有差距。

1.政治理论武装的深度与转化实效尚存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性、贯通性学习还不够,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悟原理、求真理、明事理”上钻得不深。2025年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虽完成12次学习,但存在“念文件、谈体会”多,结合组织工作难点堵点进行“靶向研讨”少的情况,部分研讨未形成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例如,在学习“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时,未能紧密结合本县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45岁以上科级干部占比达58%)的现实挑战,提出系统性优化方案;在研究“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时,对如何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缺乏具有本县特色的创新举措,理论学习成果向实践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

2.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穿透式落实仍有短板。对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位,但在将其融入组织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机制建设上思考不深。干部考察中,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有时仍停留在“有无明显问题”层面,考察手段相对单一,对“两面人”的政治甄别能力有待加强。2025年完成的3批次干部考察中,政治素质考察定性多、定量少,未能完全建立可量化、可追溯的负面行为清单。同时,对党员干部的政治言行监督存在“重八小时内、轻八小时外”倾向,虽然建立了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但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充分,对网络空间、社交场合中可能存在的政治谣言、不当言论的发现和处置机制不够灵敏,未能完全做到防微杜渐。

3.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精准结合度有待提升。能够坚决执行中央大政方针,但在将其与县域发展实际、组织工作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创造性地抓落实上存在“温差”。例如,在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部署时,更多地是照搬上级文件要求,未能深入分析本县在“十五五”期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对干部专业能力的特殊需求,导致2025年举办的4期主体班次中,与发展前沿和本地实际紧密相关的课程占比仅为35%,培训的精准供给不足。再如,对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干部考核“指挥棒”的调整上相对滞后,经济发展指标的权重依然过高,对科技创新、绿色生态、民生改善等高质量发展综合成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健全。

4.应对复杂局面保持政治定力的能力尚需锤炼。在面对县域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历史遗留问题或突发舆情事件时,班子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从政治高度审视风险、驾驭局面的能力有待加强。例如,在推进某镇领导班子调整以化解长期存在的治理难题时,因顾虑个别干部的情绪和可能引发的短期不稳定,决策过程略显迟滞,未能第一时间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果断推进。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上,对组织工作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如干部选任舆论、党员发展不规范引发的争议)研判不足,2025年仅进行2次专题分析,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预案。

5.以政治建设统领组织工作的系统思维未完全形成。虽然认识到组织工作是政治工作,但在谋划干部、党建、人才工作时,有时仍会不自觉地陷入具体业务思维,未能时刻将“政治统领”作为逻辑起点和落脚点。例如,在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对如何通过党建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政治属性,部署不够鲜明具体;在人才政策制定中,对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的考量,相较于待遇、平台等“硬条件”显得薄弱。班子议事先议政、做事先讲政治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将业务问题从政治层面进行溯源、分析和解决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对照“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的党性要求,班子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党性原则修身律己上仍需持续用力。

1.理想信念教育的感染力和穿透力有待增强。在组织全县党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时,方式方法创新不足,仍较多依赖传统讲座、报告会形式,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教学不够,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有提升空间。2025年组织的2期县管干部理想信念专题培训班,学员评价“形式传统、触动不深”的比例占15%。同时,对教育效果的评估停留在“是否举办”层面,缺乏对党员思想深处是否真正“补钙壮骨”的跟踪问效机制。例如,在针对新发展党员的党性教育中,未能建立有效的长期跟踪考察机制,对其入党后理想信念的巩固情况掌握不全面。

2.运用党性原则进行自我革命的精神有所弱化。班子内部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有时存在“辣味”不足的问题,怕伤和气、怕影响团结,对自身存在的一些深层次党性修养问题,如奋斗精神减退、宗旨意识淡化等苗头,揭露不够彻底。在2025年的组织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多集中于工作层面,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高度进行深刻党性分析的篇幅不足三分之一。班子成员在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方面,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年平均参加所在支部活动4次,但带头开展深刻的自我剖析较少。

