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市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必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要求,以打造学习型、落实型、服务型、创新型、清廉型的“五型机关”为重要抓手,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难题,推动机关党建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为服务保障“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顺利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强化政治统领,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1.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的落实机制,确保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必须主动及时向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常态化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同一切违背和损害“两个维护”的言行作斗争,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集中统一领导。
2.持续巩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分专题开展深入研讨。创新学习载体,建强用好“支部书记论坛”、“青年理论学习会”等平台,推动理论学习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延伸、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深化。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检察人员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思路、找方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3.严守意识形态阵地掌握主动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加强对检察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讲座论坛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发展和思想动态,特别是在重大敏感案件办理、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有效引导,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和支部考核,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4.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炉火”温度。创新主题党日形式,结合检察业务开展具有政治仪式感的活动,让党员干部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砥砺政治品格。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的督导检查,坚决防止和克服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教育管理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聚焦凝心铸魂,夯实理论武装的实践根基
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理论武装是凝心铸魂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5.构建分层分类精准化理论学习体系。针对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党员、青年干警等不同群体特点,设计差异化、精准化的学习方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年开展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研讨,重点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党支部要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常态化学习,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要突出活力与创造力,开展读书沙龙、理论辩论、实践调研等活动,激发青年干警学习热情。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组织集中学、干警结合岗位自主学”的全员覆盖学习机制,确保理论学习无死角、不断线。
6.深入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活动。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足迹、感悟检察发展历程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转型发展一线、先进基层院开展现场教学,直观感受真理伟力和实践力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案例教学,引导检察人员从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鼓励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挖掘身边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的先进典型和生动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学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7.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锤炼。将理想信念教育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检察史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定期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政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查摆自身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8.做实做细新时代检察思想政治工作。准确把握机关党建“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的深刻内涵。建立健全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要经常性与党员干警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状况、倾听诉求、疏导情绪、解决困难。关注干警身心健康,落实关爱帮扶措施,完善为检察人员办实事长效机制,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载体,善于运用网络平台、检察文化场所等,增强工作的时代感和吸引力。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培育检察职业荣誉感,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三、大抓基层基础,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必须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9.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提质增效。对标“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标准,制定升级版创建方案和评价指标。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完成基础达标的前提下,推动支部建设从“塑形”向“铸魂”提升、从标准化向优质化跃升。健全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双委员”分片联系指导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对支部工作的常态化督导和精准化帮扶。实施党支部“星级评定”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批示范党支部,对后进支部进行重点整顿,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10.实施“一支部一品牌”特色创建工程。鼓励各党支部紧密结合所在部门的核心职能、重点任务和队伍特点,打造具有检察辨识度的党建品牌。刑事检察部门党支部可围绕“守护平安”打造品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党支部可聚焦“精准监督”塑造特色,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党支部可立足“公益守护”创建亮点,综合业务部门党支部可突出“高效保障”树立形象。机关党委要加强统筹指导和资源支持,定期组织品牌建设成果展示和交流评比,推动品牌内涵不断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形成覆盖各业务条线、具有示范效应的党建品牌矩阵,以品牌建设赋能党建质量整体提升。
11.建强党务干部和党员“两支队伍”。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轮训,着力培养“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在业务骨干、青年干警、基层一线发展党员。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办案标兵”、“服务之星”等争创活动,引导党员在重大任务、疑难案件、改革攻坚中挑重担、当先锋、作表率。
12.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适应检察工作专业化、团队化办案趋势,探索在重大专案组、重点工作专班、跨部门办案团队等临时机构中设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确保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实现党建引领与重点任务同频共振。推动党建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探索开展“线上三会一课”、网络主题党日、云端组织生活会等,增强组织生活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加强智慧党建平台建设,实现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学习教育、党费收缴等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党建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推动深度融合,释放党建引领的履职动能
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是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13.健全党建与业务一体谋划部署机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院党组在谋划年度检察重点工作时,同步研究党建引领保障的具体措施;各部门制定业务工作计划时,必须同步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融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行“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围绕服务保障市委重大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等确立一批融合项目,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使融合工作看得见、抓得牢、落得实。
14.在检察履职全过程融入政治要求。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善于“从政治上看”,自觉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项工作的推进中。在刑事检察中,要统筹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的关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民事行政检察中,要兼顾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监督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在公益诉讼检察中,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守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常态化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评活动,组织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讲述如何在办案中把握政治因素、落实政治要求、防范政治风险,提升检察人员融入政治要求办理案件的能力水平。
15.以党建引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将党支部、党小组建在办案单元上,发挥党组织在研判复杂案件、攻克办案难题、统一司法尺度中的政治把关和集体智慧作用。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例研讨、优秀庭审观摩、同堂培训等机制,将政治素能培养与业务能力提升紧密结合。开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岗位建功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合议庭、党员先锋办案组,引导党员检察官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牵头推进专项监督活动,在提升监督精准性、规范性上作表率。善于从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实践中,挖掘培育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履职模式。
16.搭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党建载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动检察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做实“检察为民办实事”,依托“党建直通车”、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党员志愿服务等载体,组织党员干警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法治宣讲、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完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涉检信访中加强反向审视,发现和纠正履职办案中的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从严管党治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坚定,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17.压紧压实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健全完善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履责不力的严肃问责。
18.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借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顽瘴痼疾露头就打、反复敲打。重点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加重基层负担、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实事、求实效上。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19.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干部培训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紧盯不捕、不诉、抗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定性、涉案财物处理等关键环节,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记录报告情况的抽查核查和通报追责,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防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司法办案信息公开。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化风腐同查同治,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利用检察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行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
六、健全制度机制,压实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
抓好机关党建,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1.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每年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亲自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机关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各支部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22.优化党建与业务融合考核评价。树立重党建、重融合、重实绩的考核导向,修订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党支部考核细则。在党建考核中,加大服务中心工作、推动业务发展、提升队伍素能等指标的权重;在业务考核、干部考察中,注重了解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探索建立党建与业务联动评价机制,将融合项目的成效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部门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惩等挂钩,推动党建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23.构建“以上率下、系统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检察院机关党建的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对下级检察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通过政治轮训同步、理论联学同频、经验交流同享、检查调研同促等方式,加强对基层院党建工作的条线指导,提升全市检察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鼓励市院机关党支部与基层院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在业务指导中强化党建引领,在党建交流中促进业务提升。总结推广基层院党建工作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均衡发展、共同提高。
24.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配齐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确保专人专职抓党建。保障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满足教育培训、活动开展、阵地建设等需要。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长廊等实体阵地建设,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关心关爱,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专心致志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定期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理论研究,探索新时代机关党建的特点规律,为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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