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时间: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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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1篇

  一、总则 www.laowenbi.com

  1.1编制目的

内容来自:老文笔写作网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暴雨等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公司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台风、暴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风、抗雷暴雨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门百思特精细化工厂的台风、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暴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部门主管人员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全厂员工参与方针。

  (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时,各部门、应急小组联合行动、

  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各部门都要服从公司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4工作重点

  (1)组织员工及时避风避险;

  (2)组织重点区域的物质安全转移;

  (3)仓库、车间、办公室、车棚等设施的安保及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设立防台风、暴雨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

  2.2应急小组组成

  应急小组总指挥由贾彦卓担任,副指挥由侯东旭担任;应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组成;应急小组办公室在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工作时设在行政部。

  2.3应急小组总指挥员的主要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全公司的防台风、暴雨等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部署防台风、防暴雨等抢险救灾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政府三防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风、暴雨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风、暴雨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检查;负责发布台风、雷暴雨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4应急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

  (1)台风、暴雨来临前,负责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做好防台风、暴雨工作,检查公司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疏散,转移作业人员;

  (2)负责组织保安队员和员工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并参加重要物质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参加防台风、暴雨抢险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厂区内防台风、暴雨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房屋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风、暴雨工作;

  (4)负责有关防台风、暴雨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负责防台风、暴雨,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

  (5)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公司厂区安全,立即组织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6)在防台风、暴雨紧急期间,协助组织员工撤离和转移,负责公司的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7)负责防台风、暴雨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抗灾、补救措施;承担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小组人员及物料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

  (8)台风、暴雨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检查;负责发布台风、雷暴雨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公司应急小组指挥成员下达防台风通知,应急小组有关人员注意收听气象消息,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应急小组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及班组,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应急小组要合理协调各部门,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2、应急小组要配合公司领导小组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采取相关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1、应急小组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就位,安排人员值班;

  2、公司停止生产作业,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3、应急小组组织人员巡视公司,配合公司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公司抢险救援队伍的到位,并处于临战状态;

  4、台风期间,发生公司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时,按公司《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5、台风过后,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应急小组应检查受损情况,并向公司上报,对于公司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并总结防台风工作。

  四、台风预警分级

  4.1预警级别,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a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b.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时,应急小组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员工发布。

  c降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发出警报。各部门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组织员工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4.2、台风预警等级信号根据气象局信息通告发布

  4.3 .应急保障措施

  a台风来前首先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到建筑、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b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前检查吊挂物品,要固定灯架、货架、空调室外机、雨棚等,以确保安全。

  c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d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e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f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5.奖惩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于表彰,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由应急小组报请公司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1医院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匪警:110

  5.2防台防汛应急物资设备情况表(略)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2篇

  一、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预防

  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及当地政府和分公司有关部门通告,项目部将信息迅速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所有成员,要求小组成员立即对单位内部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加强防范,避免事故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2、建立管理机构和抢险应急分队,并准备响应的器材。

  3、一旦险情发生后,项目部在实施应急响应的同时,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若灾害发生对人员造成伤害,立即向公安、医院进行求助。

  4、在台风、洪涝期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收集有关信息,发现险情,立即向领导汇报。

  二、防台、防洪应急救援预案

  1、项目部建立防灾、减灾工作小组、紧急疏散领导小组、抢险应急小组、安全保护救护小组。

  2、防灾、减灾基本知识、措施的宣传教育,由于深圳地处沿海地区,防台、减灾尤为重要,平时要利用各种会议、黑板报进行宣讲,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防灾、减灾防护意识,防止灾害给人类造成损失。

  3、灾害发生后,抢险应急程序和措施:一旦灾情发生,项目部要迅速将信息报告给抢险应急小组人员和分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处理,如有人员伤害,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通讯联络、疏散程序和措施:如有灾情发生,项目部立即利用通讯工具,向上一级领导汇报,说明,并同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小组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处理,如有人被围困,立即组织被围困人员安全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5、安全保护和防护措施:灾情发生后,在进行认真处理的同时,加强安全保护与预防措施,组织有关人员看护现场,防止灾害再次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更大损失。

  6、灾害发生后,项目部配合分公司保卫部门,对项目部应急准备和预案进行评估,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控制程序》6,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3篇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御热带气旋(含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台风等,以下简称“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御和减轻台风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水法》、《防洪法》、《气象法》、《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办《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以及《太湖县防台风应急预案》等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登陆或影响我镇的台风的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

  四、组织机构

  镇应急办是全镇防御台风的应急组织机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及上级应急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御台风和抗灾救灾工作。

  五、预警等级

  根据热带气旋威胁和严重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IV、III、II、I四级标准,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IV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热带气旋消息阶段,指热带气旋已经形成,正不断发展,在2-3天内可能影响我镇。

  III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热带气旋警报阶段,指未来48小时内(强)热带气旋或台风将袭击或严重影响我镇。 (注:严重影响的定义是指责任区内有≥8级风或≥大暴雨,以下同)

  II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热带气旋紧急警报阶段,指未来24小时内,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镇。

  I级预警:气象部门预报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热带气旋特急警报阶段,指未来24小时内,强台风(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4级以上)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镇。

  六、应急响应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Ⅳ、Ⅲ、Ⅱ和Ⅰ共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一)Ⅳ级应急响应

  (1)镇应急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县应急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台风动向,通知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做好防御台风的各种准备。

  (2)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脚手架等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的监控。

  (3)镇农业服务中心视情况组织保护、抢收农作物。

  (4)镇中心学校做好全镇本系统的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各类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安全。

  (5)各村(居)就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人员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弄清底数,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Ⅲ级应急响应

  (1)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分管领导坐镇指挥,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人员会商,部署防台风工作;组成工作组随时到各地检查指导防台风工作;应急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成员单位防台风负责人上岗带班。应急办公室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及水利工程防台风情况,下发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2)镇水利站:做好江河水情的监测和预报,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防进行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指导和督促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措施。

  (5)镇广播站:根据应急办的要求播报有关防台风信息。

  (4)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气象预报视情况组织保护或抢收农作物。

  (5)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通知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脚手架、广告牌加固以及园林树木的防护加固;负责危房排查工作和协助人员转移。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监控并做好转移人员的准备工作。

  (6)镇中心学校:适时通知各类学校停课。

  (7)镇供电所、电信支局、移动公司: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

  (8)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1)镇应急办:应急办分管领导组织水利、交通、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防台风紧急会商,召开成员单位防台风会议,派出工作组到防台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

  (2)镇水利站:做好江河水位、水情预报,严密监视江河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险情、灾情向镇应急办报告。

  (3)镇广播站:继续根据应急办的要求播报有关防台风信息,主动报道防台风抗台风有关情况。

  (4)镇供电所:落实本系统的防台风工作,优先保证应急办和防台风抢险用电。

  (5)镇中心学校:组织做好可能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的学校和在校学生的防御台风安全工作,适时通知各类学校停课。

  (6)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就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人员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弄清底数,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排临时避险场所,并告知公众。

  (7)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做好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人员转移的组织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并将人员转移情况报告镇应急办。

  (8)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的传播、蔓延。

  (9)镇派出所: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停止各种露天集体活动,及时疏散群众,疏通道路,确保抗洪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10)镇人武部:根据需求参与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11)应急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值班,按本部门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及时与镇应急办联系,服从应急办的统一调度指挥,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台风任务。

  (12)镇政府把防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领导靠前指挥,责任人到位,以人为本落实防台风措施,特别要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1)镇应急办分管领导要坐镇应急办指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镇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全力做好防台风工作。

  (2)镇人武部:根据县、镇应急办和上级人武部门的'指令及部署,积极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3)镇应急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镇应急办统一调度指挥。

  七、善后工作

  台风警报等级、信号解除后,要及时调查台风对本地区的影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对防御台风工作进行总结,落实善后措施,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一)灾后救助

  镇政府加强灾后救灾、恢复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干净的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

  镇财政所予以适当补助,帮助灾民灾后重建家园;征用人工、物资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镇卫生院抓紧抢救伤病员,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加强检疫工作,预防疫病流行。

  受灾地区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水利等设施。

  (二)社会救助

  由镇社会事务办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政府救助。社会捐助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三)社会保险

