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6-06-16
字数:276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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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1篇

  为妥当应对和处置我院信息系统突发大事,确保信息系统平安、稳定、持续运行,进一步提高网络信息系统应急保障力量,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内容来自:老文笔写作网

  一、应急演练指挥部 专注文笔写作网

  副指挥: 专注文笔写作网

  成员:

  职责:负责信息系统应急演练的指挥、组织协调和过程掌握,向上级领导报告信息系统应急演练进展状况和总结报告,确保演练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演练方案:

  1、演练时间:

  2、演练地点:

  3、演练内容:门诊楼网络设备消失故障,导致不能使用电脑开展正常业务。

  三、演练目的:

  通过突发大事应急演练以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大事的综合水平和应急处置力量,以防范信息系统平安为目的,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和相关协调机制,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并制定有效的问责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突发大事风险防范体系,对可能导致突发大 9 / 22

  事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分析和掌握。削减重大突发大事发生的可能性,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供应充分的资源保障,确保突发大事发生时反应快速、报告准时、措施得力、操作精确 ,降低大事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演练的`预备阶段:

  1、下发《栾川县人民医院门诊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科室学习和模拟应急预案的内容,提高员工对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置意识。

  五、演练事项:

  20xx年XX月XX日上班后,发觉门诊楼整体断网,无法访问服务器,因此不能使用电脑办理正常业务,马上报告信息科管理员,信息科马上将此状况报告应急演练指挥部。指挥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故障排解,故障排解后,网络恢复正常,可办理业务。

  六、总结汇报:

  演练结束后,由科主任和护士长仔细填写《应急演练总结表》,针对演练过程中消失的问题要准时上报准时整改。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2篇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教职工工作安全指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温映浩

  副组长:周斌

  成员:邱志浩、罗小云、叶海威、陈惠深、陈晓红、陈幽、钟勇彬、阳昀。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区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利用防火灾安全保护知识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审报教育局,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报警请求社区民警的帮助。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及时组织人员制止、制服,同时报当地警务室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对可能涉及的物品进行封存,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3篇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职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降低伤亡伤害程度,为此制定伤亡伤害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容易产生的伤亡、伤害为: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五大类害而制定。此案为坍塌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三、项目应急救援程序

  1、呼救

  当工地发生伤害事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发生某某情况!将信息准确传出。

  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伤亡伤害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处。

  应急救援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2、报警

  项目部负责打急救电话120,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项目经理负责将伤亡伤害情况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

  3、接车

  项目部应派专人迅速到路口接车,引领急救车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四、紧急救援设施

  为及时抢救伤员,减少损失,项目部应配备以下的紧急救援设施

  1、紧急救援工具

  主要是用于清除坍塌物的'起重的切割机具。如千斤顶、起重葫芦、吊索具和金属切割机等。

  2、应急照明

  用于事故现场紧急停电时以及救援时的照明。

  3、紧急医疗工具

  用于紧急医疗救护的基本器材担架等。

  发生事故需要外部救援时,应拨打119报警和医疗救护120。同时按预案规定的通讯方法向有关部门联络。

  五、坍塌专项应急救援方法

  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当发生塌方后,应先检查塌方处是否还有可能的塌方危险,在确认无危险后救,如还可能造成二次塌方,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清理坍塌土方不可使用工具,应人工清除,避免对伤员的二次伤害。受土方坍塌伤害的人员可能造成内伤,如脱臼伤害和骨折等,因此也不可急速摇动或移动伤员。

  鉴于模板支撑架坍塌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主要是机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颅脑损伤所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衰竭,因此紧急工作组成员必须熟练掌握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及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与技术。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4篇

  一、目的:

  当正在运行的电梯出现事故时,为达到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或降低人员重大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二、使用范围:

  本处理程序适用于本单位电梯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事件。

  三、职责:

  1、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保安人员、中控室人员共同负责电梯事故应急处理。

  2、单位内安全管理负责人带领当班保安、安全管理人员、维修人员执行本应急方案。

  四、程序:

  1、本单位电梯一旦发生事故,首先确定电梯事故分类:按破坏程度等作出正确判断;处理时要镇静,不要盲目操作,按事故分类有针对性进行事故紧急处理。

  2、值班人员应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科学工艺措施、技术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3、通知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通知相关负责人和职工到位。

  4、组织专门队伍抢救受伤人员,通知医疗单位做好救治工作。

  5、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救器材。

  6、组织人员成立抢险救灾专业队。

  7、加强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

  8、采取妥善措施,保护好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计算机数据和资料,仪器仪表数据,控制室记录,其他声像记录等资料。

  9、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记录,并迅速向所属街道(镇)安全办公室及所属上级单位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5篇

  为预防我校校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特制订我校关于处置校车交通事故安全应急方案。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了“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助到您。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组 员:(校车安保督察员)

  (校车司机)

  (随车管理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6篇

  为了保证破坏性地震临震预发布后,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根据地震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预x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7篇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育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的预防和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特别是对学校楼梯间走道、校舍陈旧房屋及墙面、学生集体外出的交通、消防等易发事故方面要强化管理,既要预防事故发生,又要有应对事故发生的紧急措施,保证学校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所有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1、领导小组职能:

  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领导小组可随时调集有关人员,调用学校物资、交通工具。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全力支持、配合。

  2、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如因人员岗位调整,负责的工作作适当调整)

  组长职责:

  、:负责全面统筹、指挥工作。

  副组长职责:

  王双应:协助统筹、指挥工作,并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成员职责:

  、:负责学校校舍、建筑物、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安全工作。

  葛素梅: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组织、疏散工作;交通安全、宿舍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白如菊:负责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及学生实验、安全工作

  陈昕麟:负责学校车辆安全运行工作。

  邢聪:负责学校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以及安全宣传工作。

  尹春霞:负责教学设施安全管理、教材资料安全管理工作。

  高朝霞: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组织、疏散工作;协助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麻婧:负责学校内宿生保卫、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5-10分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的贵重物品、财产,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事后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校内报警的一般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任一成员——、校长——上级有关部门(包括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处理(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根据其责任大小,进行批评、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

  四、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五、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指导帮助。

  3、请求驻地公安部门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

  5、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6、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请家长单位领导帮助工作。

  7、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8、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应急预案的实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在现场的安全小组成员协商处置,并有在场的最高职务者发布命令,组织自救或互救。

  2、学校其他成员应在预案启动后迅速到岗,抢险组、后勤组人员待命。

  3、应急预案实施必须以人为本,遵循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所有发布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8篇

  此时的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现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灾害预防: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施工现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施工现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施工现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在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在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施工现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值班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成员:、

  急救:120匪警:110火警:119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9篇

  一、演练目的

  1、强化全体参演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2、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用电的认知和对触电事故的处理能力;

  3、增强员工对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学会使用一定的救援器材;

  4、教会员工一定医疗急救知识,为今后实施触电事故救援做好准备;

  5、通过演练分析触电应急预案不足与存在问题,为今后处置相关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二、演练地点:

  车间配电柜旁

  三、演练时间:

  20xx年10月18日,13:00-14:00

  四、参加人员:

  管理人员以及员工

  五、演练物品:

  1、1米电线、干木棍

  2、应急药箱1个(创可贴、紫或红药水、医用胶布、医用纱布、医用酒精、剪刀等)3、应急车辆:1辆4、图像记录:手机1台

  六、演练事件背景:

  小赵维修钢筋加工区配电柜时导致触电。

  七、演练成员以及职责分工

  1、总指挥:施灿磊

  负责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批,演练进度的监督和控制,演练后的点评。

  2、现场指挥:张文龙

  负责事故演练预案的编制、演练准备工作、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演练时的现场全面指挥,向总指挥及时汇报工作。兼任救护车辆司机

