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时间:202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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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1篇

  一、应急预案: 专注文笔写作网

  1.发生学生夜宿不归:首先向本室人员了解情况,接着打电话给班主任,再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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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生打架:若是个别学生打架,首先立即劝阻、制止,平息后要求室长等监视,然后在半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检查,作好记录,第二天通报给班主任;若发生学生打群架,首先是劝阻、制止,同时派人叫保卫科人员,稍平息,打电话给班主任,请班主任处理,作好记录,第二天向高级宿舍管理员汇报(若事态严重,当即向宿舍高级管理员、政教处分管主任汇报),由高级管理员汇报分管校长。 专注文笔写作网

  3.学生生病、受伤与医务室医生取得联系,由医务室人员处理;若医务室无人,则由一名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只能是县医院或仁慈医院),另一名宿舍管理员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立即到医院,班主任到后,宿舍管理员返回;若学生有重急性病或受重伤,则先打电话给120,再立即打电话给班主任,班主任要立即赶往学校,在班主任未赶到前,由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班主任先到,则由班主任陪同去医院,班主任根据医生意见,决定是否打电话给其监护人。

  4.发生火灾发生火灾,视火情大小按以下程序处理:

  若火情较小,则一名宿管员先安排本楼道学生撤离,同时要求两名学生干部通知保卫科,另一名宿管员用水或消防器材灭火。

  若火情较大,则一名宿管员迅速用喊话器把整个宿舍楼学生叫醒并迅速转移,一名宿管员通知保卫科和向学校分管校长汇报后,迅速按上水龙灭火。

  二、宿舍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高中)(初中)成员:各年级主任、分管宿舍工作的副主任,(保卫科),(高中),(初中),(除本部女生宿舍楼以外的各宿舍区),(校本部女生宿舍楼)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2篇

  1.及时治疗;当幼儿发生烫伤事故后,作为我们老师不应惊惶失措,不应先考虑责任问题,而应该先对烫伤处进行降温处理,在照顾好幼儿的前提下,马上报告园领导及保健医生,保健医生应立即查看伤情,并视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如果伤情较为严重,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将幼儿送往医院,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请家长尽快赶到医院,共同参与救治过程。

  在救治过程中,如果家长未及时赶到,应遵照医生的建议,为幼儿做一些相关的检查治疗,家长赶到后,如实地将检查结果、病例和治疗过程情况交代给家长。检查病历应保留在早教中心存档。

  2.及时沟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从自责、懊丧的情绪中走出来,在事故发生的当时或当天,以诚恳的态度与家长进行沟通。在说明事情发生的过程时,不能强词夺理、隐瞒事实,教师的态度越诚恳就越容易赢得家长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长(特别是祖辈的家长)态度不冷静,有过激行为或确实难以沟通时,应多换位思考,体谅家长的.心理感受,及时反思、调整与家长的沟通策略。

  3.及时家访;事故发生的当天,家园都忙于关注孩子的伤情和救治,我们不便与家长详细沟通,因此,当班老师、班主任、园长应该进行一次及时的家访。进一步了解、关心幼儿的伤情,并在家长情绪比较冷静的情况下,再一次详细说

  明事情的全过程。通过交流沟通,增进家园间的理解,达成此事的共识。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有效处置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发生的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和处置应急事件能力,保障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结合区国税局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窗口正常工作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一)税收业务类: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受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认证报税、发票发售、文书受理等税收业务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即时处理,造成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内严重排队拥挤等事件的情况;

  (二)信息网络类: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应用的各类软件因网络不通畅、机器故障、断电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转,影响办理正常业务的情况;

  (三)公共安全类:主要包括发生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各类不文明现象,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税收工作秩序的事件;

  (四)事故灾害类:主要包括火灾、水灾、雷电、爆炸、触电、疫情等;

  (五)其他类: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开展的紧急事件。

  第二章应急处置原则

  第三条应急事件的处置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认真做好应急事件的各项预警预防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处理。市区国税局成立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对应急事件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办税服务厅发生的应急事件。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充分发挥税务人员的作用,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果断处置应急事件,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因情施策,区别对待。要严格区别对待应急事件中的组织策划者与一般群众。对组织策划者,要密切关注动态,把握有利时机,根据上级指示,严密控制,妥善处置;对一般参与者,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劝阻工作。

  (五)保障运行,注重实效。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确保办税服务厅各项业务能够及时正常开展,先行处置纳税人需办理的涉税事宜,待应急状态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区国税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指挥、控制、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

  第五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保障组和综合组。

  业务组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置业务性应急事件,在应急事件处置期内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业务问题提报单,并在应急事件处置完毕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业务性应急事件处置报告;

  技术组由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理技术性应急事件,在应急事件处置期内向上级信息中心报送技术问题提报单,并在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技术性应急事件处置报告;

  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应急事件处置期内设备供应、车辆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组由征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监督应急事件的处置,提出应对应急事件的措施,改进应急事件处置的方法。

  第六条办税服务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门按职责承担,负责区国税局突发事件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章应急决策程序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长或副组长及时召集有关成员初步研究事件情况,并立即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紧急会议,研究应急处置工作,经确定后由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及时到位。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置完后,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加强处置应急事件工作的建议,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条突发事件如需对外宣传解释,由区国税局统一做出,未经市区国税局领导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透露事件的相关信息及发表言论。