3.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融入组织工作不够紧密。谋划推进工作有时从“管理视角”出发多,从“服务视角”出发少,未能始终将党员、干部、人才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组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例如,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干部档案查借阅等服务窗口,虽然推行了“一站式”办理,但对偏远乡镇党员、老龄党员的实际困难考虑不周,线上办理指导、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措施欠缺,2025年收到的7条相关服务投诉中,有4条涉及便利性不足。在制定人才政策时,虽然召开了座谈会,但对人才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方面的“急难愁盼”调研不够深入细致,导致政策吸引力打折扣。

4.道德品行锤炼的标杆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注重廉洁自律,但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更高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影响带动全县组工干部队伍方面,表率作用可进一步彰显。对组工干部队伍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抓得不够经常化、具体化,未能有效结合组织部门特点开展特色鲜明的道德教育活动。例如,对近年来发生的极少数党员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例,仅停留在传达通报层面,未深入组织专题讨论,未能将其转化为加强组工干部自身道德建设的生动教材,引导大家自觉净化“三圈”、培育优良家风。

5.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在新时代的弘扬有所欠缺。随着工作条件改善,班子中自觉不自觉地滋生了“办公条件好一点、待遇保障高一点理所当然”的想法,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紧日子”思想有所松懈。在部机关内部管理上,对纸张、水电等日常消耗的管控不够严格,2025年机关办公经费同比略有上升,其中耗材支出占比不合理增长。在指导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时,有时过于强调“标准化”“美观化”,对因地制宜、节俭实用原则强调不够,未能坚决防止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铺张浪费苗头。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对照“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的敬畏要求,班子在践行群众路线、规范权力运行、永葆清廉本色上需更加自觉。

1.“四下基层”制度落实存在“形”到“神”未至现象。班子能够按要求下基层,但有时调研主题预设性强,真正“扑下身子”倾听原汁原味群众呼声、聚焦“急难愁盼”不够。2025年班子成员人均下基层30天,但形成“问题清单”和“成果转化清单”的比例仅为60%。例如,在一次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的专题调研中,更多听取了乡镇干部和村“两委”负责人的汇报,随机走访普通农户不足10户,导致对项目实际带动增收效果、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健全掌握不全面,提出的建议针对性不足。调研“打卡”心态仍未根除,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实效有待提升。

2.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中的充分酝酿有待加强。部务会议事决策能够遵循程序,但在“个别酝酿”环节,有时沟通不够充分透彻,尤其是对存在不同意见的方案,未能留足时间进行深入沟通协商,存在“仓促上会”情况。2025年召开的15次部务会中,有3次会议议题因会前酝酿不足,会上讨论时间过长或决策暂缓。同时,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时碍于情面,督促提醒不够及时有力,“集中指导下的分工负责”落实不够均衡,存在个别工作推进滞后未能被第一时间发现和纠正的情况。

3.对权力运行的制度性约束和风险排查不够严密。虽然建立了部机关权力运行流程图,但对关键环节的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不够动态、精细。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中,对“动议酝酿”、“考察环节”等关键节点的风险防控,多依赖于个人的纪律意识和程序遵守,缺乏技术性、制度性的硬约束。在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后续绩效评估机制不健全,2025年有两笔超过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其使用效益未能进行量化评估。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紧密。

4.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欠缺。对组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理解有时不够深入,习惯于凭经验、按惯例办事。例如,在处理涉及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或历史遗留问题时,有时首先考虑的是“摆平”和“稳定”,对程序合规性、法律适用性的严谨考量不足。在制定涉及党员、干部权利义务的内部规范性文件时,有时未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2025年制定的3份内部管理文件中,有1份未经过正式法律咨询。班子集体学法次数不足,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5.对“由风及腐”风险的警惕性和防治力度尚需提高。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认识深刻,但对新形势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警惕性不够高。例如,对组织系统中可能存在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商务宴请”、在干部培训中变相旅游、在人才评审中收受“雅贿”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主动排查和针对性预警措施。在开展干部监督谈话时,对“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问询不够深入具体,未能有效将监督触角从“工作态”延伸至“生活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有待加强。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的使命要求,班子在引领组织工作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上,锐气和韧劲尚有不足。