  镇劳保所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协助上级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四)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办公室负责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并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抗灾行动实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台风能力。

  八、责任追究

  在防台风应急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玩忽职守、有令不行、工作不力者,依照相关法规及党纪政纪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4篇

  为确保在台风来临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食堂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维持食堂的基本运营,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预案启动

  1、预警信息接收:食堂应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一旦收到预警信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领导小组成立:成立由食堂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台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协调和指挥工作。

  二、预防措施

  1、安全检查:

  在台风来临前,对食堂的建筑结构、门窗、排水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清理食堂周边的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积水。

  检查并加固可能受风影响的设备、设施,如广告牌、空调外机等。

  2、物资准备: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沙袋、防水布、手电筒、应急食品、饮用水、药品等。

  确保通讯设备(如手机、对讲机)电量充足,并保持通讯畅通。

  3、人员安排:

  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监控台风动态和食堂安全情况。

  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应急预案,并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三、应急响应

  1、人员疏散:

  如预测台风强度较大,可能对食堂造成严重影响,应立即组织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

  疏散过程中,要保持秩序,避免发生踩踏等事故。

  2、财产保护:

  对无法移动的贵重设备、食材等采取加固措施,减少损失。

  关闭所有电源、燃气等可能引发火灾的'源头。

  3、信息报告: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报告食堂的安全情况和应对措施。

  如有需要,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四、灾后恢复

  1、安全评估:

  台风过后,组织专业人员对食堂进行安全评估,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开放。

  2、清理整修:

  清理食堂内外的垃圾、积水等,修复受损的设施、设备。

  对受损的食材进行清理,确保食品安全。

  3、总结评估:

  对本次台风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附则

  1、宣传教育:

  定期对员工进行台风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2、预案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5篇

  一、编制目的

  本预案是为了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工厂防台风工作,为工厂的防台准备、应急行动、恢复检查、恢复工作等提供应急标准和具体的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工厂安全生产。

  二、编制依据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工厂所在地区的具体台风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人员、设备。

  四、台风分级及危害分析

  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结合工厂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将台风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不同级别的台风会带来不同程度的狂风暴雨和风暴潮,对工厂的人员、设备和生产活动造成不同程度的威胁和危害。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工厂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由工厂高层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指挥工厂的防台风工作。

  明确各部门在防台风工作中的职责,包括人员疏散、设备转移、物资储备、抢险救灾等方面。

  六、预警及应急响应

  1.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工厂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员工注意防范。

  2. 应急响应:根据预警级别,工厂应采取不同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停止高风险作业、加固设施设备、转移人员等。

  七、人员疏散及安置

  制定人员疏散方案,明确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

  在台风来临前,组织员工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八、物资储备及抢险救灾

  提前储备必要的.防台风物资,如沙袋、水泵、发电机等。

  在台风期间,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对受损的设施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九、恢复工作及评估

  在台风过后,组织人员对工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修复受损的设施和设备。

  总结防台风工作的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工厂的防灾减灾能力。

  十、注意事项

  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定期对防台风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获取最新的气象信息,为防台风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6篇

  根据县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防台风应急工作预案》。

  一、防风防汛基本情况

  xx镇位于舒城县东部,杭埠河南岸,东与庐江接壤,南与本县舒茶镇相连,西与南港镇毗邻, 北与千人桥镇隔河相望,面积72平方公里,地形复杂,岗、圩、畈兼有,全镇辖18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12539户,人口46538人,耕地面积2835公顷,年平均降水量在1183毫米左右。由于降雨季节变化大,我镇水灾害发生频繁。

  我镇地形复杂,4条河流(杭埠河、南港河、清水河、枣木桥)三条支渠(界牌、军埠、落凤岗)贯穿全镇境内,防汛战线长60公里,十三座小(II)水库(金波塘、女占塘、官塘、元棚水库、姜家大塘、张家堰水库、束家堰水库、高堰水库、大新堰水库、金狮堰水库、大藕塘水库、小堰水库、严家堰水库)、8座排涝站(中心、杨圩、元棚、团结、郑圩、舒楼、方圩、双塘)分布在8个村,防汛任务十分艰巨。

  二、转移安置

  由镇政府统一指挥,各单位、村(居)委层层包干负责,原则上就地、就近向指定地带转移安置。一是计划、有准备地将老、弱、病、残人员撤离安置到预定安全地带;二是正式转移。根据命令,除抗洪抢险或留守护卫的人员外,其余人员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点;三是紧急转移,当出现危险报警信号时、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四是对居住危房的群众。要做好动员工作,随时注意房屋情况,提前撤出危房。

  转移后的安置办法有三种:一是投靠亲友;二是镇统一集中安置;三是在附近村址安置。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对撤离转移安置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镇政府成立防台风和转移安置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兼任(电话:),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七个工作组是:

  (一)宣传动员组:

  组长:

  成员单位:社事中心、各村(居)

  (二)转移安置组:

  组长:

  成员单位:民政办、中心校、应急所、各村(居)

  (三)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城管中队、各村(居)

  (四)生活保障组:

  组长:

  成员单位:财政所

  (五)卫生防疫组:

  组长:

  成员单位:卫生院、各卫生室

  (六)电水通信保障组:

  组长:

  成员单位:供电所、水利站、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七)车辆调度组:

  组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交站

  四、保障措施

  (一)运输车辆:转移安置所需车辆,由车辆调度组统一安排。

  (二)生活供应:在生活供应组的统一组织下,保障安置人员生活和饮用水。

  (三)治安保卫:在安全保卫组总负责的前提下,有关部门、村要安排人员,严格值班制度,搞好所负责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集中安置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被安置的单位和派出所组织联防。

  (四)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镇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各单位、村要密切配合,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按照预案,精心组织应转移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安排好生活。

  (五)医疗防疫:由卫生防疫组负责。深入安置地点巡回检查,及时搞好病疫防治工作。

  (六)电水供应:由电水供应组负责,供电部门要想尽一切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供电设备,线路的管护维修,保证正常运行,水利站要做好饮用水供应。

  (七)通讯联络:由电水通信供应组负责,电信所提供通讯设施,保证线路畅通。

  (八)宣传动员:由宣传动员组负责,社事中心负责。

  五、防御方案

  按台风或热带风暴位置和动向或可能带来的强降雨,划分为五个阶段。根据台风程度,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1、台风消息阶段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布置,预计台风有可能影响我镇。镇、村安排同志到岗值班,加强台风、水雨情信息收录和信息互通,掌握动态,及时向领导报告相关信息。同时镇、村安排对我镇境内的水利工程、防洪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防御对象进行检查,落实防范和减灾措施。

  2、台风警报阶段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布置,预计台风48小时内有可能影响我镇,发布xx镇防御本次台风的1号通知。分管同志和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对重点防护对象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做好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物资的转移准备,对老弱病残等人员进行转移,各部门落实应急措施。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布置,预计台风24小时内有可能影响我镇,并将有严重影响,发布本镇防御本次台风的2号通知。镇党委政府召开防御台风灾害紧急动员会议,所有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各应急抢险队员和机械集结待命;做好危旧民房(校舍)和在校学生、在建工程行装易灾设施的安全再检查及措施落实。学校、工矿企业视情况实施停课、停工。

  根据台风、暴雨可能影响程度,按轻重缓急有组织进行撤离。

  4、台风影响期

  我镇正受台风或其外围降雨影响,发布本镇防御本次台风的3号通知。严密监视台风动向、降雨量的发生和发展,做好调度工作,做好已转移人员的.生活安置。发生重大险情时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等要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5、台风警报解除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布置,台风已减弱为低气压,对本镇不再有影响,发布本镇防御本次台风的解除通知。若水库、河道水位较高时,有关责任人坚守岗位。召开救灾会议,全面转入灾后重建、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对危旧房屋安全鉴定,视情况组织撤离人员返家,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整理防灾、抗灾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

  六、纪律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各有关单位、村必须服从防台风指挥部撤离转移的指挥和信号,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拉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有关单位、村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牢固树立防台风、抗大灾的思想,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做好撤离转移安置的具体工作,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撤离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三)在紧急转移的过程中要以人为主,只能带简单的行李,确保转移过程中不出现人员伤亡。