  第五章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一条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期领导值班制,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保障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正常开展。发生应急事件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二)应急领导小组了解原因、经过及诉求等相关信息后,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指引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资料,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明确下一步处理办法及时限。

  (三)办税服务厅按照要求,在办理期限内回复当事人、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若涉及的问题超越办税服务厅管辖权限的,要在规定处置时限内向应急领导小组请示与办理相关的回复、报告。

  (四)办税服务厅应及时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并向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应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第十二条税收业务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税收业务类突发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同时,应急领导小组业务组应立即组织人员通过增开窗口等方式进行疏导分流,对当场无法办结的业务,原则上只要资料齐全,要先行进行受理,并明确告知纳税人办结时限;保障组应积极提供帮助,负责设备供应、车辆安全等后勤工作;综合组监督应急事件处置的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以提高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无法处理或需向上级请示的,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相关负责人。

  (一)税务登记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能够当场办理的受理即办;无法当场办理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办;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应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处罚。

  (二)发票发售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对购买发票的纳税人,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资料,可登记纳税人的联系方式,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三)发票认证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发票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自愿留存资料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认证业务的',经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由应急领导小组报请上级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处理。

  (四)税控企业报税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五)申报征收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视同已受理,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申报业务和税款缴纳业务的,由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六)文书受理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能够当场办理的受理即办;无法当场办理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办。

  第十三条信息网络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信息网络类应急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于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原则上先手工进行受理,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修复。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解决。对于系统无法修复的情况,经市局有关领导批准,应协调其他部门采取“同城通办”等有关措施进行解决。

  (一)排队叫号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叫号机显著位置公告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组组长报告,同时抄报分管领导。技术组要及时向维修单位联系维修事宜。同时,办税服务厅采取人工排队的方式办理涉税事项,增加导税员维持办税服务厅秩序。当天不能解决问题时,要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瘫痪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和系统受损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局相关领导,属市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市局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属电力、电信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立即与电力、电信等部门协调,保障系统的电力供应和线路畅通。属人为破坏引起的此类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彻底追查事故原因,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条公共安全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办税服务厅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报告,综合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引导纳税人到后台进行沟通调解。经了解后如确属工作人员的错误,应由工作人员及时向纳税人道歉,并保证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如果不是,向纳税人解释说明,以便排除误解。对于其他公共安全类事件,办税服务厅人员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急领导小组各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需其公安部门协助的,应立即进行协调处理。

  (一)此类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向市局报告情况,事态紧急时应立即向110报警求助,控制事态发展。

  (二)办税服务厅要迅速控制现场,为保证办税服务厅秩序,可将当事人带至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同时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耐心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现场主管领导要在职权范围内立即给纳税人以答复;处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主要领导要及时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指导,并派员指导事发地办税服务厅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四)办税服务厅相关负责人了解原因、经过及诉求等相关信息后,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指引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资料,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明确下一步处理办法及时限。

  第十五条事故灾害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事故灾害类应急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立即组织疏散或妥善安置纳税人,并积极开展自救,确保纳税人和自身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与公安、交管、医疗卫生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取得帮助。同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维护办税服务厅现场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及纳税人财产安全,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等防护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灾害类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局相关领导。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摸清情况,立即向市局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要根据具体灾害需要,先行拨打110或119报警台和120急救台报警后,再向市局报告。

  2、办税服务厅在外部救援人员到来之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自救。自救的重点和顺序为:受伤人员、税收票证、财产物资。对抢救出的税收票证和财产物资,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两名以上税务干部进行登记和保管。

  3、转移后的第一时间要安排专人清点人数,核对本单位转移出人员,对外单位人员要造册登记。

  4、受抢救器械、装备等客观条件限制,办税服务厅自身无法实施自救时,应全力确保受伤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派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待专业人员到场救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灾害现场。

  5、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通知伤员家属,协助家属做好对伤员的护理。

  6、灾害现场处理完毕后,向市局上报灾害情况书面报告。

  (二)各种重大流行疾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在高危疾病流行期间,要在办税服务厅开展相关的疾病预防宣传,并根据疾病预防中心的统一部署,发放有关的疾病预防药物,预防和避免疾病的感染和流行。

  2、在办税服务厅发现疑似病例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报告。对发现的疑似病例进行必要的隔离处理,联系120送医院确诊。此后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如发生的流行疾病得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证实,确属危害性较大,应急领导小组经市局批准,可以采取封锁现场、停止办公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向纳税人发布公告,争取纳税人谅解。

  4、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请求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提供帮助,尽快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消毒处理,力争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其他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其他应急事件是,办税服务厅人员要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做好应急处理。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局国税机关。

  第十七条秩序重建

  突发事件消除后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继续开展工作,事发单位要立即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继续开展各项工作。对于突发事件消除后,由于办税服务厅软、硬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无法正常运转且办税服务厅无能力自行解决问题的,由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办税服务厅各相关事项。

  (一)办税场所或其内设硬件设施受到严重破坏,短期无法修复的,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经同意后,指定相邻国税办税服务厅代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或在原地搭建临时工作场所开展工作。

  (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受到伤害,且无法安排后援力量的,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经同意后,从全市系统内抽调人员支援。