1.政绩观偏差在组织工作中仍有隐形表现。有时过于追求组织工作的“显绩”,如打造了多少个党建示范点、引进了多少名高层次人才,而对“潜绩”,如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实质性增强、干部队伍精气神的深层提振、人才发展生态的长效优化等,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相对不足。例如,2025年打造的5个农村党建示范点,在迎接上级检查时效果突出,但其经验模式在全县面上的可复制性、可持续性研究不够,存在“盆景”现象。在干部考核中,对打基础、利长远但短期内难以显现成效的工作,评价权重偏低,客观上助长了部分干部的短期行为。

2.运用组织优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不多。面对“十五五”开局的新形势新任务,班子在如何通过干部调配、党建赋能、人才集聚来破解本县产业发展瓶颈、城乡融合难题方面,思路不够开阔,举措创新不足。例如,在服务本县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上,未能前瞻性地研究制定专项干部配备和人才引进计划;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中,对如何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缺乏有力的政策指导和实践突破,全县仍有12%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0万元。组织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贡献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3.攻坚克难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待加强。对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躺平”、“佛系”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有时存在“吼一吼、震一震”的畏难情绪,动真碰硬、严肃问责的力度不够。2025年,仅对2名作风涣散、群众反响较大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疏通“下”的渠道方面,顾虑较多,全年“下”的干部数量占调整干部总数的比例不足3%,与上级要求和事业需要存在差距。面对机构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利益调整,有时显得信心不足、办法不多。

4.防范化解组织工作领域重大风险的前瞻性不足。对经济社会风险可能向组织工作领域传导的警惕性不够,主动识别、评估、应对风险的能力需提升。例如,对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可能引发的党员干部涉稳问题,缺乏预判和应对预案;对网络舆情可能对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工作造成的冲击,缺乏系统的监测和引导机制。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上,对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等潜在风险,摸排不够深入,未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5.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活力的机制不够完善。在严管的同时,厚爱激励的措施不够精准有效。对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的关心关爱,多停留在节日慰问层面,对其工作压力疏导、家庭困难解决等实质性帮助不够。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的激励效应未能最大化发挥,存在“普惠”倾向,与工作实绩、攻坚表现的挂钩不够紧密,2025年晋升职级的干部中,来自一线攻坚岗位的比例未达到预期目标。容错纠错机制的原则性要求多,具体可操作的细则和案例指导少,导致基层干部在改革创新中依然顾虑重重。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对照“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政治责任,班子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自我革命上,压力传导和末端落实有待强化。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班子对部机关自身管党治党抓得较紧,但对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部门党委(党组)落实组织工作领域从严治党责任的力度不均。例如,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对基层党委履行审核把关责任的监督检查不够严格,2025年发现并纠正了3起程序不规范问题,但未能举一反三,在全县层面开展专项整治。对“一把手”履行抓党建责任的考核,有时碍于情面,未能将考核结果与其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更紧密地挂钩,导致责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

2.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虽然着力精简文件会议,但对组织工作中可能产生的新形式主义问题警惕不够。例如,在推广使用党建信息化平台过程中,有时过于强调登录率、点击量、填报进度,导致基层为应付考核而“指尖留痕”,反而增加了负担。对基层反映的“台账资料过多过滥”问题,未能从县级层面进行统一规范,存在多头索要、标准不一的情况。对调查研究、横向交流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未能建立有效的发现和纠正机制。

3.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体检和廉洁把关需更加精准。在选人用人导向上,虽然强调政治标准,但考察识别的手段有待丰富,“考准考实”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水平有待提高。对干部廉洁情况的核查,有时过度依赖纪检监察机关的结论性意见,组织部门主动通过日常了解、延伸考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发现问题的主动性不强。2025年提拔使用的干部中,有1人在半年后因其他问题受到处理,反映出“任前体检”的深度和精准度存在提升空间。