  (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单位、村要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挂帅负总责,并逐步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层层落实职责和任务,为完成撤离转移安置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7篇

  1、目的

  应对可能发生的特殊自然灾害,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的正常,保障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期间污水处理的控制过程。

  3、职责

  为加强防洪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汛期值班

  根据发布暴雨、洪水预警的等级,安排不同的行政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安排抢险抢修人员,做好防汛、防洪准备工作,无故缺岗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根据不同的值班安排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防汛、防洪期间保证信息畅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防汛、防洪期间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蓝色预警时,按照本厂正常管理制度进行值班;

  黄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工艺化验部门一人值班;

  橙色预警时,休息日和夜间除正常值班人员外,保证运行和机修各一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红色预警时,防洪应急小组所有成员现场值班,防汛、防洪队伍到位。

  5、管理规定

  5.1准备阶段

  5.1.1水泵房在汛期各台水泵要确保完好,使集水井水位保持低水位运行。

  5.1.2暴雨、洪水季节到来前,抢修人员应对所有抢修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5.1.3暴雨、洪水到来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管辖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定其处于良好状态,并有检查记录可查。

  5.1.4应通过气象台预报及时了解天气变化的趋势,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落实好防汛防洪的措施。

  5.1.5暴雨、洪水到来前,各部门应关好门窗,检查室内的悬挂物、固定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1.6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灾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防洪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5.1.7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内部电话网和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洪通信系统完好畅通、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5.2工艺控制

  5.2.1 当汛期水量大、集水井水位高时开启全部水泵运行。

  5.2.2工艺化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汛期的工艺运行方案;汛期及时调整运行工况,在水量大、进水水质淡,确保总出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尽量多处理污水水量,减少向外排放。

  5.2.3运行班在汛期加强各进出泵、反应池进出水闸门和变配电所等关键设备和部位的巡视和监控,做好设备运转状况记录;发现故障和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送设备部门或通知防汛领导小组。加强现场巡视,特别是构筑物,以防大风天气高空坠物。

  5.2.4机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产运行关键设备和变配电所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室外设备的防雨工作。并及时检查全厂机械设备的接地情况,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

  5.2.5 根据天气预报,组织运行工预先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组织力量对厂区雨水管线进行疏通,确保畅通;适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

  5.2.6遇到突然降雨时各岗位将门窗关紧,防止雨水流入,影响设备运行。生产运行班组增加水泵台数,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满负荷为之。外出巡视,必须两人一组,注意防滑。变电值班人员及时检查避雷是否发挥作用;厂抢修队员,车辆做到随叫随到,严阵以待,以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

  5.2.7若瞬时流量过高使所有构筑物处于超负荷运行时,应立即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即开启初沉池超越阀应急排放污水,以确保全厂构筑物运行、工艺生产运行的正常。

  5.3紧急情况

  5.3.1造成电力中断工艺不能正常运行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且坚守在岗位上,听候领导的指示。

  5.3.2暴雨、洪水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时,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有关的抢救工作。

  5.4防汛防洪后期

  5.4.1暴雨、洪水后,化验岗位的人员应增加对进、出水水质检测的频率。

  5.4.2修复暴雨、洪水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行;

  6、抢险救灾

  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公司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或当地政府指挥决策。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防汛、抗雷雨大风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处置重大险情时,应统一指挥、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7、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灾害后,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9、应急结束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洪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应急。

  依照有关紧急应急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原位。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8篇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定通江口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防洪条例》、《辽宁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全力抢险。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在通江口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通江口镇防汛抗灾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减灾工作。各村相应成立防汛应急抢险组织,形成条块结合、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

  2.2 镇指挥部组成

  镇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武装部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应急办、水利站、派出所、城建办、交通办、财政所、民政办、教育办、农业办、林业站、文化广播电视站、医院、联通公司、供电所等单位领导组成。

  镇防汛办由镇武装部、政府办、应急办、水利站、农业办等单位组成,启动应级响应时,主要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联络人进驻镇指挥部。

  2.3 组织机构职责

  2.3.1 镇指挥部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相关决定、指令,统一指挥全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

  (2)组织召开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会议,分析预测台风、暴雨、洪涝发展趋势,安排部暑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灾、抗灾、救灾应急措施。

  (3)下达防灾抗灾、抢险救灾命令,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调度指令。

  (4)按照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抗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抗灾、抢险救灾,指导灾后重建。

  2.3.2 镇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指挥部领导报告。

  (2)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暴雨、洪水态势,提出防御台风、暴雨、洪涝的目标、重点、对策和措施等意见建议,为镇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3)及时传达镇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

  (4)保障防汛决策支持系统和洪水预警报系统等防汛指挥。

  2.3.3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武装部: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实际,依据上级命令,参与协助地方政府防汛抗旱救灾行动。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县政府涉及防汛抗旱的重要信息,并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负责传达县领导的指示、批示;协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做好较大以上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文广站:负责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预警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

  教育办:负责所属各类学校人员与校舍的度汛安全和饮水安全,适时安排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培训演练。

  派出所:负责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期间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工程及设施安全,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灾害发生地做好撤离危险区域群众,同时做好水淹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财政所:负责落实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城建办:负责危房、险房、低洼区、在建工程(工地)汛期人员安全。

  交通办:负责组织协调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负责道路交通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管理,确保防汛安全,做好本部门的防灾救灾工作。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道路、桥梁的险情、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及抗旱物资、器材的调运工作。提出公路、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农业办: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灾情信息,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汛期畜牧业灾情统计、动物防疫和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干旱期间及时向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提供相关的气象信息、土壤墒情和干旱卫星遥感监测信息,适时向上级申请人工增雨工作。

  水利站:负责全县防洪抗旱工程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镇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规划的实施,完成应急度汛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及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组织全镇汛情、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镇抗旱水源优化配置、调度和管理;组织建立抢险队伍。

  林业站:负责林在紧急防汛期协助办理砍伐林木或林区土方采挖审批工作。

  镇医院:负责救灾防病及灾民的医疗卫生救护工作,做好灾后疾病防治及防疫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护队。

  应急办: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台风、暴雨、洪涝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确保重要工程设施度汛安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灾情;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开展临时生活救助;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联通公司:负责提供防汛指挥通信保障。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汛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用电的供给。防汛抗旱救灾期间做好全镇的安全供电工作,及时调度抗灾用电,抢修受灾害损坏的电力设施。

  根据防汛抢险及抗旱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台风、暴雨、洪涝灾害任务。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预警信息

  3.1.1 根据县气象、水文、水利部门对台风,暴雨、洪涝、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情况,及时传递到镇党委、政府和镇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3.1.2 镇防汛办要确保上级传递的卫星云图接收、风情监测、洪水预警报等接收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准确提供风情、雨情、水情等信息。保障本级防汛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预案准备

  镇防汛指挥部修订完善防洪排涝预案、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

  3.3 预防准备

  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重要工程的防汛责任人。组建抢险队伍,开展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生演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进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镇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必要时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 预警级别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IV、Ⅲ、II、1四级。按暴雨、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IV、Ⅲ、II、I四级。

  四、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镇指挥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响应等级。

  4.1.3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镇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防台风响应

  4.2.1 IV级响应:台风或南海低压编号,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或南海低压预报,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出台风情况通报。

  (2)根据县气象局做好的台风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指挥部报告。

  4.2.2 Ⅲ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凤消息或沿海台风警招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我县,沿海成者陆场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根据县指挥部会商会,分析合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并报告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根据县会商意见,镇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适时启动防台风相关预案,并安排一名副指挥坐镇指挥,掌握全镇防抗准备情况。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镇防汛办要加强值班,主动与县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情况,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要提早通知相关单位或棚架、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户外危险作业,加固门窗、围板、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的各项准备。

  (5)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应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到防台风防洪排涝工作中。

  4.2.3 Ⅱ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县,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含9级)的台风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县。

  (1)镇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根据县会商会分析的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制定镇防御方案和措施,并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并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2)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部时,主要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防御台风的工作情况汇报。

  (3)按照县气象局每隔6小时作出的'台风预测预报,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指挥部报告。

  (4)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地防台风的准备情况,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发送防台风信息或视情组织协调通信部门采用手机短信发送台风信息。