  (三)由于受到突发事件影响,办税服务厅虽受到一定影响、不能立即恢复正常秩序,但可预计恢复正常工作时间的,办税服务厅要立即在突出的位置张贴公告,告知纳税人恢复正常工作的时间。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办税服务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要团结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根据表现分别给予奖惩。

  (一)对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预警及时、处理果断、有效保护生命安、公共财产或控制措施妥当的部门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演变,导致更大损害的,须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定责任人的顺序为: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包括在办税服务厅值班的其他领导)、单位主管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领导、单位负责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办税服务厅没有及时上报的除外)、突发事件现场的党员干部、突发事件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程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任务和职责。在制定方案时,要结合市区局国税局实际情况,详实具体,方便操作。

  加强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紧急情况下转移、逃生、安置等演练活动,增强市区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市区局国税干部职工应急反应、处置能力,确保市区国税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国税队伍的和谐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由区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5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加强运动会的安全管理,保护师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x幼儿园运动会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安全措施: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活动前各班对幼儿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特别注意运动安全、游戏安全等容易引发事故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活动全过程服从主持人及现场协调员芬芬老师的统一指挥。各组员全程参与指导。

  3、各班要教育幼儿一切行动听指挥,任何行动要同家长或者老师一起,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活动,排队有序。每班至少有一位教师负责管理。教育幼儿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绿化,乱丢垃圾和随地大小便,每生自带水杯,结束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4、活动前各负责人应检查现场环境,排除安全隐患,教师应预先设想安全防范措施。若活动时发生意外,应立即向安全组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护措施,抑制事态扩大。

  5、组织集体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事先要对幼儿体质情况进行摸排,劝阻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幼儿参加本次活动。

  6、活动前与家长取得联系,将活动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告知家长,征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以便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7、严格检查幼儿所带的物品,确保物品安全。

  8、所有教师在活动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主班老师应备好幼儿家长联系电话。

  三、活动发生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1、事故发生后,现场教师应立即通知组长,组长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2、一般性事故,家长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解决。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等部门上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稳定好其他家庭的情绪。

  4、公安、医疗人员进行抢救时,现场有关老师要协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比赛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做出反映,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当遇到突发事件时,与会师生应按照预案要求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听从大会统一指挥,开展救护工作,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严禁私自行动。

  2、如遇天气原因和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暴力侵害等),立即启动安全预案,要求广大师生应保持镇定,教师组织学生听从大会指挥,有序撤离并立即进行救灾。切勿惊慌乱跑,造成混乱,班主任做好本班稳定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应将情况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相关上级部门,请就近医院、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协助救助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3、一旦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或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组裁判长及裁判员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组长立即派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

  (3)医务室老师及时用电话与医院联系(拨打120),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并安排班主任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4)及时联系家长,通知家长到医院。

  (5)医务室应提前准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

  4、门卫严禁校外人员进校观看比赛,经劝阻不离开运动场的,可由保卫组劝其离开;校外人员私自进场地滋事,与校内人员发生冲突且情节严重的,领导小组应及时予以制止,拒不配合的,视情况报公安机关打110。

  5、任何人员如因不坚守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如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其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按学校工作制度进行相关处理。具体分工:

  (1)学校运动会安全工作由总负责。

  (2)及体育组负责赛事安全,其他校级干部裁判长及老师裁判员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及总务处负责安全排查及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4)各班学生安全由班主任负责。

  (5)食堂的食品、饮水安全由韩晓敏负责。

  (6)各位学生要注意学校卫生,不要随便乱扔纸、皮、果屑,特别是自己班级的所在区域做到干净、环保,不干净的要及时处理,会后由政教处组织检查,结果列入文明班级评选,卫生情况严重的要在全校通报。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6篇

  为确保师生上下楼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柏垭中学楼道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平

  副组长:鲁峙均 邓仕荣 蒲清均 郑云光 敬怀举 马志勇

  组 员:张光红 王胜 各班班主任 任课教师

  二、措施

  1、校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楼道口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

  2、总务处和安综办随时检查楼道设施,并做好楼道划线(中间分道)工作并安装每层楼楼道的应急灯。

  3、安综办、值日人员认真做好各部门、各个时段安全执勤检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处负责楼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慢行,不许在阳台上簇拥,不准拥挤、站立,更不准起哄,听从值班人员指挥。

  5、教育全体教职工下课时与学生同行,不准任课教师提前下楼,教师在下楼道时自觉维护楼道秩序。

  6、校级领导加强楼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动、电影晚会学生上下楼道一律由当天的值日领导及主办单位、安综办负责落实当天的楼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应急处理

  1、向师生员工公布校长、分管校长及保卫科的电话号码,并让师生员工明确,若遇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警或报学校领导。

  2、人员分工:校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及全面指挥,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长负责。

  3、分管校长负责教职工人员调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邓仕荣负责;并由邓仕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安综办负责学生疏散工作。

  5、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综办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6、其余领导、教职工必须听从指挥,积极参加疏散及抢救工作。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7篇

  前言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合理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非常重要。下文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编写一份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概述

  本应急预案是为了制定合理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措施,实现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设备及建筑物的安全硬件条件的保护。本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程序、应急预案的执行及应急演练等内容。

  2、应急组织机构

  2.1、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组织机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包括拍摄现场照片、保护现场环境、封锁现场、协调有关部门等。组织现场人员救援和疏散,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申请救援。

