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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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部署,我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特别是作为市纪委书记的职责使命,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对标高标准、严要求仍有不足。作为市纪委书记,身处政治机关,深知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我能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要求,深感在政治“三力”的持续锤炼和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治判断的敏锐性和洞察力有待加强。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与较量,虽然能够保持基本清醒,但在从政治高度审视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复杂现象时,有时未能做到见微知著、一叶知秋。例如,在分析研判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时,对其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政治危害挖掘得不够深,对“七个有之”等问题的政治本质和现实表现,有时警惕性、关联性思考不足,导致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靶向还可以更准,措施还可以更实。二是政治领悟的深度和系统性有待提升。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领悟,有时停留在“知其然”层面,对其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贯通理解还不够透彻。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把握反腐败斗争规律方面,系统性、前瞻性思考谋划不够,导致将上级精神转化为符合本市实际的具体思路和有效举措时,有时存在结合不紧、转化不畅的问题,理论学习的“消化吸收”和“成果产出”效率有待提高。三是政治执行的坚决性和创造性有待增强。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能够做到不折不扣执行。但在结合本市政治生态实际和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创造性地抓好落实方面,主动思考、系统集成的能力尚有欠缺。例如,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效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有时存在路径依赖,习惯于按照既有模式推进,缺乏“啃硬骨头”、打破思维定势的闯劲和锐气。在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扛起政治责任、确保政令畅通方面,虽然开展了监督,但在破解执行中的“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韧劲和“钉钉子”精神还需加强,导致部分政策措施的“政治红利”和治理效能未能最大化释放。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思想淬炼和实践锻炼结合不够紧密。深知坚强的党性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履职之要。我能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入党初心。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先进典型,感到在党性锤炼的主动性、经常性、严肃性上,还有提升空间。一是理论武装的自觉性、系统性存在温差。虽然能够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篇目的学习,但在个人自学上,有时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与纪检监察业务关联紧密的内容学得多,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史国史等内容系统性、连贯性学习不够,存在“碎片化”现象。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整体性把握、精髓要义的深层次探究,缺乏“挤”和“钻”的韧劲,满足于一般性了解,导致思想“充电”不够及时、不够充分,运用党的科学理论改造主观世界、筑牢信仰之基的成效不够显著。二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能够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但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有时自我批评“犹抱琵琶半遮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深层次的思想根源问题,剖析不够深刻、不够具体,怕“丢面子”、怕“影响形象”;开展相互批评时,有时顾及情面、“和风细雨”,缺少“辣味”,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方面做得较好,但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鼓励不同意见表达方面,可以做得更主动、氛围营造得更浓厚。三是宗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存在偏差。虽然能够坚持人民立场,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不自觉地陷入事务主义,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多,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够经常。下基层调研,有时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真正沉下去“解剖麻雀”、与普通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掌握第一手鲜活情况的时间偏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虽然部署查处,但有时就事论事多,从制度机制层面深入分析、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施治的思考和实践不足,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还有距离。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纪律规矩的标尺刻度有待进一步拧紧。作为纪委书记,深知“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我能够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但对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三个敬畏”的内心尊崇和日常践行上,仍需持续用力。一是对“敬畏人民”的理解和践行不够深刻到位。虽然深知权力来自人民,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未能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部署工作、推动落实时,从上级要求、考核指标角度考虑多,从群众实际感受、获得感角度换位思考、评估效果不够。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便利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方面,虽有举措,但创新性、实效性有待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便利性、透明度的探索需加强。在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后,对群众的反响、评价跟踪了解不够,未能完全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二是对“敬畏组织”的自觉和主动尚有不足。能够自觉服从组织决定,落实组织安排。但在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方面,有时存在“报喜不报忧”或“选择性汇报”的心理,对个人遇到的困惑、工作中的难点,坦诚向组织汇报、争取指导帮助不够充分。在严格执行组织制度,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方面,有时对哪些事项需要报告、报告的程序和时效把握不够精准,存在理解上的模糊地带。对组织的培养、信任和赋予的权力,心怀感激,但如何在岗位上更好履职尽责、回报组织,自我加压、主动作为的意识可以更强。三是对“敬畏法纪”的刚性约束和底线思维树得不够牢固。能够带头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对一些“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对“围猎”腐蚀的复杂性多样性警惕性不够高,认为自己是纪检监察干部,免疫力强,对一些“小节”、“小事”不够在意,未能始终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内控机制、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方面,虽然能够把握原则,但标准可以更高、要求可以更严。在带头弘扬优良家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方面,虽然经常提醒,但常态化、近距离的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表率作用发挥有待提升。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劲有待提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新任务新挑战,我深感责任重大。能够恪尽职守,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对照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任务,感到在担当精神、斗争本领、落实成效上,仍需下更大功夫。一是开拓创新的意识和魄力不足。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对于如何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完善监督体系等重点工作,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遵循惯例,主动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径、尝试新方法的积极性不够高。面对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和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怕踩“红线”、怕出偏差,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勇气和锐气有所消减,导致工作亮点不多、特色不够鲜明。二是攻坚克难的斗争精神和本领有待加强。在正风肃纪反腐一线,面对腐败分子和歪风邪气,能够坚持原则、敢于亮剑。但在面对一些顽固性、反复性的作风问题,面对说情打招呼、干扰阻挠等压力时,有时存在顾虑,斗争的坚定性、策略性有待提升。在统筹推进“三不腐”,一体发力、综合施治方面,系统思维、贯通协同的能力需增强,在打通“不敢”“不能”“不想”内在联系、实现叠加效应上,创新举措不多。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方面,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力度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三是狠抓落实的“钉钉子”精神有所松懈。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能够推动落实,但在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上,有时韧劲不足。对一些周期长、难度大的工作,如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常态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存在前期部署轰轰烈烈、后期跟踪冷冷清清的现象,闭环管理不够严格,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研究解决、调整优化的主动性不够,导致部分工作成效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有时存在“重部署、轻检查,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深入一线督查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不够。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履行监督责任的力度和精度有待提升。作为市纪委书记,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是主责主业。我能够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在责任落实的全面性、精准性、实效性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一是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系统性有待增强。在协助市委谋划部署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方面,虽然提出了建议、制定了措施,但在如何结合本市实际,细化责任清单、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压力层层传导方面,思考谋划的前瞻性和系统性不足。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创新责任落实载体、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等方面,主动出谋划策、提出更具操作性的方案不够。对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时注重形式是否健全,对实际效果、存在问题深挖细查不够。二是履行监督专责的精准性、有效性有待提高。在日常监督中,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在精准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方式方法还不够多、不够活。运用谈心谈话、调研督导、列席会议、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的深度和针对性有待加强。政治监督如何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还需深入探索。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建立了制度,但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的有效抓手不多,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高效,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力量协同有待深化。三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统筹性、协同性有待强化。虽然强调一体推进,但在实践中,“三不腐”有时存在脱节现象。在保持“不敢腐”的震慑方面,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发现和查处能力需提升;在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方面,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从典型案件中深入剖析制度漏洞、监管短板,提出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闭环管理有待加强;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方面,警示教育的方式创新、针对性、感染力需增强,廉洁文化建设与本地文化资源结合不够紧密,入脑入心的效果有待提升。三者统筹联动、同向发力的机制和载体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理论学习的深度和转化效果有差距,理想信念根基不够牢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有时缺乏“挤”和“钻”的精神,满足于一般性了解,对其中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掌握不够系统扎实,导致运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问题,特别是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不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拧得不够紧,未能时时处处以最高标准检视自己,导致在面对诱惑考验时,政治定力、思想防线有时出现松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认识有时出现偏差,未能始终从政治大局、政治生态的高度审视和把握工作。