  (5)镇指挥部根据省、市、县防汛视频会议精神,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金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县防指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6)必要时,按照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包村领导分赴各村检查指导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7)全镇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组织抢险教灾队伍要按镇指挥部指令,迅速投入到抢险救灾和群众转移工作。

  (8)加强值班,领导带班,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县指挥部的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各村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情况上报镇指挥部。

  (9)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应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到防抗台风、暴雨、洪涝工作中。

  4.2.4 I级响应: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24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县。

  (1)镇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根据县防指会商会分析的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结合省、市、县防台风工作部署,镇指挥部召开由各村领导和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镇、村二级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部时,镇指挥部要认真做好防御台风的工作情况汇报。

  (3)根据县气象局要作出台风和降雨区域、降雨量预测预报,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指挥部报告。

  (4)政府办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各部门防抗台风动态情况,负责协调解决防台风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5)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防抗台风的落实情况,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发送防台风信息或组织协调通信部门采用手机短信发送台风信息。

  (6)预报台风登陆、影响地区或预报暴雨严重影响我镇,各村要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群众,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正常运转。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幼儿园、中小学校适时停课;

  ②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③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8)县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根据县主要领导发表的电视讲话,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9)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部门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镇有线电视以防汛为主要内容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镇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灾抗灾情况、防台风知识等;联通公司向全镇通信用户发送防台风信息。

  (11)全镇各类抢险队伍按照镇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村各部门抢险物资器材要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2)各村各有关部门迅速传达省、市、县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指挥部。各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13)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应在镇指挥部的统-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全力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工作。

  4.2.5 根据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1)根据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信息向全镇发布台风警报解除。

  (2)镇指挥部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镇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镇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向县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省、市、县有关部门的支持。

  (5)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村屯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迅速做好灾区财险理赔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指挥部。

  (6)镇防汛办及时统计和评估各村受灾情况,并上报县防汛办。收集汇总各村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7)镇宣传办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8)依照有关紧忽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防抗合风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成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防抗台风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3 防暴雨、防洪涝响应

  4.3.1 IV级响应。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①通江口镇发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即发生一般洪水,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②县气象局发布暴雨警报,预计未来12或24小时内降水强度将达到大暴雨,或者已出现大暴雨且可能持续。

  (1)镇指挥部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听取县会商会情况分析报告,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和洪涝工作。

  (2)镇防汛办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要防洪、排涝工程运行情况;根据县会商意见,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涝的通知,并发布汛情信息。

  (3)根据县气象局加强降雨监测信息,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暴雨实况,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涝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涝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3.2 Ⅲ级响应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镇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①镇内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②镇内发生5-10年遇中等内涝; ③根据县气象局发布暴雨警报,预计未来12或24小时内降水量将达特大暴雨,或者已出现特大暴雨且可能持续。

  (1)镇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根据县会商会分析暴雨洪涝的发展趋势,根据县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涝的紧急通知,部署防御暴雨和洪涝工作,派出包村小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依据县气象局发布暴雨信息继续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3)镇防汛办监视重要防洪、排涝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提出防洪、排涝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不定期发布汛情通报。

  (4)根据暴雨洪涝发展趋势,镇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涝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5)水利站继续密切监视全镇各类防洪、排涝工程的拦水、蓄水、排水运行情况;做好辖区各类水工程运行情况。必要时,应提前通知病险塘坝启动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6)城建办加强危房、低洼地区等危险地带的巡查力度,及时组织抢险人员对内涝较重地区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应启动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方案。

  (7)镇指挥部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发布抗洪抢险命令。

  (8)各类抢险队伍按镇指挥部部署开展抗洪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

  (9)镇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3.3 Ⅱ级响应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镇指挥部启动II响应。①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②发生10年一遇以上重大内涝;③巳发生因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并造成灾害,县气象局继续发布暴雨警报,预计未来12或24小时内大暴雨仍将持续。

  (1)镇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研究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时机,适时签发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命令,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坐镇镇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全力投入抗洪救灾。

  (2)镇指挥部依据县会商会分析暴雨洪涝的发展趋势,并适时建议镇党委、政府派出包村小组赴各村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依据县气象局发布的暴雨信息,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镇防汛办了解掌握重要防洪工程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地区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各村的抗洪救灾动态,并不定期发布汛情通报。

  (5)根据省、市、县防汛视频会议精神,镇指挥部通过微信群召开镇、村两级抗洪抗灾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6)水利站继续密切监视全镇各类防洪、排涝工程的拦水、蓄水、排水运行情况;做好辖区各类水工程运行情况,全力做好辖区内防洪排涝调度工作。

  (7)城建办继续加强危房、低洼地区等危险地带巡查力度,及时组织抢险人员对内涝严重地区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防止转移人员回流。

  (8)抢险队伍按照镇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9)民政办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

  (10)镇医院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11)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12)必要时,镇党委、政府向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有关部门请求兵力、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4.3.4 Ⅰ级响应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镇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①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②已发生因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并造成重大灾害,县气象局继续发布暴雨警报,预计未来12或24小时内大暴雨或特大暴雨仍将持续。

  (1)镇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副指挥及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镇指挥部协助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指挥全力投入抗洪救灾。

  (2)主要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做好防御暴雨洪涝灾害的工作情况汇报。必要时,镇党委、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3)必要时,镇党委、政府向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有关部门请求兵力、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4)依据县指挥部会商会分析的洪水发展趋势,在24小时内派出包村小组到各村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5)依据县气象局发布暴雨预报,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镇防汛办要及时反馈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7)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村按照镇党委、政府和镇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3.5 响应结束:当降雨过程结束,河流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镇、村防汛指挥机构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保险理赔工作等,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依据县气象局发布降雨过程结束;

  (2)镇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组织工作组到救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3)镇政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的支持;

  (4)镇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汛办报告。

  (5)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迅速做好灾区财险理赔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县指挥部。

  五、灾情、险情统计、报告及发布

  5.1 灾情、险情统计

  5.1.1 镇指挥部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做好灾情以及因台风、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台风、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信息。

  5.1.2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应详细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台风、洪涝灾情以及因台风、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核实、统计、汇总工作。

  5.1.3 镇防汛办应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全镇台风、洪涝灾情以及因台风、洪涝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5.1.4 洪涝灾情统计过程中,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出现的灾害情况,进行本部门、本行业的纵向核灾和部门间的横向会商。

  5.1.5 灾害结束后,镇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与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灾情会商,确定统一的上报和发布数据。

  5.2 灾情、险情报告

  5.2.1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防汛指挥机构必须在灾害发生后的8小时内将实时台风、洪涝灾情首次统计上报到镇指挥部,随后每天按规定时间统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后灾情应在灾害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核实上报。

  5.2.2 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镇指挥部的相关部门应立即按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将所掌握的有关情况报告县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

  (1)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2小时;

  (2)确认因台风、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情、灾情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1小时。

  5.2.3 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村防汛指挥机构要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进行续报,每间隔2小时应续报1次以上,遇紧急特殊情况时,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情排除或结束。

  5.2.4 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5.3 灾情、险情发布

  5.3.1 全镇台风、洪涝灾害(包括重大险情、灾情)的全面信息由下列单位之一对外发布。

  (1)镇政府;

  (2)镇指挥部;

  (3)镇政府或镇指挥部授权的单位。

  5.3.2 发生台风、洪涝灾害时,相关单位应在灾害发生的第二天内发布实时灾情信息;灾害结束后第三天发布最后灾情信息。

  5.3.3 因台风、洪水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后,相关单位应在事发后视情对外发布具体情况。

  六、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联络保障

  6.1.1 通信运营部门要依法保障防台风防洪通信畅通,重点保障防台风防洪期间党政领导机关、镇指挥部及防汛视频会议系统的通信畅通。

  6.1.2 镇指挥部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原则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

  6.1.3 在通讯主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应利用卫星电话等通讯手段,保障镇指挥部与各级各部门和应急救援现场的联系。

  6.1.4 镇防汛部门要加强防开视频会议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防台风防洪期问正常运行。

  6.2 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队伍保障

  武装部门组成抢险救灾突击力量,负费承担镇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教灾任务:当发生洪水时,按照镇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各村要成立防台抢险(专业)队伍,负责所辖重要工程、设施等防范目标的抢险救灾任务。