  2.2、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

  (1)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由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其代表担任指挥长,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造师、监理人员担任成员。

  (2)承包商组织的应急救援队

  承包商组织的应急救援队由现场安全人员、工人代表、官兵代表等组成,数量不得少于4人,应备有通讯设备和简易急救药品。

  (3)其他参与方

  参与方包括消防员、交通警察、医疗护理人员、现场物业管理人员等等。

  3、应急预案的制定

  应急预案应包括预案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应急预案审核和更新等内容。

  3.1、应急基本信息

  应急预案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对象、特点、类型、严重程度、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响应的目标等信息。

  3.2、应急响应流程

  应急响应流程包括突发事件报告、预警通知、应急响应与指挥、应急响应与控制、现场救援、应急后续处理等流程。

  3.3、应急预案审核和更新

  应急预案的分管部门应负责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审核、更新和完善,保证应急预案一直处于有效状态。

  4、应急预案的执行

  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向现场通知各方相关职责和任务,组织现场救援和疏散工作,同时防止事态扩大。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出入口和走廊口等各种重要地点的出入口,确保事故现场不受干扰。

  5、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应急预案,发现和解决应急预案中的问题,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使应急响应体系越来越完善。

  5.1、应急演练的分类

  应急演练可分为模拟演练、现场演练和综合演练,深入检查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5.2、应急演练的内容

  应急演练的内容应包括现场救援、应急响应流程、物资管理、人员调度和指挥等。

  6、暴露风险评估

  为了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暴露风险,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6.1、暴露风险评估的范围

  暴露风险评估应覆盖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及相关装备和设施。

  6.2、暴露风险评估的`内容

  暴露风险评估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场所、环境、作业规程、设施、物质等因素的评估。

  6.3、暴露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处理方式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各项暴露风险进行分类功能区域的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7、结语

  作为一份完整、实用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的制定、审核和更新、应急响应流程、应急预案的执行、应急演练和暴露风险评估等内容,以实现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设备及建筑物的安全硬件条件的保护。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8篇

  1 目的

  提高本公司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治安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损害,保障管理区域内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服务项目上对治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置

  3.1.1查清其姓名和单位,如实记录并逐级汇报或处理。

  3.1.2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保持冷静,注意掌握策略,若遇到个别客户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由保安主管及管理处负责人协同与客户共同协商处理,必要时报请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滋事扰乱,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2遇到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的处置

  3.2.1巡逻保安发现有盗窃或抢劫行为时,要保持镇静,一边喝止罪犯,一边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控制人员外出,防止罪犯逃跑,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3.2.2若罪犯逃跑追不上时,尽量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和公安机关。

  3.2.3保护作案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3.2.4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协助送医院医治抢救。

  3.2.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3遇到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管理区域的处置

  3.3.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理区域。

  3.3.2在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酒醉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3.3若酒醉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3.4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4发现可疑分子时的处置

  3.4.1立即报告当班保安领班或保安队长,并向其他岗位执勤的保安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3.4.2对可疑分子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4.3若发现与通辑、协查的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者经盘询漏洞百出者,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5 发现园区内有斗殴的处置

  3.5.1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若有必要,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5.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财物。

  3.5.3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3.5.4协助公安人员现场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证据,辨认肇事者、为首分子。

  3.5.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6客户失窃报案的处理

  3.6.1做好报失笔录,记录失窃时间、地址、失窃物品及可疑情况。

  3.6.2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如有必要建议客户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3.6.3有录像监控条件的,保安主管应组织人员及时查看录像、辨认疑点,并将失窃时间段的录像资料备份。

  3.6.4录像备份资料可供公安部门查阅,若失主要求查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意。

  3.6.5做好后续的破案配合工作。

  3.7治安事件后续处理

  3.7.1按照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报告工作规程》进行后续处理。

  3.7.2相关现场应拍照留存, 必要时申报保险理赔。

  4 相关文件

  4.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 适用记录

  〖突发事件报告单〗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9篇

  为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迅速、有效地处置我馆汛期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尽可能地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物保卫、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确保文物安全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汛期文物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市辖区范围内的文物因自然灾害、防洪抗洪汛期损毁文物等突发事件而发生的损毁破坏文物的事件。

  三、基本原则

  (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在处理文物安全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文物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抢救文物。

  (二)属地抢救,就近处置。在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文物所在乡镇及办事处,寻求文物所在地政府救援与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机构

  成立文物汛期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龙艺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刘礼纯担任,成员由李绪宝、张界诚、朱永生、柯瑞江、雷晓薇组成。

  五、工作职责

  (一)按照“抢救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

  (二)根据文物属地管理及“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文物所在村或文物使用单位为该文物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

  (S)责任单位按照健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硬件设施建设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保卫人员到位、安全经费到位和安全设施到位。

  (四)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要进行责任追究。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文物安全保护技能及所需要的消防、救护等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增强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在遇到文物安全险情、灾情时,应按要求做好群众疏散撤离工作,并及时提醒附近的群众要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七、应急处置程序

  (一)当发生文物汛期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和文物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乡镇领导并就近寻找有关救援单位。同时电话上报上级文物部门。

  (二)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文物安全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电话和书面将事故发生及抢救情况报告上级机关。