4.对组工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存在“灯下黑”风险。对组工干部要求高、使用多,但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常态化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利用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零距离”警示教育。对组工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缺乏有效抓手,谈心谈话多关注工作,对思想动态、生活状况深入了解不够。对个别组工干部中可能存在的优越感、神秘感等不良倾向,未能及时提醒纠正,打造模范部门、过硬队伍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5.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闭环管理不够严密。对上级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指出的涉及组织工作的问题,能够照单全收、制定方案,但在整改过程中,有时存在“就事论事”整改现象,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例如,针对某次巡察指出的“农村党员老龄化严重”问题,虽然制定了发展年轻党员计划,但未同步研究建立有效的青年党员吸引、培养、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整改的系统性、彻底性不足。整改成效的评估和公开机制也不够完善。

三、典型案例剖析

根据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2025年我县查处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李某长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收受高档烟酒、礼品礼金,并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中为他人谋利,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此案就发生在我县,涉案人员曾是县管“一把手”,案件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班子结合组织部门职责,围绕此案进行深刻反思。

(一)以案说德:理想信念坍塌必然导致行为失范。李某的堕落轨迹,始于党性修养的放松和理想信念的滑坡。他长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诸脑后,沉迷于个人享乐和物质追求。作为组织部门,此案警示我们,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考察必须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反思我们的工作,在干部教育中是否过于侧重能力培训而弱化了党性锤炼?在干部考察中,对道德品行的考察是否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触及灵魂、看清本质?李某案表明,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员干部的“德”的建设,是防止“由风及腐”的第一道屏障,必须将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贯穿于干部育选管用全过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以案说纪:纪律意识淡漠必然滑向破法深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铁规矩、硬杠杠。李某却将其视为“耳旁风”,从一顿饭、一杯酒、一份礼开始,逐步突破纪律底线,最终积重难返,坠入犯罪深渊。这清晰地揭示了“破法”必先“破纪”,“四风”是腐败滋长的温床。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此案促使我们反思:在推动全县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是否存在“雨过地皮湿”的问题?是否真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我们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否真正做到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李某案警示,必须将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三)以案说法:权力观扭曲必然引发权力滥用。李某将组织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谋私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根本原因在于其权力观的彻底扭曲,毫无对人民、对组织、对法纪的敬畏之心。此案暴露出在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上,存在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反思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责任:我们在选配“一把手”时,是否对其权力观、政绩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考察?在推动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方面,是否履行了指导监督职责?对干部的法治教育、依法用权的要求是否到位?李某案深刻警示,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组织部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并以此为标准选干部、配班子。

(四)以案说责:责任落实虚化必然纵容腐败滋生。李某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多年,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是重要原因。上级党组织和相关监督部门也可能存在日常管理监督失察、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这警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反思组织部门自身:是否真正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做到了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是否压实了责任、跟踪问效?李某案表明,责任空转必然导致管党治党宽松软。我们必须以案为鉴,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履责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责任田”沦为“撂荒地”。

(五)联系自身:思想作风差距必然贻误组织工作。剖析李某案,班子不仅看到他人的教训,更深刻反思自身在思想上、作风上可能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虽然未发生类似严重问题,但是否存在“小节无碍”的麻痹思想?是否存在“组织部门是清水衙门,风险较低”的错误认识?是否存在对分管领域、干部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好人主义?李某的“第一粒扣子”扣错,始于作风“小事”。我们必须警醒,组织部门并非天然“保险箱”,组工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检视自身,时刻警惕“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带头践行新风正气。要以此案为镜鉴,全面检视组织工作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组工干部队伍管理,确保组织部门风清气正,切实担负起为党选贤任能、固本强基的重大政治责任。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思想根源: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理想信念根基不够牢固。一是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挤”和“钻”的精神,满足于“已学习”,未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导致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不足。二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主动性有所减弱,在长期相对平稳的工作环境中,革命意志和奋斗精神有所消退,对“两个务必”的深刻内涵践行不够,未能时刻以最高标准锤炼党性修养。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有时不自觉地站在“管理者”而非“服务者”角度思考问题,深入群众、问计于民、服务基层的内生动力有所减弱,导致部分工作脱离实际、偏离需求。