  6.2.2 供电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抗供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3 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讯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运输。

  6.2.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防台风防洪期间灾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灾救灾活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2.5 物资保障

  镇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建立防讯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制度,设立防采物资仓库,加强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贵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补充和更新。

  6.2.6 医疗保障

  卫生医疗部门负贵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问的医疗救护和疾病控制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和防疫工作。

  6.2.7 技术保障

  水利站负责联系县专家组,指导防汛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和灾后重建等技术工作。

  6.2.8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

  6.2.9 保险保障

  保险部门要负责筹措经费,用于因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农房倒塌,农林业、养殖业受损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教育

  镇指挥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渠道,开展防台风、防洪、避险、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洪意识和能力。

  7.2 培训与演练

  7.2.1 培训

  镇、村两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台风暴雨洪涝和抢险救灾知识培训。

  7.2.2 演练

  镇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台风暴雨洪涝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平,及时完善预案。

  八、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防洪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8.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9篇

  为规范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xx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印发《xx镇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修订)》。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御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xx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对《xx镇防台风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防台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国家与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台风灾害包括:由台风引起的江河洪、涝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水利工程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防御台风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防避抢”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方针,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有关单位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2、区域概况

  2.1 自然地理

  xx镇属丘陵地区长江太平河水系,位置高程点最高村庄为29.0米,最低村庄为6.0米,境内有团结河贯穿东西,南北方向有杨树河、背沟河、东长沟、老山河、留村河为团结河的支河,中心河为镇南的绕山排洪河。金港大道位于xx镇北部,老338省道穿越集镇。

  2.2 社会经济

  总面积为35.36平方公里,境内有平昌新城、中小企业工业园、新能源产业园等板块。

  2.3 防御现状及重点

  xx镇政府的行政管理中心位于平昌路与烟墩山路交界处,金港大道位于集镇北面,老338省道穿越集镇,且路面较高,团结河上下流两端都连接长江,长江水位的高低势必影响团结河的汛情。境内的坝塘水库和鸟巷水库为在册水库,重点塘坝枫树湾水库、峔山水库、樱桃湾水库都是这次防台风的重点防护对象。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部

  xx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镇防台风工作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xx镇政府,值班电话:。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水利副镇长(副主任)担任,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镇党委、镇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和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台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台规范化、现代化。

  3.2 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宣传):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单位,根据本级和上级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汛抗台先进事例的报道。

  人武部:负责组织镇民兵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农业):负责农业防台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情和灾情,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防台工作;对集镇的排水、排洪系统要在汛前组织力量疏浚,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对因集镇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等的防台工作。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建设):负责协调安排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基础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防汛防台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防台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为民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全镇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上级部门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镇江新区水利站(水利科):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预报,负责洪水、水资源的调度工作,提出抗台风抢险方案,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当好镇政府防台工作参谋。

  平昌新城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xx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台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反犯罪行为;负责处理破坏防汛防台设施案件和灾区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并向镇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为领导和抢险救灾车辆引路,并确保畅通,同时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供电所:负责抗台、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同时,要确保政府首脑机关、防指、公安、广播站等重要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提供电力系统台风灾害的损失情况。

  资规局新区分局大港中心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监测、预警工作,发生地质灾害后,做好有关信息的发布。

  4、预测、预警与预防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各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台风信息,分析台风与降雨发展趋势,提出防御对策,并及时报告xx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4.2 预警

  4.2.1 台风影响预警

  各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镇防指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2.2 暴雨实时预警

  加强降雨监测,防指在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单位发出警报。有关单位得到强降雨警报后,立即向有关人员发出处置预警。

  4.2.3 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村庄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在台风汛期坚持巡查制度,强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镇防指。

  4.2.4 江河洪水预警

  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利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防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水利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2.5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镇防指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3 预警等级

  根据台风威胁和严重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级标准,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分别代表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

  4.3.1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镇,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3.2 较重(Ⅲ级,黄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3.3 严重(Ⅱ级,橙色预警)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3.4 特别严重(Ⅰ级,红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4 预警发布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河道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及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镇政府和新区防汛指挥部报告;资规分局大港中心所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水利科负责水工程安全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负责集镇易涝区、高空建筑设施、镇村危旧房屋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党政办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预警信息和有关台风与防御台风信息等。

  4.5 预防

  台风预防主要包括受台风影响可能造成安全的有关方面的预查、预检和防御台风措施的落实等活动,各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预防工作。

  4.5.1 防台风检查

  镇防指在台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电力、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电力、通讯、交通、广告牌、建筑工地、堤防、排水涵洞、泵站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资规分局大港中心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危房、病险水利工程等调查,并登记造册,报镇防指备案。

  4.5.2 防台风巡查

  管理单位应建立坝塘水库、鸟巷水库、团结河等水利工程设施及在建工程的巡查制度,监督与落实日常与台风影响期间的巡查工作;为民服务中心应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镇、村危旧房屋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应加强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其它部门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水文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Ⅰ、Ⅱ、Ⅲ、Ⅳ四级,根据xx镇实际情况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相应的级别应急响应。

  5.2 应急响应行动

  I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响应行动内容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参与等。

  5.2.1 Ⅳ级应急响应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农业)、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建设)、水利科等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镇防指报告。镇防指召开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水利科重点做好水库、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定预排预泄方案,组织做好水库、河道、水闸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资规分局大港中心所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镇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镇防指领导。

  5.2.2 Ⅲ级应急响应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农业)、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建设)、水利科等部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风情、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镇防指汇报。防指指挥主持会商,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科、资规分局大港中心所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各类检查指导组、抢险救灾队伍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水利科重点做好水库、河道的预排预泄工作,做好洪水调度方案,加强对水库、塘坝等防洪工程的检查。资规分局大港中心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监测、预警工作。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镇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镇防指领导。

  5.2.3 Ⅱ级应急响应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农业)、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建设)、水利科、资规分局大港中心所等部门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次数,随时将最新信息报告镇防指及有关部门。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人武部、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民服务中心、水利科、资规分局大港中心所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落实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各项措施。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农业)、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建设)、水利科等部门加强水库、河道堤防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有关单位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分批转移。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农业)、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建设)、水利科、资规分局大港中心所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救灾工作。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镇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镇防指领导和新区防办。

  5.2.4 I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由新区防指主持的会商会议,各单位认真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镇防办领导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重点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农业)、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建设)、水利科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情况,根据水库蓄水情况和内河水位,做好水库及河道的调度工作;调配镇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民兵支援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镇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镇防指领导和新区防办。

  5.3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防台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一般防台信息包括汛情、工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镇防指负责发布;汛情动态涉及灾情的,由镇防办会同为民服务中心审核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时,由镇防指报新区防办审核后发布。

  由镇党政办办牵头,组织全镇新闻媒体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

  5.4 突发性灾情的处理

  当发生水库垮坝、堤防决口,山洪暴发、山体坍塌等突发性灾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镇防指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紧急抢险救灾措施。

  5.4.1 报警

  当出现突发性灾情时,工程管理单位、村委会要直接向镇政府或镇防指办报警,报告当地出现突发性事件的主要问题或求援的要求。

  5.4.2 研究对策,发出指令

  镇防指接到突发性灾情报警后,立即由主要领导紧急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制订对策,适时下达指令。一是向出现灾情地区发出撤离转移的紧急警报;二是由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现场,指导抢险救灾;三是与民兵联系,请民兵做好抢险准备;四是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救护准备。通过广播、电话、传真等分布紧急指令,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4.3 组织抢险、救护

  根据指令,抢险救护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斗争。组织群众转移,千方百计救护被困人员,在可能情况下,也应积极帮助财产转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修出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全力抢救伤员,积极开展灾区防疫工作,以防流行性疫病发生。随时向镇政府和镇防指报告现场情况,镇政府和镇防指要根据情况及时发出指示,或增派抢险救灾力量及物资。

  5.5 应急结束

  当台风过境,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镇防指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保障措施

  6.1 值班单位及电话

  汛期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求24小时开机,全镇各级成员单位防汛值班电话如下:

  6.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的义务。镇政府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抢险队伍,各村、社区应当组织动员社会公共力量参加抗洪救灾工作。经济发展和建设局、水利科、xx派出所、平昌新城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院)、供电所等部门应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