  (三)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博物馆汛期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并报告同级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紧急抢救,保护现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10篇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公安河东分局内保科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1、组长: 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财产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出纳 组员:班主任老师

  综合治理安全小组

  组长:会计 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 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同时向河东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报告。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五)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七)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1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人事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维护人事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人事考试安全、有序进行,依照国家和山东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结合德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依据有关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人事考试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四条本预案工作原则为:

  (一)把握全局,重在预防。要增强忧患意识,提前做好各项考试的准备工作,以不变应万变。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市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领导,市考试测评中心具体负责。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要及时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并及时报省人事厅。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方人员要迅速到位,第一时间内做出反应。上下级考试部门之间、考试部门与考点之间、考试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共同解决问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市成立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事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考试测评中心主任担任。

  第六条市考试测评中心是全市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考试测评中心主任兼任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各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是所辖区域内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事机构。

  第七条人事部门选派到考点的巡视组长是本考点人事考试应急工作的临时应急指挥,主考和副主考是本考点人事考试应急工作的副指挥,本考点与考务的工作人员应服从临时应急指挥的领导。

  第三章事件确认

  第八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影响人事考试正常进行或对人事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突发情况。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重大事件是指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对整个考试的安全和结果以及人事考试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一般事件是指该类事件对考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经过妥善处理,考试可以正常进行或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或考试中出现的个别问题、个别现象。

  第九条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一)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试卷泄密;

  (二)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损坏的;

  (三)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四)考试期间,两个或两个以上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的;

  (五)考生集体不考,围攻、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损坏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极为混乱的;

  (六)发生恐怖性事件;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或发现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

  (七)地震、台风、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

  (八)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第十条一般事件包括:

  (一)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二)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三)考试期间突然断电、停电;

  (四)计算机考试中出现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

  (五)考试结束后,发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丢失;或发现考生故意带走试卷或答题卡的;

  (六)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十一条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考点应立即向考点巡视人员报告。由巡视人员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记录。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由应急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情况特别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省人事厅,并协助其制定处理方案,及时通知考点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二条发生第九条一款事件时,相关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一)如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上级批准,考试仍可以如期进行;考后查明失、泄密,且已查明失、泄密扩散范围,经上级批准,由市考试测评中心宣布在查明失、泄密扩散范围内的考试无效,并在此范围内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二)如在命题过程中发生试题泄密,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启用备用试卷、重新命题、缓考的决定。

  (三)如果在印制前发生泄密的,启用备用试卷如期进行印刷并正常考试。印制中发生失、泄密的,立即更换印制机构,同时启用备用试卷进行印刷,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正常考试或延期考试。

  (四)在运输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泄密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启用备用试卷重新印刷、本次成绩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并向上级申请缓考的'决定。

  第十三条发生第九条第二款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省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做出决策,进行有效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第九条第三款事件,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措施,启用备用卷或尽快将试卷送至考点,并让考生按时进入考场侯考,由考点及考点巡视人员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并视情况补足考生的考试时间,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应急领导小组应将情况报省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经同意后做出如下决定: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该次考试;取消该次考试,下次考试免收该科目考试费用。

  第十五条发生第九条第四款事件,考点主考或巡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指派考试测评中心会同考点,封闭整个考点,更换监考人员,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发生第九条第五款事件,出现考生集体不考情况,考点及巡视人员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报请市应急领导小组终止该场考试,并将情况作详细记录,及时报省应急领导小组。

  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生围殴打骂考试工作人员等情况,考点及巡视人员首先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情节严重者,报市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九条第六款事件,如果发生恐怖性事件,应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协助,排除危险;市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请求缓考和更换考点后,并启用备用试卷再考;或在公安机关的保护下,继续考试。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若爆发传染病,考点应配合政府和防疫部门,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十八条发生第九条第七款情况事件,市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请示,经批准后做出停考、缓考决定或其他处理方案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点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第十九条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性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第二十条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考点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处理方案,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第二十一条发生第十条第一款事件,市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上级指示做出启用、复印备用试卷的决定,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第二十二条发生第十条第二款事件,市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上报,接到上级更正通知后,及时通知考点,考点通知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考场记录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发生第十条第三款事件,考点要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停电、断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停电、断电影响考生考试,考点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考试正常进行。

  如果属区域大面积停电,考点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市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指示,做出如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该次考试;取消该次考试,下次考试免收考生该科目考试费用。

  第二十四条发生第十条第四款事件,如果因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监考人员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第二十五条发生第十条第五款事件,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巡视人员。巡视人员应迅速查清缺失考生的信息,并尽快联系该考生,如确认考生已带走试卷或答题卡,责令考生将试卷或答题卡送回,并在考场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建议将该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拒不承认和交还的,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发生其他不可预知的一般性突发事件时,考试测评中心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第二十七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考试期间任何人员不得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关于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问题以及考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进行解释、解决。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12篇

  为了确保我校秋季运动会如期、顺利开展,保障运动会期间安全和事故的有效处理。经研究决定,制定运动会安全预案,以做到职责明确、遇事不乱。

  一、准备工作

  1、学校及班主任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班主任做好特质学生的登记工作,防止学生参加自己体质不允许的运动项目;在报名和运动会期间实施监督,杜绝超规定参加项目及冒名顶替行为。