(二)党性锻炼的主动性和经常性有不足,宗旨意识有所淡化。随着职务提升和环境变化,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严格的党性锤炼,以业务工作繁忙为由,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有时不够积极主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用得不够经常、不够有力,导致自我革命精神有所弱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自觉性、主动性下降,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减少,对群众的感情有所疏远,导致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有时未能完全站在群众立场,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奋斗精神和担当意识有所减弱,自我要求标准不够高。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多年,有时产生“疲劳感”、“歇脚”心态,攻坚克难的锐气和斗志有所消退,安于现状、求稳怕错的思想有所抬头。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有时存在“本领恐慌”,但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专业化能力的紧迫感不强。对标先进典型和更高标准,自我要求有时不够严格,满足于“过得去”,缺乏“追求卓越、勇争一流”的劲头。在严格执行纪律规矩上,有时存在“随大流”思想,未能始终做到“纪严一等”、“标准高一格”。

(四)对“三个敬畏”的认识和实践有偏差,自我革命精神不足。对“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的极端重要性,虽然在理性上认同,但在情感认同和具体行动上未能完全到位,未能真正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有时不够深刻,存在“严到位、严到底”的韧劲不足问题。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将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方面,思想深处仍有顾虑,未能做到完全坦然。对权力运行的风险认识不够充分,抵御“围猎”、防范风险的警惕性有待持续提高。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剖析的根源,我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在淬炼绝对忠诚政治品格上作表率。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终身课题,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其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完善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在本市纪检监察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带头坚决同一切违背“两个维护”的言行作斗争,永葆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坚持不懈锤炼坚强党性,在践行根本宗旨服务人民上作表率。时刻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常态化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年安排足够时间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同坐一条凳,倾听呼声,了解实情。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完善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净化思想、锤炼党性。

(三)全面从严加强纪律建设,在自觉接受约束廉洁用权上作表率。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将个人重大事项、权力运行情况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四风”顽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模范遵守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坚决防治“灯下黑”。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

(四)砥砺奋发昂扬斗争精神,在勇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上作表率。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安排,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执行落地。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带头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在履行监督专责保障发展上作表率。牢记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积极主动为市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带头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我市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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