  6.3 交通运输保障

  人武部保障防台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的顺利进行。

  6.4 电力保障

  供电所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应落实大面积停电、防汛指挥部停电与抢险现场等电力的应急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平昌新城社区服务中心(卫生院)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救护和救助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众场所消毒工作。

  6.6 治安保障

  xx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 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镇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镇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抢险所需的各成员单位向镇防指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镇防指办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的村委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6.8 资金保障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为民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9 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镇防指与新区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不断提高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同时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洪水预报,调度水平和抗洪抢险能力。

  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抗旱指挥长提供决策依据。

  6.10 宣传、培训与演习

  6.10.1 宣传

  镇防指和党政办要定期与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防台抗灾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有义务自觉配合防汛指挥部实施防御台风预案的各项工作。

  6.10.2 培训

  镇防指统一组织培训工作,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增强台风灾害风险意识与自我防御能力。

  6.10.3 演练

  镇防指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善后工作

  7.1 灾后救助

  台风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 损毁工程修复

  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和水利科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乡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尽快恢复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4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明确灾后重建标准、指导原则和实施措施等具体要求。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 保险与补偿

  xx镇政府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补助,及时调配救灾物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6 总结与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xx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及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及时总结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改进和加强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及时掌握抗震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新区防指和镇党委、镇政府汇报。

  8、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对需要诠释的名词术语,给出准确的定义。热带气旋、热带气旋分级、热带气旋灾害、风暴潮定义如下:

  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

  热带气旋分级:按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的大小进行分级。

  热带气旋灾害:热带气旋是一种破坏力很强的灾害性天气系统,但有时也能起到消除干旱的有益作用。其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大风②暴雨③风暴潮

  风暴潮:由气压、大风等气象因素急剧变化造成的沿海海面或河口水位的异常升降现象。由此引起的水位升高称为增水,水位降低称为减水。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明确预案管理与更新的具体要求。防御台风预案由xx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xx镇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并报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每3-5年对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修改后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其它有关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也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编制相应的防御台风预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送相应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台抗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防指报请镇党委、镇政府给予表彰;对在防台抗灾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台抗灾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台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x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10篇

  为做好防台风工作,现将《大酒店防台风应急预案》重新修订下发,请各酒店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酒店设立防洪防台风应急指挥部,台风来临时指挥部各组织成员必须立即在酒店做好防汛防台应对和值班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酒店执行总经理

  副总指挥:酒店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助

  成员单位: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工程部、保安部、财务部

  二、台风程序

  〔一〕台风前的自检准备

  1、前厅部:收取大门口横幅及大门口的灯笼等装饰物及POP告示牌;大堂或电梯口摆放台风信息告示牌,并准备好台风提示卡交给客房部配入房间;准备雨伞雨具,前厅的每一位员工均应了解台风信息,及时解答客人询问,准备好前台应急照明灯,大堂副理应定岗在大堂,做好客户的问询工作并关注门口及大堂的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前厅正常营业秩序。

  2、客房部、餐饮部、财务部:检查关闭各个房间、包厢、走道和楼道的门窗;做好对客的防台通知客房部应将台风提示卡配入房间;准备应急照明灯;

  3、总机:负责了解台风情况及时报告酒店领导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准备好应急照明灯、对讲机,并检查总机后备电源是否正常运作,并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做好停电应急效劳,做好客人的问询效劳。

  4、各部门应提早1天准备好报损布草,以便应急使用。

  5、由工程部对酒店外围、平台、霓虹灯、广告牌、卫星接收器、各营业部门及承租户的门窗进行全面检查用铁线、绳子、木桩等加固,对不牢固的悬挂物应进行临时撤除。检查地下电房机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门,并切断有可能发生短路引发火灾的电路,水池应加满水,确保酒店的水、电、气正常供给,准备好足够的沙袋。

  6、总办负责将台风信息传达于各部门所有员工,安排各部门负责人留店值班。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员备勤,并配合工程部检查酒店外围、楼顶等重点部位的下水道、天沟是否通畅,准备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电筒、应急灯等。

  〔二〕复检:由总办,工程部,保安部负责人按上述条款对各部门的准备情况进行复查。止流入。PA班负责加派人手将积水去除。

  4、后门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员工电梯内,保安部、工程部将沙包堆积在后门口防止流入,后门岗保安负责将积水去除,如雨水已向电梯内倒灌,工程部应立即将电梯控制在1F以上楼层,禁止让电梯运行至―1F――2F。

  5、风力很大时,前门和后门应采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门被风吹毁,加固时要适当保存局部玻璃门开启,以减少风力对玻璃门的阻力,前门玻璃由行李员和保安部领班共同看护。后门玻璃由后门岗保安看护。

  6、风力很大时,大门岗保安员行李员应注意高空坠物并引导客人车辆停入地下车库,必要时须佩戴安全帽,前厅部应将总台台面摆放的.台灯,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7、电梯内假设有进水,工程部应立即启动排水系统,去除积水,为防止假设风力较大致使客梯无法运行,应将餐厅屏风推至电梯口遮挡。

  8、当遇到停电时,工程部立即联系物业处进行发电,恢复照明。保安部维持停电时的酒店安全秩序。停电时餐厅收银台由餐厅管理人员负责到位看护,总台收银台由保安部前门岗及02或01看护。大堂副理、01、02应做好客梯效劳,查询是否有客人被关梯,做好被关客梯客人的安抚工作,楼层工及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分散到各楼层、餐厅向客人做好解释及安抚工作。

  9、天沟出现堵塞时,由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应系安全绳,由两人一前一后共同配合操作。应注意屋面设备层用电设备是否存在漏电现象。

  10、风力特大时,办公室应负责通知宿舍员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员工应安排留宿酒店,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劝阻下班的员工不得离开酒店,办公室应做好滞留员工食宿安排。

  11、总机负责通过电视了解,适时向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台风情况,如有机场,高速公路,各大桥关闭的信息应及时向前厅报告,前厅应及时向住店客人通告。

  12、台风较大时酒店执行总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应留酒店做好应急准备,其他部门经理是否留住酒店应根据酒店安排,如有离店应向酒店执总报批。

  〔四〕台风过后有造成酒店损失的,各部门应在二日内汇总上报损失情况。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11篇

  会议纪要

  第1次

  时间:20__年08月29日上午8时

  地点:农场机关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张向阳

  出席人员:李国锋张汝荣刘兴国灾害应急相关部门、场直单位、作业站领导

  记录:冯天祥

  议题:预防台风暴雨紧急工作会议

  8月29日,江川农场在机关5楼会议室召开了预防台风暴雨紧急工作会议,副场长张汝荣宣读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强台风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全场灾害应急相关部门提出了五点要求。同时,张汝荣副场长还对农场各单位在预防台风暴雨期间分配了工作。场长李国锋对此次预防台风暴雨工作做了六条重要指示。最后,李国锋场长还对领导包片任务进行了分配,要求大家认真安排部署,做好准备,尽量降低和减少损失。

  一、张汝荣副场长五点要求:

  1、基层领导24小时坚守岗位,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理;

  2、对危旧房进行排查,对人员、财产进行转移;

  3、做好各种设施防范工作;

  4、相关部门疏通好地上地下排水体系;

  5、供电、供水部门要保障好供电、供水,确保居民用电、用水,交通、交警部门保证交通干道畅通

  二、各单位在预防台风暴雨期间具体工作如下:

  宣传部:负责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报道。

  广播电视局:负责及时播放由农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负责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综合组织、协调。

  公安分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交通秩序的维护。负责地面火灾救援以及参与特大灾难事故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拨付。

  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环保科:负责事故区域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指导现场污染-2-

  物的控制和处理,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交通科: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为撤离危险区域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卫生科:负责组织事故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交通事故的救援船舶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通信中心:在事故灾难紧急抢险救灾中,负责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经济管理部:负责提供工业企业事故单位的相关信息,负责有关技术的检测和鉴定。

  供电局:负责组织抢修事故现场的供电设施,确保电力供应。农机科: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性能及相关技术、人员支持。林业科:负责森林资源、森林抢险队伍支持。