  3、体育组及裁判员应在赛前认真检查比赛器械及场地,保证运动员比赛安全。

  4、设置安全责任岗,在大会期间加强对操场、跑道等重要比赛场地的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5、校医室应提前准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

  6、各班要安排好学生负责有关运动项目的保护工作。

  二、组织过程

  1、学生入场后不许私自离开学校或进入比赛场地围观,学生有事应向班主任请假。

  2、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3、裁判员负责本场地的比赛安全、赛前指导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向运动员讲清比赛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减少运动伤害,及时清理闲散围观人员(对拒不离开或与裁判员发生顶撞,上报政教处、安全办),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举行投掷项目时,禁止任何老师同学围观,以确保安全。

  4、门卫应加强在校内的巡视,严禁非本校人员私自进入校内观看比赛或滋事,严禁学生无故离校。

  5、校医在开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有发生的运动伤害。

  6、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裁判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7、各比赛场地、弯道由安全纠察负责,人员另定。

  8、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班主任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1、比赛场地内出现摔伤等突发事件,首先由校医应进行救助、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就近急送医院,通知家长。

  2、比赛场地之外出现突发事件,班主任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属于医疗急救方面的突发事件,立即拨打120电话。

  3、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好学生,听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的路线有序撤离。

  四、领导机构

  校运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13篇

  为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公司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安全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管理机构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任务:

  1、预测、预警:

  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湘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2、响应控制、抢险、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确保及时、有序、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采取先救伤员的.行动顺序,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做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协调各部门消除公众恐慌。应急处置后,重点安抚好受害人员及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好现场,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二、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害家属,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4、及时报告投保部门,做好车辆事故的理赔工作。

  车辆火灾应急处理:

  1、车辆发生火灾后,驾驶员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使用车载消防器材施教。

  2、紧急拨打火警电话119。

  3、组织人员抢救所载货物,及时与货主取得联系。

  4、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勘察事故货物损失程度,并查明火灾原因。

  5、如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三、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及分工

  四、应急救援行动小组人员联系方式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14篇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3.预防与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4.4分类处置

  4.5响应终止

  4.6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资金保障

  5.4应急演练

  5.5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15篇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1、办公室设在护理部:

  电话:

  急救站设在急诊科和医院急救站:

  急救电话:120

  一部急诊室电话:

  二部急诊室电话:

  急救站电话:

  主要职责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审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2) 负责应急救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人员、设备、药品的调动等;

  (3) 负责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对需救治人员的现场处理及进一步治疗措施的指导;

  (4) 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事件情况,并请求指导及帮助;

  (5) 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进行及时调整、修订和补充;

  (6) 负责指导、检查各科室的急救演习,以确保抢救的及时、准确。

  3、突发医疗救护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如下:

  (1) 总指挥由院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 副总指挥由各位副院长担任。协助总指挥按预案涉及部门的日常分工,负责急救的具体指挥和实施。

  (3) 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①护理部主任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的调动及抢救中护理疑难问题的解决。

  ②门诊部护士长负责急诊室的抢救工作,确保抢救室的设备、药品、人员、车辆的齐备。确保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二、工作规范:

  (一)、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护理急救工作规定 :

  1、报告制度:凡遇到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护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施救护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逐级上报卫生局。

  2、对重大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3、启动护理急救小分队和护理急救梯队。

  4、重大意外伤害急救程序

  4.1.1 院内急救程序

  (1)伤病员来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护士做好应急处理。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急诊科护士人力不足时,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调集相关科室护士参加急救工作。

  (4)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患者的急救、转科等工作。

  (5)门诊患者、住院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应就地进行抢救,并迅速通知急诊科医护人员前往参加急救或将患者转至急诊科进一步急救,同时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协助组织抢救。

  4.1.2 院外救援程序

  (1)接到院外救援通知的单位(院办、医务处、护理部、行政总值班)立即组织协调。需要护士时,呼叫护理急救小组第一梯队人员到急诊科待命。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护理部根据上级指示组建第二救援小分队。

  (二)、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蜡烛等;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动力电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点燃蜡烛照明灯。

  (3)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尽早排除故障,或开启应急发电系统。

  (4)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程序】

  接到停电通知 → 备好应急灯 → 准备动力电器的应急方案

  突然停电后 → 采取措施保证抢救仪器的运转 → 开启应急灯 → 与电工班联系 → 查询停电原因 → 加强巡视病房 → 安抚患者→ 防火、防盗。

  (三)、使用呼吸机过程中突遇断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值班护士应熟知本病房、本班次使用呼吸机患者的病情。

  (2)住院患者使用呼吸机过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电、跳闸等紧急情况时,医护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患者使用呼吸机的安全。

  (3)呼吸机本身带有蓄电池,在平时应定期充电,使蓄电池始终处于饱和状态,以保证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正常运行。护理人员应定期观察呼吸机蓄电池充电情况、呼吸机能否正常工作以及患者生命体征有无变化。

  (4)呼吸机不能正常工作时,护士应立即停止应用呼吸机,迅速 将简易呼吸器与患者呼吸道相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调整患者呼吸;如果患者自主呼吸良好,应给予鼻导管吸氧;严密观察患者的呼吸、面色、意识等情况。

  (5)突然断电时,护士应携带简易呼吸器到患者床前,同时通知值班医生,观察患者面色、呼吸、意识及呼吸机情况。

  (6)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总值班等,迅速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恢复通电。

