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机关2026年党建工作要点

时间:2026-02-04
字数:117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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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全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各类论述精神、关于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锚定“党建引领法治强市”核心目标,紧扣司法行政“法治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刑罚执行”主责主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组织支撑。

一、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强化党建引领法治发展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把政治引领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1.深化政治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构建“系统学习、专题研讨、实践转化”三位一体学习体系,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开展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举办1次专题研讨班,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精准化、常态化学习,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建立“领导领学、支部研学、党员自学”机制,党组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党课,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领学导学,各党支部每月开展2次集中学习、1次主题党日学习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用好“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线上平台,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开展“学思想、强党性、践初心、守法治”专题学习教育,每半年组织1次理论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推动党员干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切实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司法行政工作实处。

2.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凝聚奋进力量

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紧扣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属性,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约束,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常态化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每季度组织1次纪律教育专题学习,聚焦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纪律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将政治表现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健全完善政治素质考察机制,对党员干部政治表现进行常态化研判,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司法行政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制定、重大案件办理、重要人事调整等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强化政治执行力,引导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切实凝聚起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政治力量,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提升政治能力建设,强化履职担当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使命,聚焦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政治能力与业务能力同步提升。开展“政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每季度举办1次政治能力专题培训,围绕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授课,引导党员干部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办事情,精准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建立政治能力实践锻炼机制,选派党员干部到基层司法所、信访一线、重大法治任务现场锻炼,参与法治调研、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在实践中提升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政治能力。加强政治引领实践创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打造“政治引领法治实践”特色品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引领+法治服务”系列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在法治保障、法律服务中践行政治责任,切实把政治能力体现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4.压实政治建设责任,推动落地见效

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治建设工作格局。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政治建设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和政治建设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建立政治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将政治建设工作纳入各党支部年度考核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采取日常督查、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党支部政治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开展“政治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政治建设成效显著的党支部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政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高质量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在市司法局落地生根。

二、夯实思想建设之基,凝聚法治强市精神动力

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法治文化培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凝聚起建设法治强市、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合力。

5.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信仰之基

紧扣理想信念教育核心,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法治信仰”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传承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每季度举办1次理想信念专题讲座,围绕党的历史、革命先辈事迹、法治建设历程,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建立理想信念常态化教育机制,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通过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引导,及时解决党员干部思想困惑和心理压力。开展“理想信念标兵”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坚守理想信念、履职尽责担当的党员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践行司法行政使命,把理想信念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

6.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守好思想阵地

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每半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排查化解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规范机关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建立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内容政治正确、积极健康,坚决杜绝错误言论和不良信息传播。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每季度组织1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意识形态辨别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不良风气,坚定意识形态立场。建立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重点排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刑罚执行等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建立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加强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开展舆情应对培训和演练,提升党员干部应对突发舆情的能力,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思想氛围。

7.深化法治文化培育,厚植法治底蕴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法治文化培育活动,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机关建设、社会治理和人民生活,厚植法治建设思想底蕴。打造“法治文化进机关”特色品牌,在机关内部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张贴法治名言警句、法治宣传海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每季度举办1次法治文化专题活动,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法治书画展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结合山西地域文化特色,挖掘法治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开展“法治文化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基层司法所、社区、乡村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书屋等阵地,完善阵地功能,提升法治文化传播能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各党支部、基层司法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践行法治理念的良好氛围。

8.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凝聚发展合力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研判,及时开展思想引导和谈心谈话,化解思想矛盾,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定期排查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思想动态排查,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支部座谈等形式,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建立思想动态台账,对思想波动较大、存在思想困惑的党员干部进行重点关注和引导。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每月开展1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倾听党员干部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暖心关爱”行动,对生活困难、生病住院、离退休党员干部进行走访慰问,传递组织温暖,增强党员干部归属感和凝聚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弘扬正能量,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凝聚起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合力。

三、建强组织建设之本,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健全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9.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建设质效

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完善党支部建设各项制度,推动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细化建设标准,涵盖党支部设置、班子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作用发挥等各个方面。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按照程序选举党支部书记、委员,定期开展党支部班子培训,每半年举办1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党支部班子履职能力和水平。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每次组织生活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成效。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党支部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党支部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实现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建立党支部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支部年度考核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督促党支部不断提升建设质效。

10.强化党员教育管理,锻造过硬党员队伍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党员队伍。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司法行政业务特点,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培训,每季度组织1次党员集中培训,重点培训党的创新理论、党内法规、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等内容,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在司法行政一线、青年干部、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各环节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健全党员信息台账,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党员考勤、请假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员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的监督,对违反党内法规和纪律规矩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党员,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法治保障、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工作中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

11.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强化组织覆盖

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布局,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实现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全面到位,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机关科室、下属单位职能特点和党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党支部,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确保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加强下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指导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下属单位和行业党组织加强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党建引领,推动行业党组织发挥作用,规范行业发展。加强与基层司法所党组织的联系指导,建立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司法所党支部结对共建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结对共建活动,通过资源共享、经验交流、业务指导等形式,提升基层司法所党组织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完善党支部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党支部工作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为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基层党组织任职、挂职,充实基层党组织力量,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12.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增强组织活力