  农场场直单位及全场各相关单位提供相关的救援队伍、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指挥相关事故灾难的'抢险救灾。

  三、李国锋场长六条重要指示

  1、农业部门做好防内涝、抢排水、抗倒伏工作,拆迁单位停止拆迁,时间顺延;

  2、安全、建设部门做好各施工工地排查工作,所有工地全部停工待命;

  3、积极排查公共场所,确保安全不出事故,对危旧房住户进行劝离,将主要财产进行转移,居民尽量做到台风暴雨期间不外出;

  4、公安、武装、消防等部门成立应急分队,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

  5、各保障部门做好预防准备;

  6、台风暴雨期间禁止人员聚集,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及时落实,确保人员全部到岗到位,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事件及时向农场总值班室汇报。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12篇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1、编制目的:

  预防和减轻台风对电力设施的影响,减少事故损失。

  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行业标准及规范,如《省电力防汛管理实施细则》、《省电力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

  公司实际情况和电力生产特点。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对电力设施(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设施等)造成的损害事件的响应和处置。

  三、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及多个专业工作组(如生产技术组、安全防护组、设备抢修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等)。

  2、职责分工:

  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防汛防台风工作,制定和发布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传达指令等。

  专业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具体的技术支持、安全监督、设备抢修、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预防措施

  1、加强监测预警:

  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及时获取并传递相关信息。

  加强电网运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2、隐患排查治理:

  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提高抗风能力。

  3、应急准备:

  制定详细的应急抢修预案,明确抢修流程和责任人。

  储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和器材,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调用。

  五、应急响应

  1、启动应急预案:

  当接到台风预警或发现电力设施受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受损情况,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2、现场抢修:

  抢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按照抢修预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抢修作业,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3、信息报告与沟通:

  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抢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

  六、后期处置

  1、总结评估:

  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经验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善应急预案。

  2、恢复重建:

  对受损的电力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灾后电网运行监测和安全管理,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七、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和抢修能力。

  确保应急人员随时待命,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物资保障:

  储备充足的抢修物资和器材,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迅速调用。

  加强物资管理和保养工作,确保物资完好可用。

  3、技术保障:

  加强电网运行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加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电网抗风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轻台风对电力设施的影响,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13篇

  一、总则

  1、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推进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灾害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编制目的。做好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避险转移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编制依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xx省防洪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莆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莆田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仙游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等。

  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设立郊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洪防台风避险转移工作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水利站;各村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避险转移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单位的防洪防台风避险转移工作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洪防台风避险转移工作。

  2、镇指挥部组成。镇防指由党委书记、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镇长等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财政所、纪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民政办、应急办、项目办、道安办、司法所、林业站、电信所、供销社、卫生院、广播电视站、供电站、国土资源所、派出所、村建站等为指挥部成员。

  3、组织机构职责。

  (1)镇防指职责。一是统一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避险转移工作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二是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三是组织召开镇防指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避险转移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四是下达抗洪抢险、镇管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防洪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五是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镇防办职责。一是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镇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二是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镇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三是协调镇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四是负责镇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镇水利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等日常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郊尾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排查整治和数据统计通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镇纪检: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郊尾村建站: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全镇危旧房屋、低洼地排查整治和人员转移。

  镇共建办:负责集镇区排水、排涝排查整治工作及数据统计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

  郊尾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物资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组织应急队伍协助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防洪防台风工作,抓好农业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及时掌握农情和灾情,并上报镇指挥部。

  郊尾供电站: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镇卫计办: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镇教委:负责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及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期间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案准备。各村(居)、各单位应修订完善村防洪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堤防决口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2、预防行动。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镇各村、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预警级别。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四、响应工作

  (一)、总体要求。一是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二是进入汛期,镇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三是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 防暴雨或防洪响应。

  1、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Ⅳ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台)发布暴雨Ⅲ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较大灾害。

  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③、根据水文预报,预计木兰溪干流城关水文站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相应城关水文站水位高于 46.6 米(黄零、下同)、流量大于 858 米 3/秒。

  ④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

  (2)、应急响应行动

  ①、镇防指召集有关部门人员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控监视中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各村(居)、各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各类防汛责任领导要深入重点部位,指导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通知各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③、各村(居)、各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Ⅲ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台)发布暴雨Ⅱ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县造成较大灾害。

  ②、县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③、根据水文预报,预计木兰溪干流城关水文站发生 2~5 年一遇的洪水,相应城关水文站水位 46.9~47.7 米,流量为1001~1405 米 3/秒。

  ④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2)、应急响应行动

  ①、镇防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人员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御暴雨洪水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镇挂村领导、下村工作队要深入所在村指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村(居)、各单位所有防汛责任人都要按照防汛防台风工作分工立即上岗到位。

  ②、镇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现状,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镇防指。督促各村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山塘大坝、重要堤防的巡查和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③、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④、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镇防指报告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⑤、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3、Ⅱ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Ⅱ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台)发布暴雨Ⅰ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县造成较严重灾害。

  ②、根据水文预报,预计木兰溪干流城关水文站发生 5~10 年一遇以上的洪水,相应城关水文站水位 47.7~47.9 米,流量为1405~1650 米 3/秒;其他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 20~50 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③、县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④、小㈠型以上水库或重要山塘出现特别重大险情;或一般溪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乡镇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2)、应急响应行动

  ①、镇防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指挥长坐镇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协调各类防洪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镇挂村领导、下村工作队要坚守在抢险救灾第一线,具体组织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②、镇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各村和相关单位的抗洪救灾动态。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以及水库、堤防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密切监视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③、镇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救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④、各类抢险队伍根据镇防指的命令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并向镇防指报告投入抢险救灾力量及工作进展情况。

  ⑤、镇社会事务办组织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镇卫计办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疾病预防控制。

  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指挥部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灾工作。

  ⑦、镇防指派出防汛工作组,镇效能办派出督查组,深入防灾一线,依据当地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对各村(居)、各单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暴雨、洪水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Ⅰ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Ⅰ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台)发布暴雨Ⅰ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县造成严重灾害。

  ②、县防指启动Ⅰ级响应。

  ③、根据水文预报,预计木兰溪干流城关水文站发生 10 年一遇的洪水,相应城关水文站水位 47.9 米以上,流量超过 1650米3/秒;其他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 50 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④、木兰溪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水库、重要山塘发生垮坝;或乡镇发生严重内涝。

  (2)、应急响应行动

  ①、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镇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命令,协调抗洪抢险救助行动。召有关部门人员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挂村领导、下村工作队坚守在抢险救灾第一线,具体组织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②、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③、镇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县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重点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镇防指报告。

  ④、各村(居)及有关单位做好水库、堤防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针对重点防洪、保障部位、出险工程提出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⑤、根据镇防指命令各类抢险队伍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并向镇防指报告投入抢险救灾力量及工作进展情况。

  ⑥、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⑦、镇防指派出防汛工作组、镇效能办派出督查组,深入防灾一线根据当地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对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暴雨、洪水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应急响应调整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镇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

  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溪流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村(居)、各单位应把防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持灾区工作。

  (1)、镇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镇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防指报告,经镇防指审查后上报县防办。

  (3)、镇水利水电工作站组织相关人员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洪救灾经验教训,将抗洪救灾工作情况报告镇防指。

  (三)、防台风响应启动条件

  1、Ⅳ级响应

  1.1、响应启动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1)县气象局(台)发布台风Ⅳ级预警,预计在未来 72 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县。

  (2)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 24 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县。

  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1.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召集应急、水利、国土、农业等镇直镇办各单位会商,分析台风发展趋势,研究防御对策,作出相应工作部署。镇防指与各村(居)防汛指挥机构联系,督促村(居)落实防汛防台风预案;相关防汛责任领导要深入重点部位,指导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台风态势,及时传达上级防指会商意见精神、落实工作部署。

  镇应急办启动防台风应急工作机制,做好救援救灾协调准备。

  镇防汛办密切关注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镇水利站要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镇宣传室通过新闻媒体等向公众播报防御台风的有关信息,包括灾害预警信息、公众防御指南、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动态等。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预案,做好台风防御相应工作,及时向镇防汛办报送行业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2、Ⅲ级响应