  (7)停电期间,本病区医生、护士不得离开患者,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8)护理人员应遵医嘱给予患者药物治疗。

  (9)遵医嘱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呼吸机参数。来电 后,重新将呼吸机与患者呼吸道连接。

  (10)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及患者生命体征准确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中。

  【程序】

  突然断电 → 使用简易呼吸器 → 通知值班医生 → 调整患者呼吸 → 观察病情变化 → 立即联系有关部门 → 尽快恢复通电 → 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 遵医嘱给药 → 来电后重新调整、应用呼吸机 → 准确记录

  (四)、失窃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维持好病房秩序,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2)加强巡视,做好安全工作,随手带门,经常检查门窗。

  (3)介绍住院须知时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

  (4)一旦发生失窃,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通知保卫科或者总值班,协助做好侦破工作。

  【程序】

  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 做好安全工作 → 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 → 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 → 发生失窃 →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 通知保卫科或者总值班 → 协助做好侦破工作。

  (五)、消防紧急疏散患者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库房、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消除隐患。

  (2)住院患者不允许私用电器。

  (3)当病区发生火灾时,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

  (4)当班护士和主管医生要立即组织好患者,不得在楼道内拥挤、围观,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紧急报警。

  (5)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和人员积极扑救,尽量消灭或控制火势扩大。

  (6)所有人员立即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证人员安全撤离的条件下,应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8)发现某一房间发生火灾,室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临近人员。

  (9)如室内无人,也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于开门,以免火势扩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现有的灭火器材,做好充分准备,打开房门,积极灭火。

  (10)关闭邻近房间的门窗,断开燃火部位的电闸(由消防中心或电工室人员操作)。

  (11)发现火情无法扑救,要立即拨打“119”报警, 并告知准确方位。

  【程序】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 → 消除隐患 → 紧急疏散患者 → 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总值班 → 极积极扑救 → 尽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 → 积极抢救贵重物品、设备和科技资料 → 火情无法扑救立即拨打“119” → 告知准确方位

  (六)、患者住院期间出现摔伤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检查病房设施,不断改进完善,杜绝不安全隐患。

  (2)当患者突然摔倒时,护士立即到患者身边,检查患者撞伤情况:通知医生判断患者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并初步判断摔伤原因或病因。

  (3)对疑有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摔伤的部位和伤情采取相应的搬运患者方法,将患者抬至病床;请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必要时遵医嘱行X光片检查及其它治疗。

  (4)对于摔伤头部,出现意识障碍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将患者轻抬至病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通知医生,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或用轮椅将患者送回病床,嘱其卧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测量血压、脉搏,根据病情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6)对于皮肤出现瘀斑者进行局部冷敷;皮肤擦伤渗血者用腆伏清洗伤口后,以无菌敷料包扎;出血较多或有伤口者先用无菌敷料压迫止血,再由医生酌情进行伤口清创缝合。创面较大,伤口较深者遵医嘱注射破伤风针。

  (7)加强巡视,及时观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稳定。

  (8)准确、及时书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

  (9)向患者了解当时摔倒的情景,帮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再次摔伤。

  【程序】

  患者突然摔倒 → 立即通知医生 → 检查患者摔伤情况| → 将患者抬至病床 → 进行必要检查 →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 对症处理 → 加强巡视 → 观察效果 → 写护理记录 → 认真交班 → 做健康教育

  (七)、住院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对于有意识不清并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档,并有家属陪伴。

  (2)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避免对患者造成损伤。

  (3)在床上活动的患者,嘱其活动时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让护士帮助。

  (4)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告诉患者不做体位突然变化的动作,以免引起血压快速变化,造成一过性脑供血不足,引起晕厥等症状,易于发生危险。

  (5)教会患者一旦出现不适症状,最好先不要活动,陪护人员及时告诉医护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坠床时,护士应立即到患者身边,通知医生检查患者坠床时的着力点,迅速查看全身状况和局部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等情况。

  (7)配合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强巡视至病情稳定。巡视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9)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认真做好交接班。

  【程序】

  做好安全防范 → 发生坠床时 → 护士立即赶到 → 通知医生 → 查看受伤情况 → 判断病情 → 采取急救措施 → 加强巡视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 准确记录 → 做好交接班。

  (八)、手术室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手术室平时应备有足量的手术器械和敷料,每日清点补充,以保证应急使用。

  (2)备有足量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以保突发抢救的应用。

  (3)各类抢救药品,仪器固定房间放置性良好,严格交接,以备应急使用。

  (4)全体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熟悉抢救药品的药物作用和使用方法。

  (5)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应急能力,如遇有意外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手术室进行抢救。

  (6)按通知根据伤员的伤情,合理安排手术房间和人员,由护士长和科主任统一指挥。

  (7)敷料护士准备好一切器械包、敷料和一次性用药,并送至手术间。

  (8)巡回护士力求备好中刀、吸引器、输液用品、中心吸氧装量等,同时准备好一切抢救用品,保证手术顺利进行。

  (9)洗手护士密切配合手术医师进行手术。

  (10)根据情况随时与护理部、急诊科联系,做好一切记录。

  (11)同时安排1~2名工人负责专门取血,送标本等外出工作,保证病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抢救。