(二)政治根源:政治能力锻炼不够,政治站位有待提高。一是在将组织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谋划推进的政治自觉不够强,有时存在一定的“部门思维”,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作决策的高度不够,对组织工作的政治属性、政治功能把握不够精准到位。二是政治历练和实践磨炼不足,在复杂严峻斗争和重大风险考验面前,运用政治观点、政治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有待提高,有时存在“和风细雨”多于“红脸出汗”的现象,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体现不够充分,影响了班子整体政治功能的发挥。

(三)作风根源:斗争精神有所弱化,求真务实标准有所降低。一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攻坚克难、动真碰硬的锐气和担当有所减退,面对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绕道走”心态,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韧劲。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尚未根除,有时在工作中存在路径依赖,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搬照套,深入基层解剖麻雀、解决真问题的务实作风坚持不够,存在一定的“机关化”倾向。三是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得不够牢固,有时存在急于求成、注重“显绩”的心理,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投入精力不足,未能完全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四)纪律根源: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强化,自我约束标准不够严格。一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有时不够深刻,对“越往后越严”的形势体会不够深切,存在一定的“疲劳症”和“麻木感”,导致在执行纪律规定时有时不够严格、彻底。二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透彻,未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日常行为规范的自觉性有待提高。三是对廉洁自律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位,但在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方面主动性和敏感性不足,对自身和分管领域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细致,未能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勇气有待加强。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聚焦凝心铸魂,在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月开展1次专题研讨,每年形成至少2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二是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围绕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题培训或实践锻炼,引导班子成员和组工干部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作决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修订完善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细则,建立“负面清单”,将政治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首关”,对政治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二)聚焦宗旨践行,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展现新作为。一是深化“四下基层”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安排60天深入基层一线,围绕1-2个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穿透式”调研,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评估”闭环机制,确保调研实效。二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牵头建立全县组织工作领域形式主义问题动态排查整治机制,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压减基层填报表格材料30%以上,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三是提升服务党员、干部、人才水平,优化组织部“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服务窗口功能,推行“线上+线下”便捷服务,健全困难党员、老党员、优秀人才关怀帮扶机制,年内至少解决10项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聚焦担当实干,在服务中心大局、激励干事创业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围绕“十五五”发展目标和县域重点产业,制定专项干部配备和人才培养计划,大力选拔使用在改革发展主战场、服务群众第一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二是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修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若干措施》,细化容错纠错具体情形和操作流程,强化职级晋升与工作实绩、攻坚表现的关联度,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三是推动组织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每年实施2-3个创新项目,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体现组织担当。

(四)聚焦全面从严,在扛牢政治责任、建设模范部门上树立新标杆。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组织工作领域从严治党责任的督导检查。二是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季度组织1次廉政党课或案例剖析会,完善部机关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组工干部“八小时内外”的全方位管理监督。三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本次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并适时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监督,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以整改实效推动全县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大约剩余40%的内容被锁住了
阅读全文

推荐阅读

某市民政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01-05

2025年度区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01-05

关于领导班子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01-05

办公室主任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01-05

区财政局2025年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1-05

党组织书记2025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1-05

镇党委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五个带头”对照检查材料01-05

乡镇党委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五个带头”对照检查发言01-05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交流研讨发言01-05

县委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提纲01-05

最新文章

某市民政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01-05

2025年度区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01-05

关于领导班子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01-05

办公室主任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01-05

区财政局2025年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1-05

党组织书记2025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1-05

镇党委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五个带头”对照检查材料01-05

乡镇党委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五个带头”对照检查发言01-05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交流研讨发言01-05

县委书记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提纲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