  2.1响应启动条件

  当县气象局(台)发布台风Ⅲ级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县,县防指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2.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台风防御形势会商,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制定防御措施;根据汛情态势,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村(居)防指参加的防台风工作会议,部署防御工作。防汛相关责任领导都要按照防汛防台风工作分工立即上岗到位。

  镇防汛办加强与村建、农业等部门和村(居)防指的联系,实时汇总收集台风发展动态和全镇防台风工作情况,落实镇防指各项指令、要求。

  镇应急办组织协调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预置和抢险行动,组织调拨抢险物资器材,指导受影响地区视情开放应急避护场所,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镇水利站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山塘、重要溪流堤防的等的巡查与监测,督促落实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队伍、物资。

  镇宣传室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防御台风的有关信息,包括灾害预警信息、公众防御指南、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动态等。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村(居)防指按照镇防指的指挥部署,做好台风防御相应工作,及时向镇防汛办报送行业和辖区防御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

  3、Ⅱ级响应

  3.1、响应启动条件

  当县气象局(台)发布台风Ⅱ级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县,县防指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主持召开台风防御形势会商,部署防台风工作;挂钩领导要坚守在抢险救灾第一线,具体组织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镇防汛办进一步核查镇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各部门和各村(居)防台风工作情况和人员转移等信息,根据台风动态及时提出防御工作建议,适时向社会发布风情、灾情。

  镇应急办组织协调全镇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视情向重点地区调拨防灾救灾物资、器材,指导督促受影响区域全面开放应急避护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镇水利站要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提防的巡查与监测,督促落实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镇防汛办要每隔 3 小时向镇防指及有关部门报送台风最新信息。

  镇宣传室要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防御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灾害预警信息、公众防御指南、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动态及镇防指指令等,加密播报频率,正确引导防汛抢险救灾舆论。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预案,部署落实本行业的各项防台风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行业内各类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工作;协助村(居)开展本辖区内的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核实、更新行业防抗动态和辖区受灾情况,及时报送镇防指。

  镇效能办派出督查组,深入防灾一线,对各单位、各村(居)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Ⅰ级响应

  4.1、响应启动条件

  当县气象局(台)发布台风Ⅰ级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县,县防指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4.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提请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镇紧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防抗台风工作。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长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镇防指协助指挥长工作,指挥、协调全镇防抗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镇防指视情发布紧急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抗灾工作,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及必要的防灾救灾力量前提下,采取停工(业)、停课、停业、休市等必要措施。相关责任领导要坚守在抢险救灾第一线,具体组织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镇防汛办及时收集更新各级各部门防台风工作情况和各村(居)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协助镇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

  镇应急办协调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就近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组织调拨各类抢险物资器材支援受灾地区防抗台风灾害。

  镇水利站左钊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工作,针对台风带来的降雨和上级水利部门的要求,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

  镇国土所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支撑。

  镇防汛办根据上级气象预警数据,每隔 1 小时,向镇防指提供台风和降雨区域、降雨量预测预报信息。

  必要时,镇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镇宣传室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更新、不间断播报防御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灾害预警信息、公众防御指南、政府部门抢险救灾动态及镇防指指令等,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各村(居)按照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防抗台风和本(村)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核实、更新行业防抗动态和本村(居)受灾情况,报送镇防汛办。

  镇效能办派出督察组,深入防灾一线,对各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应急响应调整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

  6、灾后处置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一是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二是根据受灾情况,镇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向县政府有关单位汇报灾情,并争取县有关部门的支持。三是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指挥部。四是镇防办及时统计和评估受灾情况,并上报县防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五是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间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五、保障措施

  1、队伍保障。各抢险队伍组织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镇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供电保障。电力部门负责防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治安保障。郊尾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物资保障。镇防指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5、资金保障。镇财政所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各村(居)、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媒体,开展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2、培训。镇防指负责各村(居)、各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

  3、演习。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完善预案。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镇指挥部负责组织。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指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村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洪防台风预案。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来的防洪、防台风预案同时废止。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14篇

  1、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提高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整合一切可利用资源,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的原则

  在施工地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做好预案编制和应急准备工作;在事故发生或灾害形成时及时启动预案,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当灾害较大需要外界支援时,由业主统一指挥和对外联系,确保社会支援资源满足救援需要;

  3、施工负责的原则

  根据项目部承包的工程范围,在事故发生或自然灾害形成时,首先进行应急行动,开展救援和抢险自救活动,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向外请求支援;

  4、保证重点的原则

  在应急处置活动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必须把人的生命摆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伤害扩大,尤其要保证参加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被救援人员不要受到二次伤害;

  5、分工负责的原则

  预案制定后在进行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时,首先应按施工生产作业范围落实分工;在情况紧急,事故单位确实无法满足自救时,应当及时向临近单位进行求助。

  6、组织机构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包括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部各部门和所属各施工队。

  6.2指挥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生产负责人

  成员:工程项目部人员及各部门主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分工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紧急事件级别,这些分析应根据相关危险类型、它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进行;

  2、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3、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2)、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建议; 3、进行现场事故评估;

  4、控制紧急情况;

  5、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3)、联络调度组负责人:

  1、联络调度组协助副组长对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2、积极组织救护和现场的保护;

  3、负责现场应急所需机械、人员的调度; 4、负责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的控制,消除、监测工作;

  5、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灾害性气象的收集、反馈;

  6、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系及对外的联络,督促、监察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7、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人: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对伤员的临时处理和与最近医院联系;

  2、协助外部救援机构和转送伤员直至医疗抢救,并指定人员护理。

  (5)、物资供应组负责人: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保障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品、救护用品及其他物品;

  (6)、警戒保卫组负责人:

  负责现场的保护与警戒,疏通交通秩序,防止外来人的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需要时组织人员的疏散。

  (7)、善后处理组负责人:

  负责安排受伤者和事故期间亲属探视伤亡人员的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及家属接待安抚工作。

  (8)、事故救援队负责人

  负责现场抢救人员及财产,尽最大努力将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抢救事故现场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办公用品等。

  8、预防与预警

  8.1危险源监控

  防台预案中主要的危险源为台风带来的大风、大雨和风暴潮。

  根据中央台及福建省福清市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明确台风、暴雨来临的具体时间及规模,以便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本工程防台措施主要针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临时设备、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外架、临时活动板房等。根据不同的特点,采用加固、撤离等相应措施,具体见各级台风预警处置措施。

  8.2预警行动

  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预警,并跟踪台风动向,根据过程中变化的预警等级变更响应等级(蓝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和红色预警信号,逐级递增)。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的`台风预警信息根据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再由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下发通知至各施工队及班组,并召开专项会议落实具体措施。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的台风预警信息由项目部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信息通知发布,以书面的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及班组。

  9、信息报告程序

  迅速报告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如现场发生突发事项,直接拨打台风期间项目部24小时值守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项目部24小时联系手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自身无法完成救援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反应,请求支援;及向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台风暴雨洪水应急预案 第15篇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防洪、防暴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重大危源源辨识》(GB 18218) 三、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为自然灾害,发生地点为公司所属营区及施工项目。

  2、可能影响范围为营区及施工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数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四、小组

  1、项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

  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

  项目财务部必须保证10万元的应急备用金,以备紧急事件发生时,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应急工作。

  2、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配备(略)

  3、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项目经理手机:

  项目副经理手机:

  安质部部长手机:

  物资设备部长手机:

  计划合同部长手机:

  工区长手机:

  一工区:

  三工区:

  五工区:

  六工区:

  七工区:

  八工区:

  五、预防监控措施

  (一)防洪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工区。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防洪、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机械、仓库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项目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各工区的联络。

  (4)各工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二)现场防护措施

  1、根据防洪、防暴雨应急预案要求,配齐抢险救援物资和人员。

  2、要对营区及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河道,堵塞的地方要立即处理。

  3、路基工程要做好临时排水系统。

  4、施工现场的油库、油罐要做好防晒、防爆工作。

  5、拌合站的拌合楼和散装水泥罐要在地面埋设地锚,配备好钢丝绳。

  6、现场张挂的标语牌,要进行除,防止毁坏和发生倒塌危险。

  7、施工现场的临建房屋(如职工宿舍、配电房、空压机房、钢筋棚等)要做好加固措施。

  8、加强施工便道的维护,确保道路顺利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