  (12)各班分工负责,忙而不乱,若遇有大量伤员要启动第二梯队应急。及时报告协调。

  【程序】

  平时做好准备 → 熟悉抢救技术 → 按伤情合理安排 → 尽快手术抢救 → 密切配合 → 做好记录及时报告。

  (九)、手术中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在手术过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电、跳闸等紧急情况时,医务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

  (2)如果是一个手术间停电,通知电工班立即检查是否跳闸或保险丝有问题,针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3)如果是全科停电,立即启用各仪器的备用蓄电池暂维持功能,同时通知电工班、总务科等相关科室进性发电,若无蓄电池装置的仪器,可行手工操作。

  (4)停电期间,本手术间护士不得离开手术间,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5)将各用电仪器关闭,以免突然来电时损坏仪器。

  (6)来电后,打开手术所用仪器,并重新调整参数。

  (7)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时间、原因及患者的特殊情况,准确的记录于巡回记录单上,或书写报告交有关科室。

  (8)每位护士应熟悉电工班的电话及各手术间线路走行情况。

  (9)仪器蓄电池应保持长期备用状态,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以保持应急使用。

  【程序】

  查找原因 → 启用蓄电池维持 → 观察病情 → 关闭各仪器参数→ 来电后重新调整各参数 → 记录停电过程及患者情况并上报 →蓄电池充电备用。

  (十)、供应室对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停电

  【应急预案】

  1 .消毒员每日检查电源开关及线路,高压灭菌前仔细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电工班。

  2.高压灭菌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当班人员立即报告护士长,及时联系电工班或总务科,来电后及时消毒灭菌,保证供应。

  3.若临床急用物品,应手动打开高压锅取出物品,联系手术室帮助高压灭菌。

  【程序】

  立即查找原因 → 通知电工班 → 急用物品 → 联系手术室协助高压灭菌

  (二)泛水

  【应急预案】

  1 .各班人员每日检查水、电、气管道。

  2.发生泛水情况应立即疏通排水系统。

  3.当班人员或护士长立即通知维修班,及时维修。

  【程序】

  每日检查 → 发生泛水立即疏通排水系统 → 通知维修

  (三)消毒锅遇到冷气团

  【应急预案】

  1 .消毒员每日检查高压灭菌器性能,保证正常运行。

  2.若发生冷气团情况立即停止高压,仔细查找原因,通知器械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3.重新启动程序,及时高压灭菌。

  【程序】

  立即停止高压灭菌 → 通知器械维修人员 → 重新高压灭菌

  (四)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1 .供应室按规定准备各种一次性医疗物品及高压灭菌物品。

  2.每日检查,及时补全,以备急用。

  3.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保证供应,并及时通知本科无菌发放人员及消毒员到岗,将急救物品送到应用科室,若供应物品不足,立即高压灭菌, 1 h内保证供应。

  【程序】

  备齐种灭菌物品(一次性物品) → 及时送的急用科室。

  (十一)、患者发生化疗药物外渗时应急预案及程序

  1. 立即停止化疗药物的注入,可保留针头接注射器,回抽漏于皮下的药物,然后拔除针头。

  2. 发生化疗药物外渗后要及时通知主管医生及护士长。

  3. 用0.4%普鲁卡因(2%普鲁卡因1ml+生理盐水ml配制)局部封闭,既可以稀释外渗的药液和组织药液的扩散,又可以起到止痛的作用。封闭液的量可根据需要配置。

  4. 外渗24小时内可用冰袋局部冷敷,冷敷期间应加强观察,防止冻伤。冷敷可使血管收缩,减少药液向周围组织扩散。

  5. 避免患处局部受压,外渗局部肿胀严重的可用50%硫酸镁湿敷。

  6. 加强交班,密切观察局部变化。

  【程序】

  发现化疗药物外渗,立即停止输入,回抽漏于皮下的化疗药物→通知主管医生及护士

  →局部封闭治疗→局部冷敷→根据情况进行进一步治疗→做好交接班,密切观察局部变化

  (十二)、患者有自杀倾向时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急预案】:

  1.发现患者有自杀念头时,应立即向上级汇报

  2.通知主管医师

  3.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包括收回锐利的物品,锁好门窗、防止意外

  4.通知患者家属,要求24小时陪护,家属如果需要离开患者时,应通知值班的医护人员

  5.详细交接班,同时多关心患者,准确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

  【程序】:

  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 向上级领导汇报,通知值班医师→ 通知家属,要求24小时陪护→ 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每班重点交接班,掌握心理状态

  (十三)地震时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1、主要准备

  (1)护理人员学习有关地震的知识,掌握自救、救护方法。

  (2)护理人员熟悉本科室电源位置。

  (3)病区的走道、安全通道,无杂物堆放,保持畅通状态。

  【应急预案】:

  1、发生地震,值班护理人员应镇定;

  2、关闭电源、大声呼叫。

  3、尽快将患者疏散到广场、空地。

  4、不能撤离时,嘱患者和在场人员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

  5、告诉患者保护头颈、眼睛、捂住口鼻。

  6、维持病区秩序,尽量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程序】

  发生地震,值班人员应镇定,关闭电源、大声呼叫等→尽可能将患者疏散到广场、空地→不能撤离时,嘱患者和在场人员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头颈、眼睛、捂住口鼻→维持病区秩序,尽量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附:两部护理急救小分队和急救梯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