  3、演练专业队长:李遵义

  负责演练具体伤员的确定(1人),抬担架人员的确定(2名),现场维护人员的确定(2名),与现场指挥的配合等

  4、现场断电:楚华锋

  5、现场急救:孔令刚

  6、现场拍照:杜文华

  7、时间记录:周豫海

  八、演练具体步骤

  1、我方技术人员小赵于钢筋加工区配电柜维修电路,不慎触电倒在地上,楚华峰发现后立即切断设备电源,使用绝缘木棍将伤员与电线分离。然后立刻向队长报告并组织所有员工撤离维修区域,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现场处置小组赶赴现场。

  2、队长李尊义带领4名救援人员立即赶往车间配电柜,并同时通知杜文华和周豫海。

  3、杜文华和周豫海立即赶往演练现场,查看情况。(要求5分钟内赶到)

  4、周豫海立即通知现场总指挥施灿磊。(要求5分钟内赶到)

  5、李尊义组织2名救援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封闭现场,然后李尊义、楚华峰看伤者是否还有呼吸,发现呼吸比较微弱,立即做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使其就地平卧,松解衣扣,打开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伤者展开全力抢救。经过一系列紧急救治,小赵终于恢复了呼吸和心跳。杜文华和周豫海将灼伤或起泡的皮肤表面用干净布料覆盖伤处包扎,防止伤口污染(3分钟完成)

  6、李尊义指挥现场救援人员将伤者抬出加工区。(1分钟完成)

  7、张文龙将车停在钢筋加工区门口,救援人员将伤者放进车内,2名救援人员也上车,然后汽车向厂区大门口行驶。

  8、安全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取证。(演练中不涉及)

  9、事故总指挥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办理工伤保险等事宜(演练中不涉及)

  九、触电后处理方法和急救知识

  触电急救的第一步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第二步是现场救护。

  1、脱离电源发生了触电事故,切不可惊慌失措,要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源应采取的方法:

  ①就近拉开电源开关,拔出插销或保险,切断电源。要注意单极开关是否装在火线上,若是错误的装在零线上不能认为已切断电源。

  ②用带有绝缘柄的利器切断电源线。

  ③找不到开关或插头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杆等绝缘体将电线拨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④可用干燥的木板垫在触电者的身体下面,使其与地绝缘。如遇高压触电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快速切断电源。

  2、现场救护

  (1)若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均未停止,此时应将触电者躺平就地,安静休息,不要让触电者走动,以减轻心脏负担,并应严密观察呼吸和心跳的变化。

  (2)若触电者心跳停止、呼吸尚存,则应对触电者做胸外按压。

  (3)若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跳尚存,则应对触电者做人工呼吸。

  (4)若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均停止,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方法进行抢救。

  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方法:人工呼吸时一手扶住额头,一手向上抬起下颚使伤员呼吸道自然畅通,口与口之间要严密、捏住鼻孔、一次吹气量大约为深吸一口气吹出、吹气结束松开口鼻;胸外按压时要找准部位,一手放在另一手上,手臂垂直,频率每分100次左右,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为30:2)。

  触电急救注意事项

  1、动作一定要快,尽量缩短触电者的带电时间。

  2、切不可用手或金属和潮湿的导电物体直接触碰触电者的身体或与触电者接触的电线,以免引起抢救人员自身触电。

  3、解脱电源的动作要用力适当,防止因用力过猛将带电电线击伤在场的其他人员。

  4、在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防止触电者被摔伤。

  5、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压抢救时,不得轻易中断。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10篇

  20xx年4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第17号局长令发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截至20xx年底,全国31个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大部分都结合实际发布实施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各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有了具体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修订必要性

  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应急管理的各项政策及方针也逐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原因如下:

  (一)国务院及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出更具体的要求需要进行落实。如国发23号文件要求,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国发40号文件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这些文件的要求和具体的落实需要在《管理办法》中体现出来。

