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照“五个带头”)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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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本人紧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强化政治担当、锤炼过硬作风,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的会议主题,认真组织党组会前集中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系统征求各方意见,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逐项复盘销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深刻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4个方面11项问题,以及班子成员、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8条意见建议,本人牵头制定整改方案,细化4个方面15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质量标准,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定期召开党组会议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11项查摆问题全部整改完成,8条意见建议均得到有效落实,整改成果已融入日常工作并持续巩固提升。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6次,专题研讨6次,中心组成员带头作重点发言22人次,撰写心得体会38篇。牵头制定《市民政局2025年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员干部必修课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4期,覆盖全系统党员干部320人次。“七一”前夕,以《坚守民政初心 践行为民使命 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题讲授专题党课,推动理论学习与民政实践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民政系统宣传阵地管理,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3次,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二)强化党性锤炼,提升政治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牵头制定《市民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版)》《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规范性文件8份,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党建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2个,培育党建示范点3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全年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48次,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达95%以上。深化“党建+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打造“暖阳护老”“为民解忧”等特色党建品牌4个,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显著增强。

(三)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牵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件。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新增养老机构床位800张,改造提升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0个,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65%。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每人每年7200元,临时救助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2.3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8亿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成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9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为1200余名困境儿童提供精准帮扶。

(四)强化担当作为,严守廉洁底线。主动扛起民政事业发展政治责任,牵头推进殡葬改革、基层治理、慈善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2025年完成殡葬设施改造项目15个,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减免群众殡葬费用1200余万元;培育社会组织品牌项目20个,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惠及群众5万余人次;慈善募集资金突破1.5亿元,实施慈善救助项目32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纠治“四风”问题,精简会议文件,压缩非必要开支,全年会议数量、文件篇幅分别同比减少15%、20%。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4次,组织廉政谈话60余人次,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36个,制定防控措施42项,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全系统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和实效不足。虽然能够按时完成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规定动作,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缺乏系统性、深层次钻研,对“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完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习存在“重形式、轻实效”倾向,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统筹考量不足,学习内容与民政业务工作、党员思想需求的契合度不够高。例如,在组织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仅原文传达会议公报和领导讲话,未结合民政领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核心业务开展针对性解读,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在民政领域的实践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难以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二是政治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形势下民政领域多元思想交织、群众诉求日益复杂的情况,主动开展思想引导、凝聚思想共识的意识不够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模糊认识和片面言论,缺乏及时纠偏、正面引导的魄力和有效方法,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提升。在统筹推进民政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合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未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民政服务效能。例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对部分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存在的“重业务、轻政治”倾向纠正不够及时,对社会组织中党员的思想引领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导致部分民政服务工作政治内涵挖掘不深、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政治能力与民政事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在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分析和解决民政领域实际问题方面存在短板,对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握不够精准,有时过多关注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忽视了民政工作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民生温度。在应对民政领域重大风险挑战时,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升,缺乏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谋划。例如,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对部分群众存在的抵触情绪预判不足,未能从政治高度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导致部分改革举措推进缓慢,未能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影响了改革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有所弱化。作为党组书记,虽然能够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开展党性分析,但随着工作年限增长,有时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认为自身党性修养基本成型,主动加强党性锻炼的意识不够强,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静心反思党性修养、检视思想言行的时间较少,对自身思想上的懈怠情绪、工作中的浮躁心态警惕不够。在面对复杂问题和矛盾纠纷时,有时未能从党性原则高度分析解决,存在妥协变通、求稳怕乱的情况,党性修养与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党性教育形式创新不足、实效性不强。组织系统内党性教育活动时,习惯于沿用集中学习、读文件、看影片等传统模式,缺乏互动性、体验性和针对性,难以激发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对党性教育的内容设计不够精准,未能结合民政干部直接服务群众的岗位特点、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设计差异化教育内容,导致党性教育效果打折扣。例如,在党性教育中,仅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诵读红色经典,未结合民政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开展互动交流和实践体验活动,未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党性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不足。三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待提升。虽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但部分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存在“老好人”思想,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隔靴搔痒,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不够精准,部分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内容空洞、形式单一,难以满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实际需求。例如,在参加分管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对支部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不够,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在发言中回避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未能充分体现。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敬畏人民的宗旨意识不够牢固。虽然能够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但主动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的频次不够多,调研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对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真实诉求掌握不够全面、精准。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前瞻性不足,有时存在“群众找上门才办”的被动服务心态,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跟踪督办不够到位,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例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虽然新建、改造了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但对部分农村地区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上门服务需求调研不够充分,导致部分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不高,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未能真正实现“按需供给”。二是敬畏组织的观念不够强烈。对党的组织制度、组织原则执行不够严格,在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有时因工作繁忙,对党组会议定事项的跟踪问效不够及时,部分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未能完全按照组织要求抓好落地见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教育不够深入,自身带头遵守组织纪律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存在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等问题。例如,在推进重点民政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进展情况向党组汇报不够及时、全面,存在“先推进、后汇报”的情况,违反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相关要求。三是敬畏法纪的纪律观念不够牢固。对党纪国法和民政领域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对新形势下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等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纪律规矩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在日常工作中,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提醒不够频繁、不够严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得不够到位,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例如,在开展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中,虽然建立了监管机制,但对基层民政干部存在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潜在风险警惕不够,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准则》等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不够细致,未能有效引导基层干部规避纪律风险,部分乡镇(街道)出现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担当作为的劲头有所减退。存在“求稳怕乱”思想,认为民政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面对民政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缺乏主动破解的勇气和魄力,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搬经验,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不足。在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的力度不够,对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毅力。例如,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面对群众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殡葬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未能主动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仅停留在落实上级政策层面,导致殡葬改革推进力度不足,乱埋乱葬、厚葬薄养等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干事创业的实效不够明显。在推动民政工作提质增效方面,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缺乏系统谋划和精准施策,部分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在培育民政工作亮点、打造特色品牌方面,缺乏长远规划和持续发力,部分品牌项目仅停留在表面,未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例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虽然培育了一批社区治理示范点,但对示范点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复制不够到位,未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导致基层治理水平整体提升缓慢,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存在差距。三是统筹协调能力有待提升。民政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协同性强,但在推进跨部门协作过程中,主动沟通协调的意识不够强,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佳。在应对复杂局面和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缺乏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预案,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不够。例如,在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时,虽然能够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但与应急管理、财政、卫健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救助物资调配、人员安置等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导致救助工作效率不高,未能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全方位保障。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实。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日常工作中更多关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业务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对系统内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不够严格,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在制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时,对党建工作考核权重设置偏低,考核内容过于笼统,未能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部分基层党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二是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果断,缺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勇气。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组织生活开展等工作指导不够精准,部分基层党支部存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例如,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迟到早退、工作作风散漫等问题,仅进行口头提醒,未采取进一步约束措施,导致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逐渐淡化,影响了全系统工作作风的整体提升。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作为党组书记,虽然能够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在压力传导方面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对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够频繁、不够深入,未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完善,对民政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全面,防控措施不够具体,存在廉政风险隐患。例如,在民政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监督执行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导致部分项目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招投标程序不严谨等问题。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源在于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宗旨意识、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偏差,具体分析如下:

(一)政治意识树得不牢,理论武装不够扎实。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政治站位不够高,未能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理论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理解不够透彻,缺乏系统性、常态化的学习思考,导致理论素养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对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握不够精准,未能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推进民政工作,导致部分工作偏离政治方向、缺乏政治内涵,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党性修养不够自觉,组织观念有所弱化。随着工作阅历的增长,逐渐放松了对自身党性修养的严格要求,主动加强党性锻炼的意识不够强,对党的组织制度、组织原则执行不够严格,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缺乏较真碰硬的精神,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导致党性修养与党的先进性要求存在差距。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不够精准,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教育不够深入,自身带头遵守组织纪律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弛。

(三)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群众观念有所淡化。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够到位,敬畏人民的观念不够强烈,对群众的感情不够深厚,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的意识不够强,存在官僚主义倾向。对群众反映的诉求重视不够、跟踪督办不够到位,服务群众的精准性、实效性不足,未能真正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导致部分群众对民政工作满意度不够高。

(四)责任担当不够有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存在懒政怠政、求稳怕乱思想,面对民政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魄力,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敷衍了事,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不足。对民政工作的标准要求不够高,缺乏精益求精的态度,日常工作落实不够扎实,跟踪问效不够严格,导致部分工作成效不佳、问题整改不彻底,难以满足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五)管党治党不够严格,廉政防线不够牢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倾向,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未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完善,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不够严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得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化,廉政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四、整改措施

(一)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制定《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创新学习形式,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理论学习+实践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民政业务专题培训、实地调研考察等活动,全年组织系统内党员干部培训不少于6期,推动理论学习与民政实践深度融合。带头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及时纠正模糊认识和片面言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锤炼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每月至少开展1次自我党性分析,反思思想言行、检视问题不足,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带头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较真碰硬、红脸出汗,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制定《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方案》,培育一批党建示范点,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定期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推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显著增强。带头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党组会议定事项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践行初心使命,增进民生福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健全基层调研机制,本人带头每月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次,每季度召开1次群众座谈会,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真实诉求,建立诉求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跟踪督办,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2026年计划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改造提升农村幸福院30个,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衔接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不断提升民政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强化担当作为,提升工作质效。摒弃“求稳怕乱”思想,主动担当作为,聚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牵头谋划2026年民政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推动殡葬改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争取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积极探索民政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培育一批具有民政特色的工作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与应急管理、财政、卫健、住建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成效。带头攻坚克难,针对民政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主动调研、积极探索,逐一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难题,推动民政工作提质增效。

(五)压实治党责任,筑牢廉政防线。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扛起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杜绝“两张皮”现象。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全年组织廉政警示教育不少于6次,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80人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从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强化纪律约束。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民政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业务审批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全面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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