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严格组织生活要求,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丰富组织生活内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组织生活与法治调研、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党建+业务”主题组织生活,提升组织生活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组织生活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教学、志愿服务等活动,打破传统组织生活模式,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感染力。严格组织生活要求,落实组织生活考勤制度,督促全体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加强组织生活成效评估,每次组织生活后,及时收集党员意见建议,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不断改进组织生活方式方法。开展“优质组织生活”评选活动,选树一批组织生活质量高、成效好的党支部典型,推动各党支部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深化作风建设之要,弘扬法治为民优良作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法治为民的优良作风,推动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提升服务质效。

13.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净化作风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工作落实不到位、服务群众不热情、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通报批评,形成有力震慑。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办实事、求实效上。

14.弘扬法治为民作风,提升服务质效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法治为民优良作风,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治调研、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难题。优化法律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一站式”法律服务、“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提升法律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加强法律服务窗口建设,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设立党员服务窗口,引导党员干部在窗口服务中亮身份、作表率,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疑问,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式,推动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切实把法治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15.强化担当作为意识,激发工作活力

紧扣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强化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意识,破除“躺平”“佛系”思想,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开展“担当作为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担当意识、提升担当能力,自觉主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急难险重任务。建立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担当作为情况作为考核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予以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党员干部,予以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开展“担当作为标兵”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党员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纠错的适用情形和程序,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解除后顾之忧,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16.深化基层调研走访,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基层调研走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实际困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贴合基层实际、符合群众需求。建立党组班子基层调研制度,党组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司法所、社区、乡村、企业开展调研不少于2次,聚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基层法治建设难点问题、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基层走访连心”活动,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收集群众诉求,建立诉求台账,及时协调解决。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建立调研成果转化机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督促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抓好落实,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调研,不搞“走过场”“花架子”,确保调研工作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效,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严守纪律建设之尺,筑牢拒腐防变法治防线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纪律教育、监督执纪问责,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7.强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意识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结合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每年确定1个月为纪律教育学习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案例警示、纪律测试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明确纪律红线,增强纪律自觉。加强案例警示教育,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警钟长鸣,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纪律教育专题培训,每半年举办1次纪律教育专题培训班,邀请纪检监察干部、专家学者授课,解读党内法规和纪律要求,提升党员干部纪律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建立纪律教育常态化机制,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通过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引导,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8.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约束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构建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全方位监督格局,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约束,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党组全面监督,党组定期研究监督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等情况。强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明确监督重点,聚焦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法律援助、刑罚执行等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党支部日常监督,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日常监督,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保障党员民主监督,健全党员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鼓励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提出的监督意见,及时研究处理、反馈结果。建立监督合力机制,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实现监督信息共享、监督力量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19.深化廉洁建设,筑牢廉洁防线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廉洁建设,打造廉洁司法行政品牌,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廉洁底线,自觉抵制腐败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政治生态。开展“廉洁司法行政”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引导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创建活动,强化廉洁意识,践行廉洁承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结合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廉洁文化品牌,开展廉洁讲座、廉洁征文、廉洁书画展等活动,营造浓厚廉洁氛围。聚焦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重点排查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法律援助、资金使用、人事调整等领域廉洁风险,建立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防控机制,及时化解廉洁风险隐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腐败行为。开展“廉洁标兵”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廉洁自律、履职尽责的党员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坚守廉洁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洁防线。

20.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震慑效应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执纪问责震慑效应,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执纪问责相关规定,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党员干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迁就。聚焦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贪污腐败、徇私枉法、违规执法等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纪律权威。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对受到执纪问责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提醒、教育帮扶,引导其深刻反思、整改提升;同时,将问责结果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发挥问责倒逼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规范执纪问责程序,严格按照执纪问责相关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执纪问责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加强执纪问责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执纪问责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执纪问责能力,确保执纪问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以严肃的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六、抓实融合建设之效,推动党建业务协同发展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破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围绕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刑罚执行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实现党建引领业务、业务促进党建的良性循环。

21.推动党建与法治保障深度融合,护航高质量发展

立足司法行政法治保障职能,以党建为引领,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强化法治保障举措,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保障工作深度融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支撑。开展“党建+法治保障”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调研、政策解读、合规指导等工作,完善法治保障政策措施,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等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全市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党员干部带头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纠正违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2.推动党建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践行为民宗旨

以党建引领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将党建工作融入法律服务各领域各环节,引导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开展“党建+法律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打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党建服务品牌,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关注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党员干部带头担任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公证服务和律师服务,引导党员公证员、党员律师坚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升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和律师服务。

23.推动党建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将党建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开展“党建+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担任法治宣传员,深入基层、社区、乡村、企业、校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创新法治宣传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法治漫画展、新媒体普法等活动,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法治知识深入人心。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完善阵地功能,提升法治宣传阵地传播能力,推动法治宣传阵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党员干部带头落实普法责任,在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职全过程,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4.推动党建与刑罚执行深度融合,维护安全稳定

以党建引领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将党建工作融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刑罚执行各环节,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开展“党建+刑罚执行”提质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刑罚执行各项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管理,提升刑罚执行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党员干部带头担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刑释解矫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生活救助等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推动刑释解矫人员安心就业、顺利融入社会。加强刑罚执行安全风险防控,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安全风险排查,重点排查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刑罚执行工作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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