  (二)原《管理办法》在近年的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原《管理办法》中关于预案编制要求不符合当前对生产经营单位预案提出的要“简明扼要、管用有效”的原则,有些内容可以删除或调整,总体需要进一步简化。同时,需要进一步强化预案编制前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在预案发布前增加桌面演练环节。其次,原《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的内容也过于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也没有很好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对两部分内容进一步梳理和细化相关规定。同时,在应急预案实施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也亟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再次,原《管理办法》中的罚则部分内容过于单一,只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进行处罚,不利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需要细化罚则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方面的要求。

  (三)新标准、新规范的制定和发布也要求对原《管理办法》进行更新和完善。如近几年陆续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等标准、规范,有许多的新的内容和要求需要充实到《管理办法》中。特别是GB/T29639-20xx的发布,该标准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程序、编制内容及要求均与以前的行业标准有较大变化,原《管理办法》也应当围绕这些新内容和新要求的变化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四)近几年,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部分中央企业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健全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重要的借鉴意义,这也需要在新《管理办法》吸纳和充实进来,有助于推进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总之,修订《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和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大机遇。因此,开展《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修订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二、修订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8号)等文件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三、修订主要过程

  (1)20xx年3月份,对《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制定了《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方案,明确修订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安排。同时,对《管理办法》进行初步修订。

  (2)20xx年4月底,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文,向中央企业总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征求对原《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修订单位负责对反馈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再对原《管理办法》进行系统修订。

  (3)20xx年5月10日前,完成《管理办法》(讨论稿),并组织有关专家及人员(小范围)对讨论稿及原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讨论,在对讨论稿进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4)20xx年5月30日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召开研讨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对反馈的意见进行整理,并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

  (5)20xx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文(应指信息函〔20xx〕6号),向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征求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到8月15日,各单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回来,根据反馈意见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形成当前的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20xx年9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文(应指信息函〔20xx〕8号),邀请了重庆市安全监管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人员再次对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起草单位再次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7)20xx年9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召开主任业务办公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部门以及矿山应急救援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再次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会后,根据反馈意见又再次完善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总共包括7章、47条规定,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总则

  主要修订《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使适用范围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增加了“宣传”、“评估”、“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内容,使应急预案管理的范围更加明确和具体。此外,增加了第五条,即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应急职责、应急程序以及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

  本章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保留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5条和第12条,其他条均进行了修改或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1.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6条提前,并修改了部分内容,明确提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办事处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程序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规范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指导编制相应部门的应急预案”、“编写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程序手册”等要求。

  2.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7条中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__)替换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删除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的要求,改为“结合本单位实际”。

  3.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内容,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的第8、9、10条中重新描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概念和编写要求。

  4.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和投产试运行前应编制完成相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的应急预案应纳入建设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5.增加了应急预案编制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的要求,并且要求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并及时根据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措施,配置相应应急物资和装备,把应急准备贯穿应急预案编制的全过程。

  6.修改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5条(现第13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中的第4、5、7、8款内容。

  7.增加了第14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主体责任,可邀请相关中介机构或专家进行指导,但不得全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编制应急预案。

  8.增加了第15条,要求应急预案评审前,应当组织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对预案进行桌面演练,通过桌面演练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公布

  该章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对预案评审环节要求进行了简化,并增加了预案公布要求。具体如下:

  1.新《管理办法》中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应当邀请具有相应专业应急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同时,邀请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评审人员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新《管理办法》中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建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制定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具体评审方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应急预案评审办法或标准执行。

  3.新《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的发布要求,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务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预案的备案

  1.增加了预案发布后备案时限要求以及受理备案的时限要求。规定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备案。规定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的要求。

  2.关于备案要求的调整。明确提出中央企业总部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的各级分(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按照隶属或业务关系报所在地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行政许可部门备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或业务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演练,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要求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部门协同联动、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3.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领域)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结合本单位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实战演练,并结合实际经常性开展桌面演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

  4.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地方办事处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建立政府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生产经营单位彼此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统筹配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物资,共享区域应急资源。

  5.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增加了预案定期评估的要求。要求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适用情况的评估,分析评价其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实现应急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并编制评估报告。

  7.关于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的情形,修改了四个条款,主要体现在: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在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应对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和应急中发现需要作出调整的;

  (六)监督管理

  将原《管理办法》中的“奖励与处罚”修改为“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作为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并每年组织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于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或抄袭其他单位应急预案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的;

  (2)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全面修订的;

  (3)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4)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培训的;

  (5)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

  (6)未按照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物资的;

  (7)全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3.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种形式收取、摊派与之相关的费用。

  (七)附则

  没有较大修改,增加了“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20__年5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的说明。

  五、基本框架

  根据部门规章起草的基本规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框架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公布、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的实施、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11篇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逢会必讲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为做好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为应对防不胜防的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秩序,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本预案中“突发安全事故”范围。

  突发安全事故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

  ⑴传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感染性腹泻等;

  ⑵食品、饮品等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⑶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⑷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⑸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⑹由心理原因发生的自伤自残自虐性事件;

  ⑺学生在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

  ⑻用火不当或因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⑼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 性 事件。

  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成员应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按规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要求严格执行轮值制度,分区域安排值日巡视人员,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晨检、夕检、班检制度,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检查评比制度,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反馈信息。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准确、及时地上报有关信息;一旦发现突发安全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学校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必要时向“110”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制度,应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应立即组织人员送镇卫生院救治;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庭取得联系,说明基本情况,让家长到现场协同处理;如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人群或班级,在稳定情绪、维护秩序的同时,采取一定疏散隔离、检查观察等防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统一指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下设各应急小组,一旦学校出现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工作领导指挥小组:

  组长:刘亨利

  副组长:黎世平、刘亨利

  组员:徐银、罗学斌、雷春云、陈绍伦、唐棣、文世毅

  其职能主要有:

  ⑴尽速到达现场,及时听取、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⑵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⑶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⑸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6〕组长不在场时由副组长代替组长指挥,副组长不在场时由最高行政干部组长指挥。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唐棣

  组员:丁先锋、王荣华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有:

  ⑴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⑵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⑶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文世毅

  成员:保安及相关班主任。

  主要职能是:

  ⑴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⑵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⑶班主任老师应及时通知并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及思想工作;

  ⑷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⑸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⑹在全力抢救伤员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罗学斌

  成员:潘峰、张俊、王忠及相关年级任课教师。

  主要职能:

  ⑴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⑵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⑶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⑷为学生伤员做好有关医药费等经济补偿的善后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

  组长:徐银

  成员:尹守才、谢玲及相关班主任等。

  主要职能:

  ⑴负责突发恶性 事件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及时撰写事故书面报告。

  ⑵ 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四、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程序。

  ⒈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人见人救,人见人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遇到室内外突发安全事故,在2-5分钟内必须向校长报告和其他行政干部报告,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把学生代离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和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善后工作。重特大事故(学生重伤、死亡)发生后,学校应5-10分钟内向区教委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

  ⒉学校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4、对于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第三章《事故处理程序》条款进行。

  五、事故调查处理。

  1、实行分工负责制;

  2、实行责任追究制;

  3、实行责任倒查制;

  学校应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按规定对责任事故作出处理。

学校校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12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供热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城区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冬季民用供热(以下简称“供热”)安全事故的应急与救援。

  1.4 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快速反应、以人为本、专业处置、协调配合、预防为主。

  1.5 供热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供热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5万户以上居民供热连续停止72小时以上,严重影响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3万户以上居民供热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局部地区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供热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影响局部地区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1万户以下居民供热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影响区域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预案的管理

  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及备案。供热经营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2 指挥机构

  2.2.1 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立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对全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

  2.2.2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2.2.3  指挥部下设8个专业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主要负责现场保护、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及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等。

  (2)技术保障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供热、安全、刑侦、医疗等方面专家参加,负责组织各类专家对事故抢险救援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抢险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对事故波及区域、受影响区域的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3)抢险救灾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组织供热、消防专家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供热抢险队伍、区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抢险。

  (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置和抢救。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装备的供应,组织运送伤员等。

  (6)信息发布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对供热安全事故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7)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人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3 预警预防

  3.1  在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供热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供热运行安全状况实施监测。发现供热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组织供热经营企业、供热用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天气和冬季供热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3.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供热经营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安全管理情况和动态。

  3.3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供热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发现供热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 应急处置

  4.1  事故报告

  4.1.1 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4.1.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检察院。

  4.1.3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应及时按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按照国家及省、区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1.4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5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  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供热安全事故发生类型、介质、气象情况等因素,根据事故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将现场划分为3个区域,即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即事故中心部位,是指供热设施发生爆裂的区域或出现高温、高压蒸汽、热水喷出部位,该区域属高度戒备范围,除区消防救援支队及现场抢险队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2)事故波及区域。即事故发生中心部位以外工作区,是指有热水漫流及蒸汽弥漫,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仍带有一定危险性,除指挥部成员单位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受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受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蒸汽、热水影响。

  4.3 应急处置

  4.3.1 先期处置工作

  (1)发生供热安全事故后,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将事故上报。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摸清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类型及事故原因,对潜在危险性做出评估。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由区县政府做出响应,启动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于先期处置仍未能有效控制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热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或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援,并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确定事故等级和发布预警信息。

  (3)启动本预案后,指挥部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并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现场控制区域(即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和受影响区),拟定事故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指挥部根据救援方案召集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救援专业队(组)并部署救援工作,确定是否调集社会力量。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2 中期处置工作

  (1)安全警戒。根据划定的控制区域,设置警戒线,部署警戒力量,对影响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影响救援工作。

  (2)疏散人员。将居住在事故中心区、波及区的群众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好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域的物资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转移工作。

  (3)抢险救援。现场抢险人员应立即进入事故中心区,抢险人员应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按照救援方案和事故处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抢救设备,实施切断泄漏源、抢救伤员、保护或转移供热设备、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工作,迅速排除险情。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如发现爆炸征兆时,立即报告指挥部,并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4)医疗抢救。应迅速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

  (5)环境监测。立即组织对事故波及区域、受影响区域的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气体浓度动态情况,供热介质泄漏情况。

  (6)后勤保障。及时组织抢险抢修物资,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3.3 后期处置工作

  (1)解除命令。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危害完全消除后,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解除命令。

  (2)现场清理。采取各种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善后处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4)调查与评估。指挥部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较大、一般供热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对特别重大供热安全事故,指挥部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4.4 信息发布

  指挥部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供热安全事故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供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经费,遇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供热安全事故,或部门安排的应急处置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动用专项准备资金。

  5.2 物资保障

  本区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本预案以及单位内部的应急预案,在经营区域内配备必需的紧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信联络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在应急处置中,按指挥部要求,可以在本区道路、公路建设养护、供热经营企业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5.3 应急队伍保障

  5.3.1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热媒的性质、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建立相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建立抢险抢修应急救援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3.2 根据供热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各供热经营企业抢险抢修队伍是本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

  5.3.3各供热经营企业抢险抢修队伍负责组织实施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事故现场先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援,服从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5.3.4 抢险抢修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辆、焊接、挖掘、排水、通风等专业抢修装备及专用防护品、专用工具等,并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5.4 技术保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关注国内供热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供热经营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结合辖区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供热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不断提高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6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6.1 宣传教育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以安全用热和保护供热设施为核心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对供热的安全使用和防护措施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等技能水平。

  6.2 培训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相关预案培训计划,定期对供热安全事故涉及的部门、企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相应情况的处置程序和方法,提高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6.3 演练

  6.3.1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演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供热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6.3.2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组织本区域单位和群众开展应对供热安全事故的演练。

  6.3.3  各供热经营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区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并确保负责抢险抢修的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准备状态。

  7 附则

  供热安全事故是指冬季采暖期内,供热企业在生产、输配、热交换、为居民提供采暖用热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人为故意或过失、意外事件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供热系统设施发生故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